61人庭审现场资料图

本案卷宗。(资料图)

去年,本报曾跟踪报道了一起特荐股诈骗案——王氏兄弟在河南郑州成立骗子公司,谎称有“消息股”在网上诱骗股民,邗江一女股民中招,被骗6万余元。案发后,邗江警方捣毁骗子公司,王氏兄弟及其员工等64人先后落网,后被判刑。昨天,该案“漏网之鱼”王某某在邗江区法院出庭受审。

【回放】

荐股老师

邗江女股民被骗6万

满昱彤个人资料,满昱彤百度百科

2015年11月,扬州女股民阿彤被人拉入一个炒股的QQ群,群主自称“文博老师”,只要交费成为会员,按照他的指点炒股,保证赚钱。此时,群里很多人都夸“文博老师”推荐的股票好,并经常发各种股票涨停、资金收益的截图。阿彤信以为真,交了3.7万余元会员费,但买了“文博老师”推荐的股票后,并没有赚钱。对此,“文博老师”解释,阿彤只是初级会员,要升级到高级会员才能给她推荐收益高的“内幕消息股”。在其他群成员的怂恿下,阿彤心动,又交了2.3万余元升级费。

展开全文

可升级后,阿彤按照“文博老师”推荐购买的股票不涨反跌。这下,阿彤急了,向对方讨说法。没想到,对方仍劝她继续升级。后因阿彤不肯升级,执意要退款,对方不再理会她,并把她拉入了黑名单。

骗子公司被端

诈骗337起,60多人获刑

2015年12月3日,阿彤感觉被骗,向邗江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后,邗江公安分局展开侦查,结果发现,阿彤在涉案QQ群内认识的“文博老师”及其他群成员虽然QQ号不同,标注的所在地区、年龄等信息也都不同,但IP地址却在同一处,账号实际操作者很可能是同一人。这一情况引起了警方的警觉,通过进一步侦查,警方确定,该荐股群是一个骗人交会员费的诈骗群。

去年2月27日,邗江警方对“阿彤被骗案”立案侦查。去年3月,警方经大量侦查工作查明,该诈骗团伙是一个公司,办公地点位于郑州一写字楼。同月23日,警方展开收网行动,正在公司办公的54名犯罪嫌疑人被“一窝端”,后另外10名参与作案的员工陆续被抓或主动投案。

满昱彤个人资料,满昱彤百度百科

去年10月,王氏兄弟等61人在邗江区法院同堂受审,另外3人被另案处理。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氏兄弟等61名被告人共诈骗作案337起,合计骗得848.3万余元。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情节、涉案金额,同时鉴于部分人员有自首、坦白情节,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王氏兄弟有期徒刑12年、11年,并处罚金500万元、300万元,均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剩余被告人中,1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3年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万元至4万元不等;4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6个月不等,均给予3年至1年不等的缓刑考验期,并处罚金4万元至5000元不等。

【后续】“漏网之鱼”自首

诈骗315万,获刑8年

在警方收网行动当天,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的王某某因没到公司来上班“逃过一劫”。直到去年11月,王某某因不堪潜逃之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昨天下午,王某某在邗江区法院出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王某某进入王氏兄弟成立的公司,先后担任该公司一部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其间,王某某领导该公司其中3个部的总监刘某等人,上述人员在经过公司内部所谓的“话术”等培训之后,通过QQ群发广告等方式吸引被害人,并在聊天过程中,自称炒股老师,通过其掌握的其他QQ号冒充股民、制作虚假交割单等方式,虚构公司实力,并谎称有消息股等事实,骗取被害人交纳不同等级的会员费。随后由该公司客服人员冒充分析师,推荐股票,并使用“话术”安抚遭受损失而投诉的被害人。其中,王某某参与诈骗作案122起,合计骗得315万余元。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王某某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合议庭经评议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自首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通讯员 张东陈伟

记者 刘娟

作者: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