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 :基本信息

书名:遇见你,遇见爱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作者:颜月溪

内容简介

初次邂逅,边境小镇正烟雨迷蒙,她翩翩走来坐在他身旁,画一般动人,他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清迈小城,他们爱上同一首歌,就像在某个瞬间忽然发现自己爱上了面前这个人一样,相见恨晚。

然而,她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纵使千般万般愿意,又怎么忍心让他陪她痛苦?唯有不告而别。

他开始寻找,寻找那个看似虚无缥缈的影子。

思念已经占据他的整颗心,为了她,他用尽全部热情,几乎忘了自己…………

两年后,在别人的婚礼上,他们终于重逢。

可面对他的深情表白,她步步退缩,始终不愿道明内心隐痛。

只是,这一次,她已不是当年的小女孩,无论如何不会再放开他的手。

他的心,就是她停泊的方向

爱是一道光,照亮她的眉眼;情是一把刀,雕刻他的轮廓。

要有多坚强,才能对一段感情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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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转千回之后才发现自己想要的,不过是转身之后能有一个人在灯火阑珊处等候。

作者简介

颜月溪,江苏人,出生在美丽的深秋季节,典型天蝎座性格,喜欢思考和旅行,爱喝红茶、爱看电影,喜欢和朋友分享生命中的每一种感动,等一季花开倾城,我思故我在。

出版作品:《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邂逅一场格桑花开》、《我若不曾爱过你》等多部畅销作品。

微博:@颜月溪

书摘正文:

第一章 神秘的旅伴

边境小镇,清晨湿气很重,小镇唯一的长途汽车站在一片蒙蒙雾气里更显破陋不堪。

说是汽车站,因为地处偏僻,平常也没有几趟来往的客运车,唯一比较能吸引乘客的,是这里有一趟能开到国境线的长途车。

沈年独自坐在长椅上,等待早班汽车的到来,对新一天的旅行充满了期待。

第2页 :第一章 神秘的旅伴

虽然身为华裔,这却是他第一次来中国,整整走了一个月,足迹遍布西南很多美丽的城市,人文风景之美,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因此他把原本应该结束的旅程又往南延伸到泰国和柬埔寨。

天色尚早,候车室里除了沈年之外只有两三个客人,看穿着打扮像是当地的农民,每个人腿边都放着鼓鼓囊囊的红蓝条编织袋。

等车百无聊赖,山里的手机信号又不大好,沈年无事可做,只得有一搭没一搭地跟那几个同样在等车的农民交谈,从他们的话语里了解一些当地的情况。

农民们乡音很重,沈年的中文水平本来就有限,对此地方言更是一窍不通,听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的时候,他就以微笑来回应。那几个农民难得打开了话匣子,一直说个不停。

这时候,候车室的门被推开,短暂地打断了众人的闲聊。

来人是个极年轻的女孩,二十出头的样子,身形纤瘦灵巧,穿着咖啡色的外套,头上戴着一顶五颜六色的毛线帽子,帽子遮住耳朵的地方垂下两个绒球,看起来十分俏皮。

在众人的注视下,女孩坦然地走进来,雪白清秀的瓜子脸上,水盈盈的杏眼清亮有神,她看了看四周,选择在沈年旁边坐下,但又跟他隔了一个人的座位。

沈年没有想到,在这种偏僻地方会遇到长相如此甜美的女孩,出于好奇,他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从她的穿着和气质上来看,她应该和他一样,是出来旅行的。

女孩目不斜视,除了找位子时和沈年有过短暂的眼神交会,脸上的表情始终冷冷的。

此刻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毫不理会周围人的目光,也不参与他们的任何交谈,仿佛身边的世界根本不存在。

“你要是想喝水,那边的茶水间有热水。”沈年主动打破沉默。

女孩扫视他一眼,对他忽然跟自己说话有些诧异,态度却还是冷冷的:“不了,谢谢。”

她目光低垂,吝啬得不愿多看身边的人一眼。沈年暗想,这个国家的人,除了思想更保守,似乎对陌生人,尤其是陌生的男人有着超乎寻常的戒心。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长途汽车开进了车站的院子,沈年让路给那几个背着沉重货物的农民,等他们都上了车,他才背上旅行包出了候车室。

空气中的湿气更浓重了,沈年回首望山,见山顶云雾缭绕,知道不久将会有一场大雨,他拉好冲锋衣的拉链,跨上了长途车。

目光下意识寻找之前那个女孩,见她坐在车左边某个座位,沈年坦然地走过去,选择在她后排座位坐下。

这里地处亚热带,初春季节早晚温差大,窗外的雨越下越大,车内温度比外面高了很多,玻璃上很快就起了一层雾珠,本来还能透过车窗看到不远处的山林,渐渐地,视线模糊在一片白茫茫之中。

无意中,沈年看到前座的女孩正在车窗玻璃上写字,白白的纤细的手指从衣袖里伸出来,在窗户上写了一个小小的“泽”字,字很小,要不是沈年视力好,隔着一个座位,基本上没法辨认出来。

“泽”是什么意思?是她恋人的名字?

沈年猜测着,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念念不忘地在玻璃上写下的,除了恋人的名字,应该不做他想,于是他嘴角轻挑,微笑着继续看手里的书。

蔡景晖写的游记《到南极》十分有趣,是他于旅行中在某个书店买的,本来是想在坐车枯燥的时候打发时间,哪知道一看便上了瘾,竟有些手不释卷的感觉了。

车开了几个钟头,行程中不时有乘客上车。快到中午的时候,离国境线越来越近,边境关卡也多起来,每到一处关卡,就有荷枪的武警上车来盘查,众人不得不一次次把护照和身份证拿出来接受检查。

沈年是外籍,武警对他的检查格外仔细,不仅让他下车去扫描行李,还用感应器对他全身仔细搜索,十多分钟之后,他才得以重返座位。

走近前座那个女孩,沈年惊讶地发现,她手里拿着自己那本《到南极》,而且她仿佛看得津津有味,连他走到面前,也没有把书还给他的意思。

沈年坐下,等了一会儿,那女孩依然没有把书还他。他忍不住凑近一点,打趣地问:“你去过南极吗?”

他的突然发问,让女孩有些愕然。她将脸侧过来看他,见他的视线在自己手里的书上扫了扫,才明白他是在跟自己说话,便答道:“没有。”

沉默了一路,沈年听她终于肯开口说话,有点高兴:“这书很有趣,我看了两遍,你要是喜欢,送给你。”

女孩更惊愕了,把目光又分给他一点点,语气中不无嗔怪:“这是我的书,我从家里带来的。”

“咦,明明是我的,我刚才还在看。”沈年听闻此话,一边嘀咕,一边在行李翻找,结果翻遍背包也没找到。

“这真的是我的书,上面还有书店的章。”女孩把书的扉页翻开给沈年看。

沈年瞄了一眼,果然上面有书店盖的红戳,顿时奇怪,自己的书哪儿去了?下意识地弯下腰,他看了看座位底下,果然发现他那本《到南极》落在地上,仔细一想,大概是刚才武警上来带他下车检查时,忙乱中随手一丢,书从座位上滑了下去。

把书捡起来拍干净,沈年歉意地讪笑:“不好意思,我的书掉在座位下面了。”

女孩没说什么,只用明亮的眼睛瞥了他一眼,就把脸转了过去。

不在意她的冷淡,沈年主动跟她攀谈:“世界尽头,和南极隔海相望的乌斯怀亚,我去过那里,火地岛森林公园很美,岛上有很多鸟类栖息。”

旅途寂寞,要是没有这种自来熟的勇气,也许在踏遍万水千山的时候会少很多乐趣。

“我去过巴罗,美国最北端的爱斯基摩小镇,每年有83天太阳不会落到地平线以下。我去的那天,一下飞机就听说镇上有个小伙子被北极熊吃掉了。”女孩望着车窗玻璃上那个小小的字,自言自语,似乎在回忆什么。

沈年头往前靠了靠:“你是要去泰国吗?坐船沿湄公河南下?”

其实他这是明知故问,从边境去泰国的路线就这么几条,走陆路出国境线,到口岸坐船沿湄公河取道老挝是必经的。

女孩轻轻地嗯了一声。

沈年道:“我也要去泰国,还要去柬埔寨,你要是不介意,我们可以结伴。”

“不必了,我习惯一个人走。”女孩冷冷地拒绝。

沈年尴尬地耸了耸肩,他热爱旅行,在旅程中与人结伴一段行程是常有的事,尤其是危险的路段,有个人做伴,遇到危险的时候也能多一分救援的希望。然而眼前这个女孩,显然是恨不得拒人于千里之外。

雨天坐长途车是枯燥的,但随着国境线的到达,这种枯燥很快结束。到了边境某个酒店,沈年和那个女孩一前一后下车,办理去老挝的签证。

傍晚时分,一场倾盆大雨忽至,就像人生无法预料的一场祸福,无因而来,又无由而去,雨停后,天边稀稀疏疏地挂着几颗星。

惬意地在酒店附近散了一会儿步,沈年远远地打量着这家灯火通明的酒店的外观,别致的尖顶金碧辉煌,看起来很有热带风情,比那些千篇一律的设计好看多了,他遂拿出相机拍下酒店的夜景。

等他放下相机的时候,却意外地看到白天的那个女孩正站在酒店门口左顾右盼,看起来像是很焦急地在等什么人。沈年好奇心顿生,她在这里有熟人吗?

让他没想到的是,等他靠近,女孩主动迎了上来,道:“沈先生,你终于回来了,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哦,什么事?”沈年很好奇地看着她,听她说下文。

女孩告诉他,她打听过了,这里能去老挝的船只接待团队游客,也就是说,如果想坐客轮去泰国,只能在酒店报名参加旅游团。

“我不喜欢跟团,太不自由了,就跟酒店的人打听了一下,这里有沿湄公河南下到泰国的货船,你有兴趣跟我一起坐货船去泰国吗?”女孩满脸企盼地看着沈年。

对她这个突如其来的提议,沈年很意外,习惯了考虑周全的他并没有立刻答应,思忖片刻才道:“我也不喜欢参加旅游团,可是坐货船安全吗?湄公河这一带到金三角是几国边境,情况特别复杂,恐怕会有危险。”

女孩道:“我问过了,这里来往的货船很多,不会有危险,只要交了船钱,船长一般都愿意搭载一两个客人。”

“你不怕我是坏人?”沈年挑了挑眉毛,故意笑问。

女孩定定地看着他,答非所问:“你就说你去不去吧。”

沈年淡淡一笑,看来自己这个走南闯北的背包客此时在她心里比那些尚未眼见为实的人贩子及走私、贩毒分子要安全许多,因此她才会冒着不可预知的风险,向自己提出同行的建议。

“那好吧。”沈年本想说几句不想冒险之类的玩笑话逗逗这个女孩,话到嘴边,他忽然又不想看到她失望的表情,于是临时改了口。

“我要先去见见船老大再做决定。”他又加了一句。

“好,我跟你一起去。”女孩见他答应同行,很高兴。

两人一起去见了当地一家船运公司的船长,商议好价格之后,船长告诉他们,第二天一早四点钟就起程。

女孩叫Flora,沈年问她中文名,她没直接说,只是道:“你叫我Flora就行。”

都决定一起搭船去泰国了,还这么有戒心,沈年眉头微微一拧,随即又释然。知不知道名字又有什么意义,旅行中认识的伙伴,同行不过短短几天,实在不必彼此打听太多。

“你叫沈…………”

“沈年。”

第二天的行程还算顺利,两人搭上一条从边境开往泰国清盛的货船。

出境以后,船航行在老挝境内。大副是个行船经验丰富的缅甸人,说一口流利的中文,沈年跟他攀谈时,对方告诉他,湄公河没有夜航设施,到了夜晚,所有的客船和货船都必须靠岸停船,等第二天天亮了再出发。

跟大副谈过以后,沈年转述给Flora:“明天中午离开老挝就到了界河,那是整个航程里最危险的路段,因为那一段水路不属于任何国家,而且靠近金三角,可能会遇上各种情况,大副让我们待在船舱的房间里不要出来。”

见Flora眉峰微蹙,沈年以为她是在担心安全问题,热心道:“你要是不放心,我可以替你守夜,你安心睡,不用怕。”

Flora仰起脸,反问:“你怎么知道我害怕,就因为我是女的?”

难得见到她笑容初绽的可爱神情,沈年微微一怔,也笑了:“你不怕那就最好。”

“没什么可怕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出门在外就不能畏畏缩缩。”Flora脸上的表情还是云淡风轻。

河水碧绿,两岸是茂密的雨林,两人坐在船尾聊天打发时间,时间过得很快。

沈年戴上冲锋衣的帽子,见Flora一头乌黑柔亮的秀发被风吹得四散,忍不住道:“这里风大,回船舱吧。”

“上面太吵了。”Flora并不想回到狭窄的船舱里。

那里面住的都是船员和船员家属,除了卫生不怎么样之外,还有船员们打牌的吆喝声、年幼孩子哭闹的声音,听着就让人心烦。

她不进船舱,沈年便也坐在原处陪着她,拿着相机拍河岸风景,偶尔,他也偷偷地把她的身影框进他的镜头里。

“你住在中国哪个城市?”沈年越听越觉得她口音耳熟,像是外公的乡音。

“怎么,你习惯调查别人吗?”Flora听他问起自己的情况,语气不配合起来,似乎很不愿对他提及个人信息。

“只是好奇罢了,你说话的口音有点像我外公外婆,如果我猜得没错,你是雁京人。”沈年半推测半肯定地说。

Flora的眼中闪现一丝赞许之色:“想不到你这个国外长大的ABC还能听出我的口音。”

“你怎么知道我是ABC?”沈年诧异不已,自己从没对她说起个人情况。

“猜的,就像你猜我的籍贯一样。我还可以猜猜你的职业,如果我猜得没错,你是专业人士,不是医药行业就是IT业。”Flora一双漂亮的眼睛里带着慧黠。

“你真是太神奇了,怎么猜的?”沈年惊叹着。这个女孩不仅神秘,而且聪明,自己非但没从她口中问出什么,反而被她猜中了职业和身世。

Flora笑而不语。

既然她不肯说,沈年也就不追问,继续道:“我们家移民美国已经整整三代了,我从没去过雁京,听说那里风景很美,有很多古迹,还曾是两个朝代的皇城,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去看看。”

Flora似乎被他这种热忱感染了,望着他:“三代以上的移民,除了一张华裔的脸,无论是性格还是观念,基本上已经和中国没什么关系了。”

“是啊,我觉得我跟中国人性格很不一样,用你们的话说,老美性格open,还有一种天生的表现欲。”终于找到机会打开话匣子,沈年英俊的脸上泛着笑意,眉飞色舞。

Flora脸色恬淡,安静地听他说话,半天也难得插一句,可沈年知道,他说的话她都听到了,尽管她没有表态。

河上的夜晚是平静的,四野一片漆黑,偶尔有不知名的鸟雀叫声,给夜晚增加了莫名的清幽之感。船上没有什么娱乐,电力只是用来照明,吃罢晚饭,船员们凑在一起玩了一会儿牌也就各自休息去了。

沈年从甲板上走进船舱,上了二楼回自己房间,从Flora门口经过时见里面透出微光,敲了敲门,听到她的声音之后,便推门进去。

房间虽小,但摆放床和桌子再放行李,也是绰绰有余。Flora歪靠在床头,正借着台灯的微光看书,沈年进来,她也只是欠了欠身,并没有起来。

“真的不用我陪你吗?”

“不用。”

“那好,我就在隔壁,有事叫我。”

清晨,Flora尚在睡梦中就被船舱外传来的嘈杂声吵醒了,没等她反应过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伴着沈年焦急的喊话自舱房门外传来。

“Flora,是我,快开门,有要紧事。”沈年在门外喊道。Flora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懒洋洋地下床开门。门一开,沈年就迫不及待地扑了进来,一把拉住她就往外跑。

“情况紧急,来不及细说,快跟我走,相信我,我不会害你的。”沈年一边拖着Flora跑一边喊道。

Flora这才注意到,他怀里还抱着大副那个六七岁的女儿莉卡。Flora知道情况紧急,顾不得身上还穿着睡衣裤,紧紧跟在他身后。

或许是因为太紧张,爬楼梯上甲板时她不小心摔倒了,沈年回头看了她一眼,伸出一只手拉住了她。

船停在岸边,仅靠一块半米宽的跳板连接,沈年小心翼翼地抱着莉卡大步跨过去,等Flora也到了岸边的陆地之后,两人又是一阵狂奔。

下过雨后,山地湿滑无比,Flora的衣服不时被树枝挂住,跑了很久才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

“到底出了什么事?”Flora气喘吁吁地问。

沈年回头看看,确定已经离河岸有一段距离,才放下心,告诉她:“我们的船天不亮就出发了,现在已经航行在界河上,船长五分钟前接到比我们早出发的另一艘货船的船长电话,说有十几个持枪的毒贩正在搜查他们的船,好像是要找什么人。船长让大副通知我,带你到河岸上找个安全地方避一避,那些毒贩冷血残暴,女孩子不安全。”

“可我在航运公司听说,为了维护货主利益,航运公司所在商会曾出面和毒贩订有协议,只要是商会的货船在界河上做贩运生意,和毒贩互不干涉,他们今天怎么会到船上来找人?”Flora没想到一大早竟会遇到这样的事。

“我也不清楚,可能跑掉的那个人握有他们的什么机密,他们才会急着出来找。”沈年此时已恢复些许冷静,看到Flora只穿着单薄的衣裤,忙脱下身上的冲锋衣给她披上。

就在他们稍稍定下心的时候,一阵嘈杂的人声从密林深处传来,沈年下意识地把Flora和莉卡搂在怀里。不一会儿,几个穿着灰绿色制服、手拿M16步枪的凶悍男人从树丛后面走了出来。

躲过了初一,没躲过十五,哪里想到这些毒贩会兵分几路来找人。沈年心里忐忑不已,然而,危急关头他身为男人还是要保护身边这两个女孩,他用英语说道:“我们是路过的游客,请不要伤害我们。”

拿着枪的凶悍男人并没有理会沈年的话,在四下里搜索了一阵,才悻悻离开。走的时候,其中一人无意中看到了Flora从沈年的臂膀间露出来的半张脸,眼睛里顿时冒出了精光,嚷嚷了几句听不懂的语言之后,就要从沈年胳膊里把Flora拖走。

眼见不妙,情急之下,沈年用英语喊道:“她是孕妇,请不要伤害她。”那几个穿灰绿制服的人根本不理会他的话,推搡着要把Flora带走。

沈年自然知道Flora这么被带走会有什么后果,虽然害怕,却也倔强地不肯松手。那几个人恶狠狠地用他们的语言骂他,并威胁着拿枪顶住他的脑袋。

情势一触即发。

莉卡被眼前这几个穷凶极恶的人吓坏了,紧紧地缩在沈年怀里。沈年头皮发麻,紧张得额头冷汗涔涔,嘴里却还在说:“请不要伤害她。”

紧要关头,Flora忽然也用跟他们类似的语言说了一句话,并且奋力抬起手臂给他们看手上的一个银色挂件,在场的几个人脸色顿时大变,原本紧紧抓住她胳膊不放的手松开了,然后一群人匆忙离开了。

看着那群人走远,两人同时松了口气。沈年打电话给大副,得知船上已经平安,便抱起莉卡,拖着Flora往回走。

沈年好奇道:“你跟他们说了什么,怎么他们好像很害怕的样子?”

对沈年的疑问,Flora没有正面回答,反问他:“你听说过降头吗?一种源于中国的古老巫术。”

沈年摇摇头。

Flora道:“中南半岛巫术盛行,降头师是巫师里最神秘也是最危险的,泰国人相信他们掌握着一种超自然力量,能操纵人的生死,因此没有人敢得罪他们。”

“所以你刚才跟那几个泰国人还是缅甸人说你是降头师?”沈年满脸疑问,仅凭一句话,对方就会相信吗?

Flora摇头,解释:“我跟他们说,我是泰国有名的大降头师阿古拉大法师的保护人,法师对我下过护身降,如果他们对我不利,必死无疑。”

沈年像是在听天书:“真有人信这些?”

Flora见他不信,只得又详细解释:“至少在东南亚这几个国家,当地人对此深信不疑。我上学时有个关系很好的泰国同学是阿古拉法师的保护人,曾送给我一个说是能救命的护身符,所以我情急之下只好冒认。”

Flora抬了抬胳膊,给沈年看她手上挂着的那个银色挂件,那古怪的花纹图案,看起来颇为诡异和神秘。

“真是神奇。”沈年感慨,若不是亲眼目睹,他怎么也不会相信世上会有这样的事,可刚才那几个人看到她手腕上的护身符吓得脸色大变,也不是假的。尽管半信半疑,懂得入乡随俗的他却也从来不低估信仰的力量,尤其是在东南亚这个佛教和邪术都相当盛行的地方。

Flora想起什么,又道:“刚才谢谢你,我看到他们拿枪指着你,都快吓死了。”

沈年回想起刚才的情形也是心有余悸:“我一着急就没想别的,只怕他们会伤害你。”

Flora感激地看着他。

“沈,姐姐的腿受伤了。”小女孩莉卡忽然叫了一声。

沈年这才低头去看,果然Flora左腿膝盖处的睡裤上有一片血迹,大概是之前在树林里跑的时候不小心摔的。

“回去给你消毒上药,我的背包里有止血剂和绷带。”沈年怕Flora腿伤太疼走不动,伸手去拉住她。

“到船上再说。”Flora忍痛道。

回到船舱,沈年拿来止血剂和绷带,走进Flora的房间,看到她坐在床边,正在往膝盖伤口上撒药。

“你自己带了药?”

“嗯,这是云南白药,治外伤是最好的。”

“我来帮你吧。”

沈年坐到床上,把Flora的腿搁在自己腿上,先用蘸了酒精的药棉仔细地把伤口的血污擦干净消毒,又把她说的云南白药撒在伤口上,熟练地用纱布绷带包扎起来。

“疼吗?”他温柔地问。

“还好。”Flora抚摸着已经包扎好的膝盖,看出他对处理外伤是很有经验的,“你是医生?”

沈年嗯了一声:“我在波士顿念医学院。”

“也是哈佛医学院…………”Flora轻轻地自言自语。

“你有认识的人在那里?”沈年抬头看她一眼,却见她淡淡地垂下了眼帘。

“没有。”

经历过这场风波,船又开始航行,受伤的Flora在船舱里休息,沈年则到甲板上看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甲板上的货物被那伙毒贩翻得乱七八糟,船长和大副正带领着船员收拾,看到沈年过来,大副停下手里的活告诉他,快到泰缅边境口岸了,他们会在那里办理入境过关手续。

船沿着湄公河一路南下,水面上的船只越来越多。沈年回到船舱里,把从大副那里听来的话告诉Flora。

“那些绿色的大多是老挝的渔船,冒着黑烟的是缅甸一带的淘金船,下午我们就能到清盛了。泰国这两年不太平,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不如跟我一道走,我可以保护你。”

见Flora的表情不像是反对,沈年兴奋道:“那就说定了,我们到清盛以后坐车去清迈,然后再去曼谷。”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Flora道:“我的包在那边,麻烦你递过来一下。”

沈年依言而行,看着她在包里翻找,忍不住问:“找什么呢?”

“一个发卡,我想送给莉卡,待会你帮我叫她来。”Flora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那个发卡,一抬头却看见沈年正拿着她的护照看,她忙伸手一把抓过来。

原来她已经二十五岁了,只比他小两岁,沈年正出神,手里的护照冷不丁被她一抢,他吃惊地望着她:“我看到你的护照掉在地上,帮你捡起来而已,不用这么敏感吧?”

大概也觉得自己的动作有些失礼,Flora无声地低下头。

“你的中文名叫丁骏吗?像个男孩的名字。”

“我妈生我之前做B超,医生一直说是男孩,其实那是脐带,医生没看清而已。爷爷照着男孩给我起了名字,生出来才发现是女孩,于是将错就错了。”

“怎么你对自己的名字这么敏感,怕给别人知道呢,我又不会去调查你。”沈年还是觉得有些奇怪,不过是个名字而已,遮遮掩掩的。

Flora这才幽幽道:“我想暂时忘了这个名字,在这个环境里,忘记自己的真正身份。”

“你是名人?”沈年半开玩笑地问。虽然他生在美国,但他有很多亚裔同学,出名的中国人他都知道,丁骏是谁他却一点印象也没有。

“不是。”

“那你的真正身份谁又知道呢。”

“我不想说。”

“好吧,你是个神秘人,我相信你真正的身份必然有故事,但是,我也不会问,你放心,我永远也不会问的。”沈年信誓旦旦地说,最后一句像是在赌气。

当天下午,货船开到了泰国边境小镇清盛。在海关办理了过关手续后,沈年和Flora告别了船上的众人,开始了他们的下一站行程。

研究了地图之后,他们决定不在清盛多停留,于是上了一辆开往清迈的大客车。一天的行程下来,两人已经又累又困,很快就睡着了。

沈年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天已经黑透了,他推了推身边的Flora。Flora也睁开眼睛,打着哈欠问:“这是哪里啊,到清迈了吗?”

“我也不知道,我去问问司机。”沈年站起来往前走去。

Flora看着他和司机对话,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却见他们像是起了争执,忙走过去看个究竟。

“我们坐过站了,司机明知道我们没下车,居然也没告诉我们。”沈年愤怒地把这件事告诉Flora。

Flora也瞪大了眼睛:“那我们现在在哪里?”

“在清迈和曼谷之间的某个地方,这家伙死活不肯送我们回去。别管在哪里了,我们现在首要就是下车。”沈年等司机把车停下,拉着Flora一起下了车。

在黑暗中的高速公路上夜行,Flora环顾四周,总觉得不安全,忍不住问:“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们要去哪里等车?”

沈年沉着地安慰她:“别着急,我在手机地图上看到这附近有个酒店,已经查到了号码,等我打电话到总台,让他们派车来接我们一下。”

如今两人同舟共济,他身为男人自然应该肩负起解决困难的责任,即便无计可施,也应有一份诚意,好让身边的女孩不至于害怕。

Flora点了点头,想不到他处理事情这样干净利落。电话打过去,酒店方面当即答应了派车来,让他们原地等待。

然而,站在路边等了很久车也没有来,他们只得在路边找地方坐下。

Flora没有抱怨什么,沈年却觉得不好意思,他脱下冲锋衣给她披着,又从背包里拿出食物给她:“你饿了吧,先吃点填填肚子,车肯定会来的,只是需要时间。”

“谢谢,我包里也有吃的,但我现在不想吃。”Flora把身体缩成小小的一团,在他宽大的冲锋衣下显得格外柔弱可怜。

沈年怜惜之心顿起,柔声道:“谢什么,这是我的责任。我还怕你怪我睡着了错过了站呢。”

Flora抿嘴一笑:“我怪你干什么,我自己不是也睡着了?”

“你这样不爱抱怨的女孩很少见。”

“为什么女孩子就非得爱抱怨不可,还是你见过的女孩太少?”

“是像你这种性格的太少。”

“那你可以见识见识。”

沈年笑了,见四周空无一人,忽然想逗逗她,便开玩笑道:“这里荒郊野外的,我要是个坏人,你怎么办?”

Flora瞥他一眼:“你就这么想当个坏人?”

沈年大笑。

Flora幽幽道:“我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过了一会儿,Flora把手机给沈年看:“看过这首诗吗?很出名的一个诗人写的,念一遍。”

沈年久居国外,于中国的古典诗词所知实在有限,看着那几行字,用不怎么标准的中文念道:“卧梅又闻花,卧知绘中天,鱼吻卧石水,卧室达春绿…………这诗什么意思,看不懂。”

“再念一遍。”Flora忍住笑。

沈年又念一遍,忽然开窍,假装生气道:“还有你这样的,欺负我们老外。”

Flora俏皮地笑道:“我就是要看看你这个坏人到底有多聪明。”

沈年哼了一声,沉默了不多会儿,又忍不住想找她说话,见她戴上了耳机,他凑近了问:“你听什么呢?”

“邓丽君的歌,你知道邓丽君吗?”

“听说过。”

“邓丽君生前最喜欢的地方就是清迈。”Flora把耳塞给了沈年一个。于是,两人一起分享邓丽君的歌声。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

这是一首让人一听就会爱上的歌,就像在某个瞬间,发现自己忽然爱上了一个人一样,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夜风阵阵,高速路两侧漆黑一片,只有农田里萤火点点,沈年无声地望着远处的黑暗,回想起这两天的经历,嘴角泛出微微笑意。

第3页 :第二章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第二章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时间悄悄地流逝,两人却因为邓丽君清甜的歌声在耳边萦绕而忘却了一切,等一阵刺目的灯光照过来,他俩才意识到,酒店的车来了。

“还好车来了,再不来,我就要被蚊子吃掉了,身上至少有十七八个地方痒痒。”沈年背起背包,向着灯光的方向挥动双臂。

坐上了车,Flora递给沈年一个小小的盒子。

“什么?”

“清凉油。”

Flora打开盒盖,手指抹了一点涂在沈年的手背上。沈年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小盒子里装的是驱蚊止痒的药膏,他好奇地拿起来放到鼻子下闻闻,薄荷脑的味道顿时把他熏得差点掉眼泪。

Flora看到他那一瞬间古怪的表情,忍不住笑。

沈年正待说话,车身忽然猛向一边倾斜,沈年猝不及防,整个人撞到Flora身上,Flora的头则重重地撞在前座上。

“怎么回事?”沈年扶住Flora后懊恼地问司机。

“大概是撞到东西了。”司机也是紧张无比,紧踩油门,车却怎么也开不动了。

荒郊野外,会撞到什么东西?三人顿时毛骨悚然。

司机下车检查车胎,沈年也跟着下了车。

原来,司机为了抄近道,并没有一直沿着公路走,而是选择了在旷野中横插过去,结果车轮陷进了泥坑里。

“这怎么办呀,大晚上的,又是荒郊野外,找拖车都不容易。”Flora也从车上下来,听说情况后着急得很。

“只能我们下来把车推出泥坑,你到驾驶座把着方向盘。”沈年卷起衬衣袖子,准备和司机一起推车。

“我不大会开方向盘在右边的车,让司机开车,我跟你一起推车。”Flora果断地脱掉身上披着的沈年的冲锋衣。

“你行吗?”沈年不相信地看着她,她一个女孩,还那么瘦,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

“行不行试试就知道了。”Flora并不夸口,走到车后找了个方便着力的姿势,招呼沈年一起推车。

司机坐进驾驶座,他俩在车尾推车。大概是白天下过大雨,此时道路泥泞不堪,车轮打滑,两人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车身还是纹丝不动。

“我遇见你,似乎倒霉事不断。”哪怕卖着苦力,沈年也不忘记调侃。

Flora瞪她一眼:“彼此彼此,你给我带来的也是霉运,我腿上的伤还没好。”

“你说,我们去住酒店,酒店会不会被暴徒扫荡?”

“我看会,因为你现在的尊容就像个暴徒,灰头土脸。”

“谁说我灰头土脸,我明明英俊非凡。”两人同处困难境地,沈年的话语便随意起来,用力推着车,哪知道车轮带起的一团泥浆喷了他一脸。

Flora见状,幸灾乐祸:“既然你觉得自己英俊非凡,到曼谷以后你可以去皇宫排队见泰王,听说公主还没有结婚,你不妨毛遂自荐去当驸马。”

“拉倒,泰国公主比我妈年纪还大。”

“拉倒,公主在召唤你。”

“大力水手,你今天吃菠菜了吗?”

“我要是波派,你就是卡冈都亚,长着十八层下巴,一泡尿淹死二十几万人。”

彼此挖苦一番,两人的心情轻松了许多。

沈年觉得这样蛮干不是办法,和司机商量过后,从后备厢拿了一把铲子,把后车轮周围的土铲开,司机把车往后倒了倒。

感觉差不多的时候,沈年和Flora继续推车,这回车轮总算能往前动了,两人用尽全力一鼓作气,车终于开了出去,Flora筋疲力尽,失去重心跌进泥坑里。

沈年赶紧踏进坑里把她抱起来,看她满脸泥浆、狼狈不堪,关切道:“你不要紧吧?摔到哪里没有?”

Flora摇摇头:“我没事。”

沈年太惊讶了,想不到她虽然瘦弱,力气却不小,更难得的是,一点也没有漂亮女孩的娇气。

车在黑夜里又开了十多分钟,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沈年和Flora从车上下来,看到那个在灯光渲染下看起来像个鬼屋的酒店,失望得想笑。

“这也能叫酒店?充其量是个小旅馆。”Flora指着眼前破败的建筑物道。

沈年也很惊讶:“我看名字叫假日酒店,以为很大,谁知道是这样,好吧,总比睡马路强。”

“你说这会不会是一间鬼屋?我看过泰国恐怖电影,迷路的游客在荒野里误入一家酒店,酒店里的人全都是鬼。”Flora看着酒店在惨绿的灯光下鬼气森森,心里多少有些害怕。

沈年只笑笑:“你的想象力真丰富,你不是说自己天不怕地不怕吗?”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条件再不好也只能勉强入住了。好在这家酒店外观虽然不起眼,进了大堂以后发现内部装潢还不错,看起来也还干净。

到了亮地方,沈年才看清,Flora浑身上下脏得不成样子,头发上全是泥浆,一条条地挂着,要是不知道情况,还以为她是哪里逃难来的难民。

“你也没比我好多少。”Flora指了指沈年的衣服。

沈年低头看看,笑了——他心里想什么,她总是能猜到。

两人到前台登记房间时,竟然被告知只有一个空房间。

“现在是旅游旺季咔,经常客满,两位要住吗,房价很优惠的咔。”

前台接待是个染着黄头发、看起来男女莫辨的人,说是男的,偏偏浓妆艳抹、衣着暴露;说是女的,身材未免太魁梧,而且他每说一个句子,蹩脚的中文必然要带上泰语尾音。

“房间里是两张床吗?”沈年问。

“只有一张床,你们是情侣无所谓的咔。”前台接待笑容可掬地看着他俩,还不时向沈年抛个媚眼。

“我们不是情侣,能不能想个办法再给我们找一个房间?”Flora可不想跟个不太熟悉的男人共处一室。

“没有空房间了咔,最后这间你们不住,很快也会有别人住的咔。”前台接待很风骚地又向沈年抛了个媚眼。

沈年和Flora对视一眼,无奈地耸耸肩:“那好吧,我们住。”

沈年办手续的时候,前台接待悄悄跟他说了句话。Flora斜视他俩一眼,见那个娘娘腔满脸堆笑,而沈年一直低头签字,她猜测着他俩在说什么。

进电梯的时候,Flora忍不住问:“你跟那个不停咔来咔去的接待说什么?”

沈年道:“他说,晚上在一楼的舞厅有人妖表演,他也要参加,让我去看,不要带你,很便宜,只要给小费就行的咔。”

“那你去吗?”

“我说我不去了,但是可以给他小费。”

相比酒店大堂的装潢,房间里又是一番模样,陈设简单到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沈年让Flora先洗澡,他去找服务员多要一床被子,准备晚上打地铺。

等他把一切安顿好,Flora已经洗了澡出来。和之前的狼狈状相比,此时的她看起来清新可人,头发上的水滴滴答答地往下直滴,一张脸素净如莲。

“我洗好了,你去洗吧,虽然简陋,好在有热水。”Flora坐在那里用毛巾擦头发。沈年看她两眼,拿着衣服走进浴室。

出来的时候,沈年拿毛巾擦着头发,坐在床边:“我在浴室里捉到一只小动物,你要不要欣赏一下?”

Flora听到他的话,本有些好奇,但见他把手伸到自己面前,便猜到他要玩什么把戏,揶揄:“我不想看,既然你这么喜欢这只小动物,带回家当宠物更好。”

沈年嘿嘿一笑,张开手,把那只蟑螂丢在她面前,准备看她夸张的反应。

哪知道Flora镇定得很,看到那只蟑螂还在爬,她手指一拨,让蟑螂六脚朝天,没法再爬。沈年惊讶道:“你不怕?”

“我怕啊。”

“怕你还用手碰?”

“跟你的宠物打个招呼。”

沈年无奈地把蟑螂丢进垃圾桶,心里感叹,这个女孩实在太有趣。

夜晚,一天的疲倦让他俩谁都没心思去舞厅看表演,Flora躺在床上玩iPad,沈年则坐在地铺上,拿起她给的那盒清凉油抹在腿上,数了数,被蚊子叮出的红疙瘩竟有11个之多。

忽然想到,之前在车上,Flora细嫩的手指轻触他手背的皮肤,沈年一阵心猿意马,扭过头看着她。

“刚才你摔进泥坑里,没受伤吧?”

“没事。”

“那你腿上的伤呢,用不用我替你重新上药?”

“不用了,我自己已经上过药了,也包扎好了。”

沈年一阵失望,转过身去。Flora见他忽然不说话了,终于把视线分了一点给他,见他坐在那里耸肩扭背,奇道:“你怎么了?”

“泰国的毒蚊子太厉害了,我的后背到现在还痒,可惜我的手够不着抹清凉油。”沈年抓着后背。

Flora道:“你别抓了,会发炎的,我帮你抹。”

沈年很爽快地脱掉T恤,为自己的小诡计得逞一阵高兴。

Flora细心地把清凉油抹在他后背那一个个被毒蚊子咬出来的红疙瘩上,数了数,竟然有5个,笑道:“难怪你觉得痒,至少有5个地方被咬过。”

沈年正待说话,听到一阵敲门声,便站起来去开门,一边走他还一边抓脖子上的痒。

敲门的竟然是那个前台接待,看到光着上身的沈年,他先是一愣,随即微笑:“表演快开始了咔,都是一级棒的大美人,又刺激又性感,先生,去看看咔。”

“我不去了。”沈年掏掏裤子口袋,又给了他一张钞票。

“谢谢先生,祝您有个愉快的夜晚,我叫马坤卡,您有什么需要都可以找我的咔,一级棒的咔。”马坤卡双手合十表示感谢,礼貌地走开了。

一边走,马坤卡一边在心里嘀咕,还说不是情侣,才刚进来多久就干上了咔,忘记提醒他们了,那个房间很久没客人住了,床板是坏的咔。

沈年把马坤卡的话转述给Flora,两人笑成一团。

“咔咔很希望你去看他表演,你都不成全人家。”Flora忍不住揶揄沈年。

沈年道:“他的样子也太吓人了,他是不是就是泰国最多的那个人妖?人妖是什么意思?”

Flora简单地把人妖是怎么回事解释给沈年,沈年听得一愣一愣的。

“咔咔应该不是人妖,而是异装癖。人妖很漂亮的,远看身材比女人还好,就是不能近看,你在泰国看到特别漂亮的女孩不要急着搭讪,搞不好就是人妖。”Flora道。

沈年还是不了解,好好的男人为什么要去当人妖呢?

关上电视,沈年轻手轻脚站起来,检查了一遍房门,才放心地钻进被子里睡觉,然而,没睡多久,一种奇怪的声音自隔壁传来。

男人嬉笑女人呻吟,隔壁的男欢女爱正在进行中,女人叫床的声音越来越大,穿透那道墙闯进耳内。沈年有些烦躁,用枕头捂住脑袋、堵上耳朵,试图进入梦乡,可怎么也睡不着,更可怕的是,他感觉到自己内心也涌动着一股热潮。

黑暗中,他坐起来,看着床上的人,她睡得很安静,能看到从被子里露出来的半张脸。他看了她一会儿,用理智克制欲念,终于缓缓地躺了回去。

半夜,沈年正熟睡,忽然被耳畔的一声巨响和惊叫吵醒了,打开灯一看,房间里Flora睡的那张床竟然塌了个大洞,Flora坐在洞里,大概是闪到了腰,她的表情十分痛苦。

沈年赶紧在被子里套上裤子,跑过去把她从床洞里抱出来放到自己的地铺上。

“你怎么回事,在床上打拳了?”沈年强忍住笑。

Flora委屈道:“我也不知道,睡得好好的,床忽然塌了。”

“没伤到哪里吧?”

“还好,腰扭了一下。”

沈年安顿好她,下楼去找马坤卡。马坤卡带着几个人上来,看到塌掉的床板,他夸张地张着双手,咋咋呼呼:“我早就说过这张床不结实咔,老板就是不给换,还好客人没受伤咔。”

沈年站在一旁看那几个工人把床上的被子拿开,露出中间那个大洞,洞周围爬满了白蚁,这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床会忽然塌了,原来床板中间早就朽烂了。

Flora裹着被子坐在地铺上,视线无意中和马坤卡对视,见对方用一种既奇怪又暧昧的眼神看着自己,便扭过头去,不用想她也能猜到这个娘娘腔的家伙在想什么。

床被抬走以后,Flora在沈年的地铺旁边又铺了张地铺,躺下后仍极其郁闷,心里暗骂这家破旅馆、这张破床。

耳畔已经传来沈年轻轻的鼾声,Flora心想,果然是经常出门旅行的男人,遇到什么情况都能安然入睡。

第二天一早,两人去退房。沈年办手续,Flora站在一旁替他看着背包。边上两个女服务员看着他俩笑,用泰语小声议论着。

“看到了吗,就是那两个人,昨天晚上做爱做得太激烈,房间的床都塌了,隔壁的人全听到了。”

“是吗是吗,男人长得好帅,而且好高,身材一级棒,难怪那么有激情。”

“马坤卡说,他们从住进来开始,一直做到大半夜。”

沈年办完了手续,到边上去兑换货币,没有留意她们在说什么,Flora却是听得清清楚楚,脸上一阵红,忍不住捶他一拳。

“还不快走,磨蹭什么,就不该给他们房钱。”Flora想起昨晚的糗事就气不打一处来。

沈年不明白她为什么忽然发火,赶紧换好了钱后跟她一起离开。

看到他俩要走,热情的马坤卡一直把他俩送出门,双手合十祝他们一路顺风。

“你先上车,我去买点东西。”沈年走向酒店边上的麦当劳。

Flora一心想早点离开这里,便独自上了大巴车。坐稳了以后,心里才终于舒服了。

沈年上车后,自然而然坐在她旁边。

“你一直这么情绪化吗?”沈年问。

Flora瞅他一眼,忽然想起之前两个女服务员的话,脸又红了。

“咔咔问我,你有没有受伤,还给了我两张中国膏药。”沈年把口袋里的膏药递给Flora。

“我没受伤,你自己留着用,别再找我说话,会走霉运。”她把脸转了过去,不再理他。

沈年只笑笑,也不反驳,打开之前在麦当劳买的汉堡,大口大口吃起来。

Flora闻到味道,忍了半天没有忍住,转过头来。沈年见状,拿起另一个纸盒:“要吃吗,给你的。”

“我不吃,垃圾食品。”Flora别过脸。

“这里到清迈要好几个小时,路上不会停车,你要一直饿着肚子吗?”沈年知道她嫌酒店的饭菜难吃,没吃几口就上车了,便使出撒手锏。

眼见他拳拳盛意地拿着鸡翅递到她面前,她接了过去,尽管她不喜欢吃这些高热量食品,但想到旅途中条件有限,而且他又是专门去买的,也就不再扭捏。

“咔咔是不是看上你了?”Flora狡黠地问。

“何出此言?”沈年不解地看着她,眼睛里带着一丝狡狯的笑意,像是要看穿她忽然说这句话的用意。

“他跟我说,沈先生是个大好人,一级棒咔。”

沈年笑了:“那是因为他苦苦哀求我不要投诉他,那个房间的床被白蚁蛀了,他跟老板说过很多次,但是老板一直没当回事,我们急着入住,他才不得不给我们安排了那个房间。”

“怪不得,我说怎么我们走的时候,他笑得那么谄媚。你就该投诉他,那个死娘娘腔,什么话都告诉别人。”Flora嗔怪道。

“他说什么了?”沈年见Flora一脸鄙夷,故意问。

“我不知道!”

“我听到了,他们说床——”

“Shut up!”她悻悻地大叫一声,引得前排好几个人回头来看。

沈年讪讪道:“床被白蚁蛀了,烂了个大洞,所以房钱减半,咔咔说,为了表示歉意,我们去清迈的车钱他出。”

Flora悻悻地哼了一声,沈年则别过脸笑而不语。

Flora悄悄用眼角瞄他,见他神情如常地低头吃汉堡,她脸上一阵阵发烫,心里忽然明白,这家伙没听到那两个女服务员的话才怪,可恨自己多嘴,挖个坑没把他推进去,却让自己掉了进去。

车开往清迈,这一路他们精神饱满,沿途的风景一一过目,两个钟头过后,他们已经站在清迈干净的街道上,路边的玫瑰花丛娇艳欲滴,令人心旷神怡。

清迈是个风景优美的小城,是歌后邓丽君最后的魂归处。

去酒店的路上,看到路边有卖工艺品的小店,Flora跟老板娘谈好了价,买了一套浓浓民族风的印花长裙,去试衣间换上。

店里没有其他客人,老板娘便跟沈年聊天:“她是你的妻子还是女友?好美丽的女孩子。”沈年只笑笑,没法说是,可也不想说不是。

Flora出来的时候,像泰国女孩那样双手合十说了句“萨瓦迪卡”。沈年惊艳地看着她,换上了长裙,清瘦苗条的她像是换了一个人,漂亮得令他目眩。

好像还少了点什么,沈年从柜台上拿起一副蓝色流苏耳坠放到Flora耳边比量。Flora接过去,戴在耳朵上。那低头的动作、温柔如水的眼神,看起来女人味十足。和他在美国看惯了的金发碧眼的美女相比,她美得好特别,难怪奶奶极力主张儿孙辈一定要娶华裔女性,这种东方韵味、娇羞美态,西方女子哪里会有?

看到长长的流苏黏到Flora头发上,沈年顺手替她理了理,对她微笑。

Flora却被他这个温柔的小动作惊到了一般,记忆中的某些碎片让她的脸色瞬间雪白,眼睛死盯着他。

“你到底是谁?”

沈年被她突如其来的一句话问得愣住了。

没等沈年回答,Flora轻轻地叹了口气,幽幽道:“对不起,是我糊涂了。”

沈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明白她到底在说些什么,看她的表情,似乎也看不出什么来。

离开小店,两人找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后,约好了一起出门去逛逛。

清迈的生活很悠闲,沿着马路散步,一辆辆摩托车从身边呼啸而过。

沈年道:“我们也去租一辆摩托车,我带着你,就像《罗马假日》里的格里高里???·???派克和奥黛丽·赫本一样。”

“我会骑摩托,我带着你好了。”Flora跃跃欲试。

两人在附近一家店租了一辆小绵羊摩托车,Flora戴好头盔后,向沈年一挥手,示意他坐上车。沈年也戴上头盔,坐在后座,搂住她的腰。

“干吗?你往哪儿摸呢?”Flora忽然娇嗔一句。

“我不是故意的。”沈年无辜地申辩。

车开出去之后,Flora猛踩油门,车速一下子提到六七十迈。耳边风声呼啸,沈年凑在她耳边道:“慢一点,别撞到人。”

“哈哈哈,太好玩了,你怕吗?”Flora咯咯直笑,大概是很久没骑摩托车,十分开心。

清迈的城市格局很小,有些道路非常狭窄,好多小店被疯长的绿色植物和各色蔷薇包裹起来,看起来像是树屋。车速虽然很快,Flora倒也手疾眼快,眼看着快要撞上去时,下一秒她就能绕过去。

沈年拍着心口:“坐你的车,简直要吓出心脏病。”

“身为未来的医生,你的心脏就这么脆弱吗?正好你可以趁这个机会锻炼一下你的心脏。”

话虽如此,Flora还是把摩托车减速了。

两人去逛泰北文化公园,看了民俗表演后又去骑大象

沈年坐在高高的大象背上,忍不住回头看骑在另一头大象背上的Flora,却见她悠闲地拿着一支雪糕在吃,不像是害怕,他便放下心来。

Flora看到他回头,恶作剧地比画打枪的手势瞄准他,沈年捂住心口假装中弹,把她逗得咯咯直笑。

从大象背上下来,沈年道:“听说这里有个游乐场,不如我们去玩一玩。”Flora对游乐场却不怎么感兴趣,她想去寺庙拜佛。

“这里庙很多,可以下午去,先去游乐场吧。”沈年提议。之前看到她比画打枪的手势,他猜测她应该喜欢游乐场里的射击游戏,而他恰恰是各种游乐会上射击游戏的好手。

两人去玩射击游戏,沈年道:“那些奖品,你要什么,我给你打下来。”

Flora看看那距离,反问道:“你能打中吗?”

沈年见她不信自己似的,夸口道:“就算不全中,也能中一半,你说你要什么吧。”

“无所谓,看你能打中什么。”

于是沈年不再问她,端起气枪瞄准那些“猎物”,屏气凝神射击,运气不错,他打了十发子弹,中了六枪。

“不错哦,老板要是每天都遇到几个你这样的会破产。”Flora夸赞沈年,从那一堆奖品中选了一个她喜欢的兔子公仔,其他的都退回给了老板,老板连声道谢。

沈年得意道:“你来试试?”

Flora摇头:“我不玩这个。”

“试试嘛,我教你,很容易打的,只要你稳住重心,把枪口瞄准了。”沈年以为Flora不会打气枪,示范动作给她看。

“那我就试试吧。”Flora见他教得热心,也不再推辞,拿起气枪上好子弹,端起枪瞄准。沈年从她端起枪的那一刻就后悔了,她的动作如此娴熟,一看就知道是玩枪的行家。

一气呵成连打十发子弹,每一枪都精准无比,“猎物”应声倒下,老板在一旁目瞪口呆,他从未见过打起枪来这样弹无虚发的女游客。

Flora看看他,又看看同样目瞪口呆的沈年,忍不住大笑起来。沈年上前纳罕道:“原来你是军人啊?”

Flora摇头:“我不是军人…………但是,我出生在军人世家,我还没有这支气枪高的时候,就能把勃朗宁手枪拆了重装,一个零件都不会多。”

“好吧,我班门弄斧了。”沈年讪笑。

Flora眼中的笑意更深:“给你一个教训,千万不要小看女人。”

这真是个古朴又浪漫的地方,到处是鲜花和笑脸,两人骑着摩托逛了大半个城,看到无数庙宇。

“我要去那里拜佛。”Flora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庙宇。

“小心!”

沈年的话音未落,摩托车已经撞到了石墩子上,两人同时摔倒在地,幸好车速不快,还不至于受伤到爬不起来。

沈年忍着腿上的剧痛,扶着Flora一瘸一拐地站起来,笑谑:“霉运的诅咒又开始了?”

“走开,你这个瘟神。”Flora回身去把摩托车扶起来,把车推到路边停好。

清迈的寺庙很多,大多绿树成荫,人在这样的环境,向佛之心油然而生。

然而,佛也不是随便拜的,沈年跟着Flora,见大多数的佛像她都不拜,只到了某一个佛像跟前才拜一拜,他也学着她的样子双手合十。

“这里不能拍照的,会惊扰神明。”Flora见沈年拿相机对着自己,阻止他继续拍。

“没关系,我只拍了几张。”沈年把相机放下。

“我也不能随便拍。”Flora抗议道。

“我又没拍你,我拍佛像。”沈年狡狯地笑。

阳光自头顶的翠枝绿叶间洒落下来,使他的笑容更增一重温暖和光彩,缓缓而舒适地照拂着她的心,可就在一转眼间,惆怅又爬上她的脸。

这里香火鼎盛,据说有全泰国最有名的法师坐坛,Flora想找那个法师看看手相,到处跟人打听。沈年却不信这些,自己到别处逛去了。

排了近半小时的队,Flora才如愿以偿见到了那位法师。跟着引路的小和尚走到法师坐坛见客的某个房间门口,脱了鞋进去。

殿内,Flora伸出右手给那位慈眉善目的法师看,法师看了她的掌纹,又问她的生日,Flora一一作答。

法师用不怎么标准的中文告诉Flora,她的掌纹纷乱,而且手掌中心有一道特别深的纹路,将手掌一分为二,女人这样的掌纹被称为断掌,是克夫的手相。

“你最好不要结婚,就算结婚也要选个镇得住你煞气的人,不然的话,于对方会很不利。”法师道。

Flora道:“有没有办法化解?”

“无可化解,除非你皈依佛门,但你尘缘不尽,煞气很重,佛门也不能收容你。”法师摇了摇头,竟然站起来走了。

Flora沮丧地坐在原地,心情沉重,和国内那些算命的说得差不多,即便是到泰国来找法师,也是无法可解。

走到殿外,Flora拿出手机给沈年发了个短信,告诉他,自己有个地方要去,要先走一步。

沈年接到她的短信的时候正在某个佛堂外喂鸽子,赶忙站起来往寺庙大门走,想跟她一起回去,哪知道,他在门口等了半天也不见她。

独自回到酒店,沈年不放心,去敲隔壁的房门,没有人回应,在门口徘徊不定的他最终决定去找她。

这么晚了,会去什么地方呢?打电话也不接,会不会遇到坏人了?沈年越想越担心,穿梭在清迈的大街小巷,到处跟人打听Flora的下落。

然而,一无所获。

失望地走在返回酒店的路上,他时不时地扭头张望,希望能在哪个角落里看到她的身影。这里虽然不大,中国游客却很多,说着各种方言的人混杂在路边的饭店、咖啡馆和商店,在那些人里想找一个人实在太难。

她是成年人了,看样子也不是第一次出门旅行,应该会有警觉性,不会遇到危险吧?可是,她长得那么美,也许会有危险呢?

不知道泰国会不会有人贩子,就算这里没有人贩子,也可能会遇上红衫军,万一她被乱军抓走了怎么办?

沈年反复想着这件事,同时也在思考,自己这是怎么了,对一个陌生的女孩如此牵挂,她不过是去了她自己想去的地方,没有接他的电话而已,他却好像失了魂,把一切可能想到的坏遭遇都联想到她身上,心里惴惴不安。

终于,他的视线停在某个酒吧门口,从他站的角度,恰好能看到酒吧里的某个座位上坐着个女孩,虽然看不清楚,但他记得她白天穿的衣服。

毫不犹豫地走进去,看到桌上放着几个啤酒瓶子,沈年轻拍女孩的肩,女孩抬起头看他,果然是Flora,可她好像喝多了,看着他的目光是茫然的。

结清了她的账,沈年把她带了出来。没有追问她为什么借酒消愁,他带她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嘟嘟车——天色已晚,几乎看不到出租车,倒是满街的嘟嘟车搭载着晚归的客人。

车开起来,Flora明显感觉到不适,扶着车框呕吐了半天。一双温柔的手轻揽着她的肩膀,沈年道:“很快就到酒店了,回去好好睡一觉。”

吐过以后,Flora大口地吸着气,晕乎乎地把头枕在沈年肩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沈年怕她睡不舒服,将她搂在怀里。

沈年把她背回酒店,从她的包里拿出房卡,把她送回了房间,又给她倒了水漱口,等她睡下了,才替她盖好被子。

端详着她那张因为酒精作用而更显娇艳的脸,细细的弯眉下,纤长的睫毛在眼角投下好看的阴影,小巧秀气的鼻子白得透明,而那双微张的嘴唇则像樱桃一般红润可爱。

感觉到身体内某些因子的躁动,沈年深吸一口气,站起来去洗手间,绞湿了一条热毛巾,拿出来给她擦了擦脸。

Flora忽然睁开眼睛看着他,清灵灵的双目因为泪湿而更显晶莹:“法师说我是断掌,会克至亲,你看我是断掌吗?”

她把手伸给他看,他疑惑地看了看,没看出什么名堂。

“我不懂这些。”

“慕泽就是因我而死的。”Flora瞬间泪如泉涌。

沈年不知道她说的慕泽是谁,但看她如此悲伤的表情,也能猜到那人肯定跟她关系亲密,心头忽然生出一阵说不清的痛。

脑海中忽然一道闪电,他想起来,他俩第一次相遇那天,她在车窗玻璃上写的,就是一个“泽”字。原来她早就有了心上人,而且一直思念着已经死去的他,为此非常痛苦。

“不要把别人的死亡怪在自己头上,哪怕是最亲密的人,死亡也只跟他自己有关。”沈年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得勉强说了这么一句。

四目相对,她的手还放在他手上,他又低头看了看。

尽管他不懂中国人说的手相是什么,但是她粉嫩掌心中央那道明显的纹路他是能看出来的,难道这就是她说的断掌?这对他来说太陌生,他不知道这些东方玄学。

然而他听到了自己心跳加速的声音,Flora闭着眼睛眼角垂泪的样子触动了他心底深处的一根弦,让他不愿放开她的手。

这一只玉指纤纤的手,皮肤光滑柔软似是无骨,小巧精致得不盈一握,他想就这么一直看着她…………

第二天一早,沈年从美好的梦境中醒来,窗外已是天光大亮,他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去敲隔壁的房门,想约她一起吃早点。

经过昨晚,他迫切地想看到她,看看她是不是已经从宿醉中醒过来,心情有没有变好。

敲了半天的门,没有人回应,他有点奇怪,叫她的名字,可还是没有人回应,这让他有点紧张,忽然又往不好的方面想,连忙搭电梯下楼去总台求助。

总台的服务员告诉他,住那间客房的客人已经退了房。

“什么?她退房走了?你查清楚,她真的走了?”

“真走了,她一大早来办的手续。”

“那她说了要去哪里吗,她坐什么车走的?”

“她没说,我也没看到她坐车。”

“那她有没有给我留字条?”

“我查一下…………先生,我想起来了,那位小姐临走的时候说有个东西要交给您。”服务员从柜台里找出一个盒子,交给沈年。

沈年满以为会是字条之类的东西,哪知道打开一看,却见她平常戴在手腕上的那个银制护身符静静地躺在盒子里,这才相信她是真的不告而别。

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涌上心头,沈年失落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那个护身符,他忽然想,说不定她会去曼谷,自己可以去曼谷找她。

有了这个想法,他立刻行动,收拾行李,半小时之后,他就坐在了开往曼谷的大巴车上。

他始终没有想过,自己这样去追寻一个虚无缥缈的影子是否理智,思念已经占据了他整颗心。有时候爱情就是这样盲目,用尽全部热情,苦苦追寻一个昙花一现的身影。

在曼谷整整找了两星期,他也没有找到期待的她,她就像一个气泡,消失在了这个陌生的国度里,除了那个花纹奇特的护身符,没有留下一点影子。

清迈的那家酒店应该有她开房时登记的身份资料,如果回去查一查…………

想法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就被他否决了,两个星期的寻找未果让他忽然意识到,她是根本不想再跟他相见的。

这个念头像一桶冰水,让他发热的头脑瞬间凉透了。

结束了泰国和柬埔寨的旅行,沈年再回到美国时已是四五月间,对Flora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变淡了,而他也渐渐相信,旅行中的艳遇仅仅是艳遇而已,再浪漫也不过是一场梦,他终究要回到现实中自己的世界。

难怪别人都说,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心伤,从最初那种辗转反侧的思念,到后来感情变得模糊,没有刻意,也没有回避,时间久了,他也会和别的女孩约会,和朋友出去旅行、参加各种运动,和与他差不多年纪的大多数年轻男人一样,人生丰富多彩。

第4页 :第三章 犹恐相逢在梦中

第三章 犹恐相逢在梦中

两年后的深秋,沈年从工作的医院回来,刚放下手里的书,就接到国内的电话,对方是他读本科时的同学陈没,两人虽然在不同的学院,但因为都喜欢旅行,曾参加过同一个社团,并且结伴去过南美,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你要结婚了,什么时候?”沈年惊讶地问,他这个好朋友一向是女朋友遍天下,竟然这么快就要结婚?

“下个月二号,有时间你就过来吧,一切费用我承担,你要包机来也行。”陈没开玩笑地说。

虽然沈年自己家境不错,但陈没更是个超级有钱的富家子弟,因此他也就不客气:“行啊,到了雁京,吃住你包。”

说到雁京,他心里忽然冒出一股复杂的情绪,记忆里的某个人似乎就生活在那里,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他也没有深想。

“你把女朋友也带上。”

“目前没有女朋友,就我自己。”

“好吧,来之前跟我联系。”

放下电话,沈年开始查自己的记事本看日期安排,他已经博士毕业了,正在哈佛的附属医院当实习医生,放个大假回中国一趟还是有时间的。

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个被外公称之为故乡的地方,他想去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像外公说的那样,红墙碧瓦,到处诉说着历史和故旧。

甚至,他心里忽然就有了一种奇怪的期待,会不会在那里见到她?

尽管他知道自己这个想法很可笑,中国那么大,有十几亿人口,就算是雁京,也有两千万人,茫茫人海,自己怎么可能会和她不期而遇?

一个月后,雁京近郊陈家庄园的草坪上,沈年穿梭在来往的宾客中,作为婚礼伴郎之一,一身笔挺西服的他很显眼,颀长的身材和潇洒的风度,让他很快成为在场的未婚女性的打听对象。

“请问——”

“请问——”

女孩们为了找他搭讪,不得不找出一个个可笑的理由,而他作为伴郎,帮主人家解决宾客遇到的各种麻烦又是义务,因此他不得不一遍遍解释、一遍遍带领她们去找明明近在咫尺,她们却怎么也找不到的洗手间,包办了原本应该由服务员来解答的一切。

就在他忙得应接不暇、头昏脑涨的时候,一个袅袅婷婷的身影映入眼帘。

那个美人的到来让本来嘈杂的婚礼现场忽然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一样,出现了短暂的安静,无论男女,都在那一刻把目光分给她。

尽管还有很多事要忙,沈年的目光却也不由自主地追随了那个身影几秒钟。不得不承认,他从来没看过这么好看的背影,每一分都浑然天成,露背礼服恰到好处地展示出后背上的蝴蝶骨,看起来性感无比,摇曳轻盈的步态,足以成为各种礼仪课的典范。

然而,更令他惊讶的是,她偶然的一回头,却让他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张脸,真的是她吗?轮廓很像,细看又不像,两年前的那张脸清纯妩媚,却远没有现在这样艳光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抓住婚礼的另一个伴郎时墨言,沈年故作随意地下颌一抬:“那是谁?要去接待一下吗?”

时墨言顺着他看的方向看过去:“哦,那个是绫夏她堂哥的未婚妻,不用特别去接待她,她和陈家人很熟。”

未婚妻?这么说的话应该不是她,不放心,他又问一句:“她怎么称呼?”

“姓丁,叫丁骏。”

竟然真的是她。

一时间各种情绪涌上沈年心头,让他忽然觉得胸口像是被堵住了一样,赶紧深呼吸。他不知道自己再看到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可是他的目光又克制不住地追随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还记得我吗?还能认出我吗?

脑海里转过许多念头,骨子里大胆的因子也开始蠢蠢欲动,沈年扭头向时墨言道:“既然是陈没的熟朋友,那就做个介绍吧。”

时墨言先是不解地看了沈年一眼,见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丁骏,当即反应过来,笑道:“好,这就去,我跟她也熟。”

两人穿过人群走向丁骏的方向,时墨言主动跟丁骏打招呼。

“小骏,你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我到门口接你。”

丁骏正跟几个朋友说话,听到他的声音便转过脸来,同时,她也看到了时墨言身边的沈年。

他正微笑,和时墨言一样,他穿着一身合体的黑色伴郎西服,打着银灰色领带,风度雍容中带着说不出的潇洒。

只这么微微一怔,丁骏很快笑意温柔地看着他俩:“你今天是伴郎,忙得很,怎么好劳你的大驾呢。”

“你是贵客,我们应该服务周到。”时墨言一边说,一边把视线转向沈年,介绍道,“给你介绍个朋友,美国来的沈年,也是伴郎之一。小骏是绫夏未来堂嫂,你们应该认识一下。”

“沈先生,幸会。”丁骏落落大方地伸手跟沈年握手。

她的态度谦和有礼,可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沈年从她的微笑和眼神里看不出一点她认识自己的影子,有些失望,他只得礼貌地握住那只纤纤玉手,也跟她客套。

只有握住这只手那一瞬间的感觉,能让两年前的记忆复苏。那种皮肤和皮肤的触感,柔若无骨的舒适,电流一样通过全身,勾起他心底的往事,不知道她是否也有同样的感觉?

面对沈年的失神,丁骏极有分寸地收回自己的手,寒星般幽深的明眸中不带一点嗔怪,反而显得很冷静。

这时候,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从边上过来,先跟时墨言打了个招呼,随即亲昵地搂住丁骏的腰:“我到处找你,跟我来,我有几个朋友想见你。”

眼见丁骏跟着他走了,沈年才醒悟过来,那男人一定就是她的未婚夫,远远地看,男人身材挺拔高大,和丁骏修长曼妙的背影相得益彰,堪称一对璧人。

不想让在场的朋友看出自己对丁骏的过分关注,沈年找了个借口去忙别的事,意料之外的重逢就这样匆匆而散。

婚礼很热闹,沈年却因为有心事而变得心不在焉,虽然他尽责地履行伴郎的义务,却总是着了迷一般寻找着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她似乎很受欢迎,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而她和别人说话时的表情和姿态也绝不僵硬,恰到好处的妩媚让她看起来风情万种。有好几次,沈年都想走上前跟她谈谈,可始终陪在她身边的未婚夫,让他踟蹰不前。

真是荒唐,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瞻前顾后,不就是看到一个老朋友想过去打个招呼,关心一下她的近况吗,怎么搞得像是要做什么亏心事?

于是,沈年大大方方地向丁骏走过去,让他没想到的是,没等他靠近,她已经独自走向另一边。

沈年以为她是看到自己过来,故意要躲避,心里一阵懊恼。他并不知道,丁骏跟那群太太小姐闲扯半天,心里早已不耐烦,想找个由头离开,偏偏又被她们拉着不放,好不容易等未婚夫易初阳走开了,她才找了个借口离开。

看着她经过鲜花拱门时停在那里,像是裙子被玫瑰花的枝条钩住了,沈年主动走过去:“别动,让我来,不然裙子会被钩破。”

丁骏抬头见是他,道了句谢。

沈年细心地把钩住她裙子的玫瑰花刺理开,枝条上的花刺太多了,还很扎手,想用点力气,又怕把她的裙子扯坏,只能用手去捏断那些硬硬的刺。

和她靠得如此之近,仿佛能闻到她身上的淡淡幽香,沈年掩饰住内心的激动,顾不得手指被花刺戳破流血的痛,故意调侃:“霉运的诅咒似乎又开始了。”

“看来你的瘟神体质一直没变。”丁骏轻声道。

对她的回答,沈年很高兴,本来他还以为她要装作不认识他,原来她只是不想在别人面前承认认识他。

“那时候你去了哪里,我在曼谷找了你两个星期…………”

“这里是雁京!”

丁骏忽然加重语气,打断了沈年没说完的半截话,气氛顿时有点尴尬。

“不好意思,是我冒昧了。”沈年很聪明地立刻道歉,眼睛里透着一股真诚。

丁骏这才恢复了之前的温和:“事过境迁,就请不要再追问。”

易初阳从人群另一边过来,看到未婚妻正和那个在婚礼上出尽风头的英俊伴郎说话,不动声色地走上前,笑道:“小骏,不跟我介绍一下你这位朋友吗?”

丁骏替他和沈年简单作了介绍,两个男人客套地握手,交谈一些彼此的情况,话谈着谈着倒也投机。

和他俩分开后,沈年去找时墨言,想看看他那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草坪上的仪式结束之后,酒店那边的正式婚宴就要准备开席了。

从之前那几个和丁骏谈笑风生的女人身边经过的时候,他无意中听到了她们的几句话。

“你们看到那个伴郎没有,长得真是好。”

“看到了,他好像独个儿来的,等我回头找陈没打听打听他。”

“我看你问也是白问,没看到他只跟丁骏说话吗?”

“是啊,男人看到她,就像苍蝇见了血。”

“是屎壳郎见了粪球。”

她们背对着他,并不知道谈论的人就在身后,哧哧地笑,话语一阵低过一阵。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沈年并不觉得有人议论丁骏很意外,只觉得好笑,这只能说明,漂亮又有异性缘的丁骏令她们羡慕嫉妒恨却又无法忽视。

回头再看,她的身影已经变得模糊,最后一眼是看到她跟易初阳一起上了一辆黑色轿车。

时墨言看到沈年过来,拉住他:“你来得正好,我正到处找你,酒店那边已经安排好了,等这边的宾客过去就可以开席,你跟我一道走,坐我的车。”

两人正要上时墨言那辆银色奥迪R8,一个女孩过来拉住沈年的胳膊:“我也要跟你们一起走。”

又来了,沈年一阵无奈轻叹。不用回头他就知道这女孩是易绫夏的堂妹易思琦,自从他到雁京来,十几天了,易思琦一直缠着他,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

时墨言手肘抵着车门,看着他俩笑道:“可我这车就俩座儿,你们谁坐?不然,坐车顶上也行。”

“沈年,不如你坐我的车。”易思琦大大方方地相邀。

“不用了,我坐墨言的车。”沈年并不想跟时墨言这个有点疯疯癫癫的小姨子有什么瓜葛。

易思琦却道:“时墨言,快把你的银轿子开走。”

“遵命!”时墨言拉开车门坐到车上,真的把车开走了,而沈年被易思琦拉住了胳膊,想追上去都没机会。

“怎么样,坐我的车吧,不然你身为伴郎,去婚宴现场迟到可是很不礼貌的。”易思琦得逞地笑。

沈年看着时墨言的车绝尘而去,无奈地摇了摇头。

一路上,易思琦叽叽喳喳,聒噪个不停,沈年一句也没听进去,莫名烦躁。

“唉,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易思琦见沈年心不在焉,不满地嘟囔着。

沈年微微一怔,忽然道:“你跟丁骏熟吗?”

易思琦没好气地瞅他一眼,酸溜溜道:“怎么你也对她有兴趣?”

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年忙否认,同时撒了个谎:“我觉得她有点眼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易思琦撇了撇嘴道:“人家是雁京生意场上有名的女强人,怎么会跟我玩到一起呢,喜欢她的男人太多了,她上学的时候有个外号叫公主,就是那帮男人起的。”

从易思琦带着几分不屑的话语间,沈年大概了解到丁骏的一些情况。

原来她出身于雁京名门丁家,祖父和父亲一辈都是军政要员,她自己则开了一家在业内很有名气的公关顾问公司。

“不依赖家人余荫,她倒是很有想法。”沈年客观地评价道。

他说得随意,听在易思琦耳朵里却不是那么回事,她忍不住嘟囔:“哪有那么清高,别人就算不看她家里的势力,单看她那张脸,也会一路绿灯。生意场上美女不少,可丁骏那种顶级的不多,男人多半愿意放水,谁不妄想一亲芳泽?要说她的手腕,也不是没有,起码让男人吃她那一套就是本事。”

易思琦话里的酸意,沈年如何听不出?只是他习惯了不和女人争辩,因此也不计较她对丁骏的评价。他心里自有对丁骏的评价,何须听旁人妄言?

灵机一动,沈年装作随意,试探性地问:“听说她是你哥的未婚妻,他俩恋爱好几年了吧?”

易思琦听他不说话则已,一说话话题就是围绕着丁骏,心里泛酸,故意道:“当然,我哥跟丁骏虽然不是青梅竹马,却也认识许多年了,都是一个圈子里的,谁不认识谁呢。”

这种上流社会的小圈子,儿女们从小混在一起玩大,即便不是家里刻意安排,自幼耳濡目染,也知道婚姻门当户对最稳固,因此择偶只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找,以确保双方家族有头有脸、势均力敌。

沈年没有吭声,车里的空气让他觉得压抑,稍稍开点车窗,风吹进来,倒是舒畅了许多。眼睛望着窗外的风景,想起丁骏之前的话——早已时过境迁,就不要再追问了。

真的时过境迁了吗?怎么觉得这才是个开始呢?

这个想法在沈年心里冒出来之后,就像病毒一样迅速扩散,可是,理智又在一旁告诉他,她已经有了未婚夫,他再去骚扰她很不道德。

道德是什么?是用来压抑内心骚动的枷锁,还是提醒自己不要轨外行事的苦口良药?

沈年反复思索着这个问题,然而,另一个问题也盘桓在他心头,到底两年前泰国的邂逅,是在她和未婚夫恋爱前还是恋爱后?

酒店的大厅里,到处珠光宝气、花团锦簇,主家并没有像传统婚宴那样摆上几十桌酒席,而是一律改成自助餐,让客人们既可以享受美食,又可以在中央的圆形舞池里翩翩起舞。

新郎陈没挽着他美貌的新娘带头起舞,其他宾客跟着他们也纷纷步入舞池,一曲舞过,各人开始自邀舞伴,气氛愈加热烈。

易初阳被新娘区茜子和她的几个朋友邀请去跳舞,丁骏便独个儿坐在边上,刚吃了两颗草莓,跳舞跳累了的易家两姐妹就坐到了她身边。

“骏姐,你怎么不去跳,我哥呢?”易绫夏见丁骏一个人,好奇地问。

“我哥能闲着?肯定跳舞去了,他参加舞会从来闲不住,想跟他跳舞得排队。”易思琦对自己堂哥的魅力向来很佩服。

不管是已婚的太太们也好,还是未婚的小姐们,易初阳到哪里都是女人们追捧的对象,不仅因为他英俊潇洒的外表,也为那种傲岸如贵族的气质,实在出类拔萃,吸引人视线。

“我有点累了,不想跳。”丁骏很想把脚上的尖头高跟鞋脱下来,让脚放松一下。就在她低头的那一瞬间,不知道有个人已经走到她面前,向她伸出了手。

看到沈年过来,易思琦兴奋地要把手伸出去,却见他在丁骏面前停下。易思琦美丽的脸上讪讪地泛起失望和不满,可惜沈年太过于专注丁骏的反应,根本没注意到她的表情。

“丁小姐,能请你共舞吗?”沈年的手礼貌地伸向丁骏。

众目睽睽之下,丁骏自然是不好回绝,只得把手放到他手里,站了起来。

步入舞池,丁骏俏脸上的表情也未见轻松,沈年心想,她大概是在怪自己故意挑衅。然而,他并不介怀,反而为自己的小阴谋得逞而兴奋不已。

她实在是太柔软太香甜了,净白如玉的香肩自领口微露,他的手臂搂着她纤细到不盈一握的柳腰,几乎能隔着轻软的缎子感觉到她如丝光滑的肌肤,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香水,在舞会这样的暧昧场合,荷尔蒙把男女间的一切都无限放大加深,令他沉醉不已。

清迈那个叫Flora的女孩,清纯如水,美丽却不刺眼,而眼前这位丁骏,真真是人如其名,明艳不可方物却又高贵冷艳。同一张脸,气质却完全不同。

脑海中的画面更纷乱了,到最后他几乎想不了别的,只有清迈的情景不断再现,那些原始的悸动、惊喜悲欢的情绪,他记得她所有的样子,借着共舞的机会,在她身上一一把记忆和现实重叠。

沈年的呼吸几乎干涩到凝滞,他不能自拔又情不自禁,带着迷恋和万般猜测打量着她,哪怕她的视线始终落在别处,他也无法停止对她的探寻。

两人一直无话,沉浸在一个没有人能打扰的宁静小世界里,不知不觉就跳了两支曲子。随着舞步推进,丁骏能感觉到,沈年把她占据在怀抱里越搂越紧,仿佛借此力量在传递一种信息。

沈年知道,如果再不说话,舞曲一停,他就不得不放她离去。于是他抓紧了机会:“很高兴还能有机会跟你跳舞,恕我冒昧,你真的美极了。”心里想说的是,她微抿的红唇,实在太诱人。

许是听过太多类似的赞美,丁骏并没有给予什么特别的回应,淡淡道了句谢。

沈年略微错愕,他不知道自己刚才的话有哪里不得体,竟换得她这样的表情,在美国的社交场合,美貌的女士得到男士衷心的赞美只会觉得骄傲。

如此冷淡,这支舞跳得未免乏味,到最后,沈年有点意兴阑珊,舞曲一结束,他就礼貌地松开手,转身走向另一边。

等他忍不住回头去看,却见丁骏身边已经多了个护花人,她的未婚夫亲昵地搂着她的腰,几乎要把脸贴到她脸上。

霎时,就像当初在清迈的酒店里得知她提前离开时那样,他心里明白,再见面遥遥无期,心里依然有着难以形容的不舍。

“不舒服吗?”易初阳关切地问。

“头有点疼。”丁骏想借故离开。

婚宴还没结束,易初阳就陪着丁骏先走了。

宾利轿车上,易初阳接电话,丁骏坐在一旁,并不关心他说些什么,默默地想着心事。

易初阳挂断了电话,见丁骏发愣,主动握住她的手:“明天中午一起吃饭?”

“好啊,你安排。”丁骏极少反驳未婚夫的意见。

“上回我跟一个朋友去一家新开的墨西哥餐厅,环境和菜品都不错,想不想去尝尝?”易初阳提议。

这回,丁骏没附和他的意见,而是道:“去吃泰国菜吧,很久没吃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点怀念泰国菜的味道,清迈街头的某个小店,她曾和一个人对坐,分享那里最出名的咖喱蟹和酸辣鱼。

然而,眼前这个人也是无可挑剔,家境优越,受过良好教育,个人能力也出类拔萃,是沉稳且没有陋习的青年才俊,简直可以说是雁京每一个大家闺秀的标配老公,两人不仅门当户对,他还对她呵护备至。

易初阳并没有察觉她神思游离,继续道:“好,吃完了还可以顺道去看看我奶奶,老人家想你了,老跟我说起你。”

丁骏嗯一声,易家上下对她都不错,奶奶尤其疼她。

次日,易家客厅里,丁骏陪着长辈说话,消磨到黄昏的时候才起身要走。

易初阳原本要送她,衣袖被母亲贺秀桢扯住,他立刻会意,把丁骏送上车之后,嘱咐司机送她回家,自己却返回了易家小楼。

母子俩独处的时候,气氛就变了很多,很多不能在丁骏面前说的话,贺秀桢从不吝啬口水,在儿子跟前不厌其烦地一说再说。

“你跟小骏什么时候领证,都处了一年了还不领证,想拖到什么时候?迟则生变。”贺秀桢认定了丁骏这个准儿媳。

事实上,一早便看上丁骏、想把她领回家当儿媳妇的正是贺秀桢。

“不急。”易初阳稳坐钓鱼台,并不因为母亲的焦虑而动摇内心的想法。在这方面,他和已故的父亲一样颇有大将之风。

“怎么能不急呢,只要一天不领证,她就不是你的人。初阳,你难道一点也不体谅这些年我忍辱负重,留在易家老宅讨好你那个脾气古怪、自以为是的奶奶,图谋的是什么?我还不是为了你!”

虽说是母子,贺秀桢并不真正了解儿子的想法,她只知道,像丁骏这么好条件的儿媳、丁家这么有财有势的人家,就该早早跟他们把婚事定了,以免被别人捷足先登。更何况,丁骏的美貌在他们的圈子里也非常出名,贺秀桢觉得只有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自己出类拔萃的儿子。

易初阳见母亲有点生气的神色,只得好言相劝:“我跟小骏的事我有分寸,我们肯定会结婚的,只是现在时机还不太成熟,再等等也不迟。”

当初丁骏一回国,他就铆足了劲去追,到如今已经水到渠成,他有足够的把握,丁骏会是他的囊中之物。

贺秀桢还在唠里唠叨:“我怎么能不急呢,你爸爸去得早,这是我们母子在易家翻盘的唯一机会,你叔叔婶婶那几张尖酸刻薄的势利老脸我看了三十年,早就已经忍无可忍。”

易初阳知道母亲好强,也了解她身为易家长媳却得不到应有尊重的苦楚,劝慰道:“妈,您再忍耐一两年,等我和小骏结了婚,就把您从这里接出去住。”

贺秀桢叹息一声:“儿子,妈就靠你了,你可别让妈失望。”

易初阳点了点头,心情却是无比沉重。

易家早些年在雁京的工商界赫赫有名,家族生意一直可以追溯到明清两朝,到了易初阳的父辈,易家更是如日中天。

父亲因病去世的时候,易初阳还在国外上大学,家族生意自然而然由他的两个叔叔把持。易初阳虽然深得奶奶易老太太的疼爱,也继承了父亲的股份,却始终被排斥在易氏集团的核心层之外,长房在家族中的势力便衰微了。

对这个局面,贺秀桢自然心生不满,总想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然而,凭她一己之力,是万万做不到的。

尽管她精明能干,但吃亏在出身太低,当初她只是易初阳父亲的秘书,两人日久生情,怀了身孕并且确定是儿子之后,易家人才勉强接受她,同意她进门。

在易家,贺秀桢唯一的庇护就是丈夫,丈夫猝然离世,儿子就成了她的靠山。因此当易初阳回国以后,她不断怂恿儿子夺回集团的控制权。

“你跟那个在投行工作的女人分手了吗?”贺秀桢见儿子心事重重,忽然又想起这个严重的问题。

易初阳看了母亲一眼,淡然道:“我的事自己会处理,不必您费心。”

“赶快处理掉,不然的话,迟早被小骏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可想而知。”贺秀桢对那个和自己儿子纠缠不清的女人深恶痛绝。

“妈,怎么您从来没问过,我到底喜不喜欢小骏。”易初阳没有回应母亲的质问,反而质问她一句。

贺秀桢哼了一声,却又用一种慈和的目光看着儿子:“我不问,是因为那根本不重要,宁娶大家奴,不要小家女,你奶奶这句原话,我听了几十年。易家上下,除了你爸爸,谁把我放在眼里过?”

易初阳道:“您也可以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贺秀桢见儿子神色间有了一丝与自己同仇敌忾的愤怒,忙顺势道:“所以啊,为了妈妈和你自己都能扬眉吐气,儿子,你要争气啊。”

“我知道。”易初阳应了一声之后,转身离去。

离开易家,易初阳去了某个环境清幽的高档小区,有个女人已经在这里等候他多时。

魏倩云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有意没有去门口迎他,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看杂志。

她在雁京一家外资投行工作,一年四季全球飞,难得有几天假期,他却一整天陪着他那个未婚妻,不来看她。

“我有正事,你闹什么呢。”易初阳对她打了好多遍电话催自己过来有点不满,扯开领带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魏倩云像是没听到他的话,连眼皮也不抬:“你也可以不来。”

被她噎了一句,易初阳非但没生气,心情反而比先前好了很多——和母亲的那些对话让他一度情绪低落。

“我不来行吗?你这个母老虎,会放过我?”易初阳靠近她,狎昵地把手放在她后背一阵抚摸。

“我是母老虎,那丁骏是什么?或者你就是个喜欢自虐的人,心甘情愿与虎同眠。”魏倩云扔了杂志,精心修饰过的脸看起来既妩媚又带着几分娇蛮。

“别提她,你一提她就十分不可爱,在这一点上,她就从来不会让自己落了下乘。”易初阳脱掉西装,扯开衬衣袖扣,舒服地把身体陷在柔软的沙发里。

很少听到他对丁骏的评价,魏倩云秀气的脸上多了些陌生情绪,带着几分不甘心地问:“咱俩的事,她知道?”

“以她的人脉,未必没有人吹风给她,雁京就这么大,没有不透风的墙,知而不言,这正是她的聪明之处。丁骏从来不把自己跟别的女人比较,所以她才高高在上、独一无二。”易初阳有意把目光在魏倩云脸上转了转,带着点故意,又带着点挑衅。

魏倩云最喜欢他犯坏时的这种表情,跳起来搂住他的脖子,一阵狂吻:“她那么高高在上,你岂不是高攀不得?别以为我是嫉妒她,该她嫉妒我才对。”

现在这个社会,女人的聪明越来越不该被男人忽视,易初阳对他拥有的两个女人的秉性都了解得一清二楚,魏倩云的圆滑世故,恰恰是他们的关系能维持至今的原因。

她的醋意,表达得恰到好处,这让她骨子里多了几分女人味,而丁骏,易初阳有时候觉得自己了解她,有时候又觉得她深不可测。

把握不定的男女关系,是他这类男人所不喜欢的,因为不知深浅所以很难掌控,但是,也更激发他探索的欲望。

情欲缠绵,易初阳只有在这个女人身边,才能找回真正的自己,不需要隐藏、不需要伪装,做回最真实的自己。

魏倩云替他点了一支烟,也替自己点了一支,幽幽地吐着烟圈。

“你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她知道这一天终会到来,以她的聪慧,绝不会闹着让他不结婚,他肯定是会结婚的,而且不会跟她,他需要一个更强有力的姻亲,而不单单是个传宗接代的妻子。

“快了,等我忙过这阵子,就跟她提。”

“你觉得她肯定会答应?就这么自信?”魏倩云弹了弹烟灰。

易初阳胸有成竹:“不是我自信,是我了解她,善于分析她。”

魏倩云听到这话,俏丽的脸上笼上一层阴云:“你喜欢她?”

“为什么不呢?她又不讨厌,我要跟她一起生活几十年,永远不可能离婚,婚姻不如意不仅磨损心智,还有碍健康,就算是一桩买卖婚姻,也未必非要两军对阵、摆明车马。”易初阳坐起来穿好衬衣,打开电视看财经频道。

魏倩云从床上跳下来,追上他,跳进他怀里撒娇,抚摸他结实优美的胸肌:“你敢说你喜欢她?你不许喜欢她,你只能喜欢我。”

丁骏或许能凭借婚姻关系得到易初阳这个人,但是魏倩云抓牢他的一颗心,就能有他半个人,以后的事,那还不就看谁能部署?事在人为。

她单枪匹马在雁京这样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城市、金融中心闯到目前这个成就,全凭她聪明的脑袋,在这一点上,心高气傲的她很有几分瞧不起丁骏那样含着金钥匙出生的所谓千金。她有什么真本事呢?不过是会投胎,真有本事不会被不爱她的男人玩弄于股掌。

再说,就算失败了,她魏倩云又有什么损失呢?人在江湖,谁能看到未来?凭的不过是天时地利人和,丁骏占尽天时,而她,有的是地利人和。

事实证明,易初阳是喜欢她这一点的,争与不争之间永远带着点不服输的意味,永远带着取悦他的意思,而他在她面前,也可以抒发情绪,尽情畅谈,不必顾及其他。

他讨厌愚蠢的女人,从小就讨厌,尤其是像他两个婶子那样愚蠢而又没有自知之明的女人。

况且养她十分容易,并不像对付丁骏那样要铆足了全身的精神,才不至于被她身边虎视眈眈的其他男人有机可乘。

精心炮制了丰盛的晚餐,魏倩云看到易初阳吃得津津有味,心里也高兴。

“你在我这里得到的好,别的地方不会有。”她语带双关地说。

易初阳嗯了一声,他也承认,让丁骏为他洗手做羹汤是妄想,她那双手,只怕这辈子也不会碰锅碗瓢盆。

“那我是不是也独一无二?”魏倩云娇笑着问。

怎么挠到这男人心上、挠得他心里痒痒,她驾轻就熟,一段关系到了他俩这种地步,已经不是三言两语能描绘的。他们彼此需要,密不可分。

易初阳道:“倩云,如果你处在丁骏那个位置,未必比她做得更好,人不必妄自菲薄,可也别目中无人,她不简单,我喜欢她不是无缘无故。”

魏倩云被呛了一句,心里却也不恼,易初阳能跟她这么敞开心扉地说话,恰恰说明心里有她,于是她讪讪地笑:“你知道,我始终不甘心,你我明明是同路人,非要来一个宝姐姐,比我通达,比我艳冠群芳,比我更得你家里人欢心。”

易初阳淡淡地扫了她一眼。

“我有难处。”

魏倩云看到他此时的表情,胸腔里忽然涌上一股心疼。活在世上,谁没有几分难处?外人看来鲜衣怒马、花团锦簇,背后也难免自舔伤口、委曲求全。

易初阳离开的时候,魏倩云并没有多做挽留,她迟早得适应这样的日子,他要维持婚姻,就必然会牺牲一定的自由,而她必须接受他的这种牺牲。

车开在去丁家的路上,易初阳望着窗外雁京迷人的夜景,放空了一切心思,只想好好看看这个自己生长于斯的美丽城市。

雁京的繁华,历经了几朝几代,无数英雄豪杰在这里创下丰功伟绩,无数能人异士在这里闯出一方天地,易家和丁家的祖辈也是如此。先人创业、后人乘凉,他们今日所拥有的,为无数人艳羡,然而大多数人不会仔细去想,当初开创这番天地需要怎样的心血。

用自己的双手去创业,不是不可,但是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是身为易家长孙的责任。易初阳自认有能力有见识,如今易氏江山大权旁落,他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父亲。

想当初,易家能挣下这份家业,除了爷爷开创江山,父亲殚精竭虑的苦心经营也是重要原因,如果不是操心太过,父亲又怎么会在五十岁的盛年患病早逝?用母亲贺秀桢的话说,初阳,你爸爸就是累死的,他为易家鞠躬尽瘁,对得起这个家的每一个人,而他不会想到,自己死后,会有人忘恩负义,坐享其成。

想到这里,易初阳原本放在膝上的手微微颤抖,手指轻叩真皮座椅,很快压抑下所有的不愉快。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都要让自己保持冷静的状态,绝不能因为一时的情绪,就让别人看穿他的心思。

丁家别墅坐落于雁京西山一处绿荫怀抱的地方,别墅里住着三代人,德高望重的老一辈人自不必说,中流砥柱的第二代和崭露头角的第三代,三代人组成的这个大家庭在雁京的名门望族中是数一数二的。

车开到院门外,司机按了喇叭之后,电动门缓缓打开,很显然易初阳这辆宾利是这里的保安非常熟悉的,他们家大小姐的未婚夫向来是娇客。

在客厅里遇到丁骏的助理谢如欢,易初阳跟她打了个招呼。他至今没弄明白这个整天面无表情、冷若冰霜的美艳助理是个什么身份,她能住在丁家,却又不是丁家的亲戚。

这个时候丁骏不会在卧室,一定是在书房里。易初阳了解她,她每天至少工作十五个小时,说她是个工作狂也不为过。

“你来啦?”丁骏看到未婚夫进来并不意外,可因为太习惯他每天来,也没有什么惊喜,只简单打了个招呼。

看到她头发蓬乱、身穿睡衣的女汉子模样,易初阳虽然眉头微皱,却也没有任何不满,走上前搂住她的脖子亲了亲:“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看这些东西,女人要好好保养你知不知道?”

没有旁人在的时候,他对她也很亲热,尽管有些刻意,却也不无喜爱的成分。

“地产大王寰宇集团在东城的新综合体明年开业,我想拿下前期宣传推广这一块业务,如欢帮我准备的资料很详实,但我需要一一过目。对不起,初阳,今晚不能陪你。”丁骏的注意力还是放在案前的一堆资料上。

易初阳习惯性地用手指轻叩桌面:“寰宇?我跟钟奕铭很熟,要不要我帮你去说说?”

丁骏抬头:“不必,我跟钟家人也很熟,但我想凭自己的实力竞争,不想动用关系。市面上关于我的闲言碎语已经太多,我不想再给他们多一份谈资。”

易初阳浅笑:“何苦呢,你又不在乎那些,我只是不想看你这么辛苦。小骏,江山我会替你打下来,拱手献上,你只需笑纳。”

言外之意,你已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安心当你的丁家大小姐不好吗,为什么要那么逞强?易初阳不是不欣赏能干的女人,事实上他妈妈就相当能干,可他同样拥有与生俱来的男性意识,希望她臣服,喜欢她美丽,却不希望她太强。

“你的江山永远是你的,又不会姓丁。”丁骏眨了眨明亮的眼睛。

正是丁骏这句话,让易初阳从之前的温情中清醒。有意无意地,她总在提醒他,他俩即便结婚了,也是泾渭分明,他的事业她不参与,她的工作,也不容他置喙,她是公主,不是灰姑娘,两三克拉的钻石就能打发。

这个女人柔中带刚,说话含而不露。

“我的不就是你的,将来我们结了婚,难道还要丁是丁卯是卯,算个一清二楚?”易初阳习惯了咽下所有不快,不让情绪感染智商。

感觉他温暖的手在自己后背轻抚,丁骏动容,看了看他:“你在这里陪我,好吗?有些事情我也需要你的意见。”

“好的,陪你多久都行。”易初阳脱掉西装扯下领带,扔到沙发上,帮丁骏看那些资料。两人一边讨论分析,一边记录。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深夜两点。丁骏伸了个懒腰,让早已疲累酸痛的筋骨舒展,没等她收回手臂继续埋首案卷,易初阳已经抱起了她。

“不准再看了,又不是明天就投标,你给我乖乖去睡觉。”易初阳抱她去卧室,声音温柔得令人心醉。

“还有一点点,就剩一点了。”丁骏在他怀里不满地嘟囔。

“一点点也不许看,你不听话信不信我把你扔到楼下去。”易初阳半开玩笑半恐吓。

“好吧好吧,我去睡。”丁骏求饶。

对这个人偶尔的强势,她还是挺喜欢的,或许没有女人不喜欢这样的霸道。哪怕是丁骏这样从小被父母家人宠惯了的,也还是喜欢到了婆家继续得宠。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新的一天又是新的战场,她习惯了不败,也不允许自己失败。哪怕睡得少,她也能保持精力充沛。

第5页 :第四章 她比烟花寂寞

第四章 她比烟花寂寞

从自己的车上下来,丁骏一身Chanel高定套装,摇曳生姿地走进写字楼大堂,一路上吸引了无数目光。谢如欢则一如既往地跟在她身侧。

办公室里,照旧是满室的鲜花,丁骏从来不缺乏追求者,哪怕已经有了未婚夫,那些不死心的人依然每天鲜花不断、狂轰滥炸,期待美人心情好的时候能赏脸共进晚餐。

送花的人虽然多,但聪明的秘书一向知道该把谁送的花放到丁骏办公桌上的水晶花瓶里。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和待签的文件早已放在桌上,丁骏习惯在一天的工作之前听秘书汇报一下她两天内的行程安排。

“易先生的秘书一早打来电话,你们的晚餐地点定在亚德里亚。明天晚上Chanel秋冬新品秀,邀请函在我那里,要安排时间吗?”秘书安妮点开掌上电脑里的日程表,一项一项报给丁骏。

“不去,没时间去看那些。”丁骏低头摊开案头的文件,心里却在想,安妮跟着她几年了,却还是学不会甄别事情轻重缓急,净拿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问她。

“《名媛》杂志的主编打了三遍电话来想给您做一篇专访。”安妮试探地看着丁骏。

丁骏抬起头:“我又不是名媛,上什么《名媛》杂志?以后除了财经类杂志的专访,我一概不接受。”

出身名门,又被美女的光环围绕,丁骏是各类时尚杂志在名媛圈争相追捧的对象,坊间关于她的传闻也不少,可她本人很反感这个称谓,也不喜欢别人说她是雁京名媛。

在商场打拼,靠自己本事吃饭,别人不知道她的辛苦,自己还能不知道?创业初期,为了争一个项目,连天带夜加班出方案熬到嘴角起泡,发烧打着点滴坚持工作的日子也不是没经历过。

所以不屑与那些饱食终日碌碌无为的太太小姐为伍,却也因此在无意中得罪了不少人,只是她既然无心与那些人多来往,对她们的评价也就越发不在意。

这几年,丁骏在事业上一帆风顺,俨然成为雁京商界最耀眼的一颗新星,然而商场上的每一次胜负,必然会有失败者,当那些败军之将或者因为不甘心、或者另有目的而散布关于她的谣言,几乎把她说成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时,她也不过一笑置之,甚至笑纳了竞争对手赠予的“魔女”称号。

魔女,自然是贪得无厌、不讲道义的代名词,丁骏自认为不是个不厚道的商家,面对这些诋毁,她很清楚,如果她过分在意别人的看法,反而会令自己陷入被动。

看秘书已经汇报得差不多了,丁骏道:“你出去吧,叫如欢进来。”谢如欢进来的时候,丁骏刚接到一个电话,示意她先坐坐。

“钟阿姨,您放心,我一定到,您是看着我长大的,天大的事也没有您的事重要。”丁骏笑容可掬地回应着电话那头的邀请。

谢如欢耐心地等她说完了,才问:“这两天你的日程表都满了,还能抽出时间?”

丁骏叹口气:“抽不出也得抽,钟阿姨的颐兰会后天晚上办慈善晚宴,别人的事可以推,她的场子不能推。”

谢如欢知道,丁骏口中的钟阿姨就是寰宇集团董事长钟孝礼的胞妹钟淑怡。钟家是雁京有名的地产大王,钟淑怡是城中老一辈贵妇中的头号人物,哪怕丁骏从不刻意讨好任何人,对看着自己长大的长辈,对方的邀请也是不能拒绝的。

谢如欢道:“我收到消息,这几天OM的老总柯建富跟徐天朔见面频繁,徐天朔喜欢打高尔夫,听说柯建富送了他一根老虎伍兹用过的球杆,不知道会不会对我们的竞标有影响?”

OM就是跟丁骏的公司争寰宇集团新综合体宣传推广项目的最大竞争对手,隶属于美国老牌公关咨询公司OM集团,实力雄厚,历史悠久,是业内的4A级公司,很多全球五百强的知名跨国企业是他们的客户,其中包括联合利华和美林证券,OM在公关界的江湖地位堪称一枝独秀。

OM的老总和寰宇集团的执行董事徐天朔频繁见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危险信号,丁骏清秀的面容上隐约出现了一丝阴霾,随即隐去。

商场如战场,龙争虎斗并不奇怪,自己没有必要因为别人的一点伎俩就自乱阵脚,说到底,柯建富那也只是投其所好的情感投资而已。

“所以钟阿姨的慈善晚宴我更要去了,不仅如此,我还要拔得头筹。徐天朔爱妻心切,OM打算先下手为强,我们不能在这方面输给他们。”丁骏心里盘算着。

想了想,她又道:“柯建富毕竟是老美,思维方式和东方人有一定差距,他带的团队秉持的也是他那一套美国作风,我倒觉得未必能打动寰宇的那些董事。”

谈话间,余光瞥到桌子一角放着的一束洁白铃兰,丁骏心生疑惑,好奇怪,竟有人知道她最喜欢铃兰,连易初阳,她也未曾跟他提过自己不喜欢玫瑰反而喜欢的是这种洁白的小花。

谢如欢察言观色,见她像是有点走神,耐心地等她思路回转。

丁骏拿起那束铃兰,翠绿花叶间掉下一张淡黄色卡片,上面的一行笔迹略显生涩,看着不像是成年人的字体,也或者,不是个写惯了中国字的人的笔迹。

“行程苦短,不日将返美,恳见一面,盼回复。”

落款是似水流年,同时在他的名字下面还有一串电话号码。

意料之外的重逢,自己的态度也很明确,他竟不甘心地找上门来,这是中了什么邪?丁骏看着这张卡,心头微微不安,心思几番宛转,最终把卡放进了抽屉里不再理会。

“对手越强,越能提高自己的身价,我们博朗能不能在业内更上一层楼,就看这次寰宇的项目能否顺利拿到。如欢,这些天辛苦你,如有所成,你我功劳各占一半,我会给你博朗的股份。”丁骏注视着眼前这个自己认识了十多年的女孩,她们非亲非故,却情同姐妹。

谢如欢点了点头,并不多做表示,相知多年,有些话不必说对方也能明了。丁骏对她有大恩,粉身碎骨亦不能回报,尽心尽力辅佐她,就是她最大的报恩。

城市另一边的某个酒店里,沈年从白天等到黑夜,又从黑夜等到白天,始终没有等到心心念念的那个电话,离回美国的日期越来越近,他的心情也越来越失落。

这两天,他一直沉浸在丁骏的世界里,上网搜索了所有能查到的关于她的资料,甚至通过她资料上的教育经历,顺藤摸瓜查到了费城那所著名的商学院,辗转托了几层关系连她的入学资料和历年获奖记录也查得清清楚楚,终于把她从小到大的成长脉络理清了。

然而,这其中还是缺少了重要一环,那个叫慕泽的人,他没有在丁骏的资料里看到,尽管他知道那个人肯定存在,但是关于丁骏的采访报道也好,八卦新闻也好,没有任何关于那个人的线索。

是把消息抹干净了,还是那个人根本微不足道?沈年很好奇,到底那个人在她的生命里是怎样一个角色,又怎么会忽然死去?

明知道这些事只要打一个电话给熟悉她的朋友就能了解得一清二楚,沈年却不愿去找别人询问,他对丁骏的关注,在他俩目前这种境况中,只能是个秘密。

他迫切地想见她一面,这种激动的心情就像两年前在清迈的那个早晨发现她不告而别时一样。

在曼谷下车,他几乎是冲到了大街上,浑浑噩噩到处寻找,想象着下一秒她就能出现在他眼前,仿佛此生此世他只有这一个女子,找不到她便失去了心魂。

如梦如幻的邂逅,泡影般散去,当他以为自己要忘记时,意想不到的重逢又将他的心绪重新拉回当初那种悸动,令他深陷其中不能自已。

黯然销魂,唯别而已。中国文字之精妙,此时他才深深体会到,那种触碰心灵的感觉,每个字都是他思想的写照。

那天相见后,他一直在回味,如果她假装不认识他,那这个女子在他心中势必大打折扣,太过于惺惺作态、摆出高高在上的做派,反叫人瞧她不起。

她见到他,没有吃惊,也没有伪饰,虽然当着别人的面并没有跟他相认,私下里他问起,她倒也十分坦然,只是不愿继续回忆。这一点他事后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她有个未婚夫跟在身边。

现在想来,沈年对自己的微妙心理也有所反思,他故意找她叙旧,只怕在那一刻也是不怀好意,因为她未婚夫在场,不能不让他心生妒意,而她显然看穿了他,当时就冷冷地掐灭了他的小小恶意。

尽管衣香鬓影、锦衣华服,与当初那个温柔纯真的女孩大相径庭,沈年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不在心里惦念她,哪怕知道见她一面也不能代表什么,他就是想见她。

眼看着天色变暗,沈年心中那份失望越来越深,他还有两天就要回波士顿了,如果不能在走前见她一面,只怕此生再无相见之期。

终于,他打了个电话给时墨言,向他问起那个叫慕泽的人。

“慕泽…………你是说程慕泽吗?”时墨言听他忽然问起这个名字,很是惊讶。

沈年心中一紧,忙道:“是他,你认识他吗?”

时墨言停了几秒钟才道:“他几年前就死了,我跟他不熟,听说过他而已。怎么你忽然想起他来了?”

沈年略感尴尬,却也不方便直说,只得道:“其实是…………我从别人那里听到他的名字,对他有点好奇,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不清楚,如果你特别想知道,我可以帮你问问别的朋友,看有没有跟他熟一点的。”

“好的,谢谢。”

挂断了电话,沈年忐忑地等待着,心里清楚,时墨言既然答应去问,就是有把握知道谁是知情者。

大约二十分钟之后,时墨言打来电话,沈年兴奋地接听,结果时墨言的第一句话就让他语塞。

“你问起程慕泽,是因为丁骏吗?”时墨言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质疑。

沈年犹豫片刻,决定坦然回应:“是的,我想知道。”

时墨言这才缓了缓语气:“程慕泽是丁骏以前的男朋友,两人青梅竹马,一起去美国上高中上大学,但是程慕泽在五年前自杀了,原因不知道,他没留下任何遗言。”

竟然是自杀?

沈年惊住了,想象不到,一个像程慕泽那样拥有一切的人会自杀。

和丁骏青梅竹马,说明他的家境很优越;在美国上高中和大学,说明他应该也很聪明,个人条件出众。最重要的是,他有个丁骏那样漂亮可爱的女朋友,女朋友还那么爱他,什么事会让他想不开,要放弃这一切在旁人看来可遇不可求的东西?

半天等不到沈年回话,时墨言追问道:“怎么不说话了?是太惊讶了?老实说,我也很惊讶,程慕泽以前在我们这个朋友圈里还是挺有名的,口碑也不错,都说他跟丁骏很相配,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自杀。”

沈年道:“是很惊讶,但也不奇怪,人生本来就充满了变数,好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听他有挂电话的意思,时墨言知趣地咽下了本来想说的话。

尽管是朋友,有些话还是不好说的。身边喜欢丁骏的人太多了,沈年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再多人前赴后继拜倒在美人裙下,笑到最后的也只有那一个。

打开电脑,沈年忽然记起来,那时候他跟丁骏提起他在哈佛医学院读博士,曾听她说,也是哈佛医学院,这个“也”字用得不同寻常,似乎另有隐情,会不会跟程慕泽有关?

有了这个想法,聪明的他很快登录母校的网站,查询校友录,凭着直觉,在那一排排陌生名字中搜索,心里企盼着但愿能有所获。

功夫不负有心人,花了两个小时,他终于在那一排排名字里找到了程慕泽。原来程慕泽比他早一年进医学院,主攻的学位是神经内科。

校友录上没有他更多...资料,只有一些获奖情况,沈年点进社区论坛,找了很久才看到他的同学发的悼念帖子。

程慕泽在五年前死于一次滑翔翼的飞行事故,最后警方调查发现是他自己割断了绳索,导致坠落身亡,其后的追踪调查也没有发现他在生前留下任何遗言,警方便以自杀结案,通知家属办理丧事也就了结。

仔仔细细看完了帖子内容,连下面的跟帖也看过以后,沈年想,难怪她会受不了,这么优秀的男朋友,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自杀身亡,实在令人难以接受,难怪她过了几年还那么伤心。清迈的那个夜晚,他眼睁睁目睹她借酒消愁,并且把他的死因归咎于自己。

这是怎样一种自我精神折磨?沈年的心不由得揪了起来,为丁骏感到心疼。

他兀自出神,没有留意到手机响了几遍,直到有人来敲门,才回过神来。

打开门一看,竟然是阴魂不散的易思琦,沈年微微扯着眉,尽管不大欢迎,还是让她进了门。

要说这易思琦,虽然略显鲁莽,却也没到令人讨厌的地步,但沈年只要一想到她是易家人,心理上就不能不对她产生排斥。

“今晚有个慈善义卖会,你有没有兴趣参加?”易思琦一心想跟沈年拉近距离,无奈的是,沈年态度不温不火,让她摸不着实际。

“我后天回波士顿,这两天想休息一下。”沈年对这些富家女的聚会没有任何兴趣,礼貌地拒绝。

易思琦有点失望,却还是忍不住怂恿:“你整天待在酒店里有什么意思,一起去玩玩吧,今晚的义卖会去的人很多,差不多雁京有头有脸的人都到齐了。”

“是吗?”沈年沉吟着,继而又问,“你们一家都去吗?时墨言和绫夏也去?”想问另一个人,可他心里也明白,当着她的面问不出口。

易思琦哪里知道他揣的什么心思,笑道:“时墨言我不知道,他性格怪怪的,总把自己当盘菜,摆得高高的。绫夏肯定会去,绫夏没他那么难相处。”

听到她对时墨言的评价,沈年忍俊不禁,眉眼中潜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他又问:“我们现在去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的,你换身衣服,我等你,坐我的车去。”易思琦听他松口,非常高兴,以为自己终于把他说动了。

作为雁京最有名的名媛贵妇交际沙龙,颐兰会的慈善义卖被安排在城里最高档的一家私人会所举办。理事长钟淑怡在贵妇圈号召力数一数二,为了这场晚宴顺利进行,她亲自招待前来的各方贵客。

会场布置得很华丽,一看就知宾客们档次不会低。沈年是外来客,易思琦自然而然为他介绍起在场的宾客身份。

“那个穿灰色西装、长得很帅的男人叫唐浩宇,江南唐家在民国时期不是太有名,做纺织品和丝绸生意起家。唐浩宇一向低调,很少在社交场合露面,但是他小妈司漠萍是颐兰会理事,所以他们家不出面捐点钱说不过去。

“跟唐浩宇说话的人是钟奕铭,颐兰会理事长钟阿姨是他姑姑,钟奕铭是个怪人,慈善义卖他每次都出席,但从来一毛不拔,他们集团的员工都叫他霸王龙,我看叫铁公鸡更合适。”

离义卖会开场时间渐近,宾客也越来越多,贵妇千金们个个花枝招展,令人眼花缭乱。

易思琦像个花蝴蝶一样穿梭其间,遇到相熟的朋友就热情地跟她们打招呼,同时也不忘记显摆一下陪在她身边的帅气男伴。看到朋友们或惊讶或艳羡的目光,易思琦既得意又满足,手臂更加用力地挽住沈年。

场内几个穿着精致晚礼服、戴着昂贵珠宝的贵妇正亲自充当服务员领着宾客进场,那种忙碌的劲头,让沈年嘴角不经意间浮出冷笑。

“这里太闷了,我去边上透口气。”沈年抛下易思琦,独自去了大厅的角落,拉开窗帘,把窗户打开,惬意地舒了口气。

易思琦正自春风得意,却见沈年头也不回地走开,心里恼他扫兴,却又不得不追上去。千金小姐都要人哄,遇到一个不肯哄她的,她也没辙。

“刚来,你怎么就不耐烦了?”易思琦不高兴地问。

沈年道:“我对这种场面,毫无兴趣。”

易思琦更不高兴了,觉得他是在扫自己面子:“慈善义卖会啊,给上不起学的失学儿童捐款捐物,你是冷血的吗?”

沈年道:“恕我直言,我真没看出‘慈善’二字的意味来,我们在美国募捐的时候,谁穿戴一身几百万的行头?亿万富翁的儿女也是一身便装,偏你们国内好大喜功,做这些姿态。”

易思琦笑道:“原来你是看不惯这个,可以理解,其实我也不喜欢她们打着慈善的名义办这种宴会,想捐钱直接捐就好了,非要搞出排场,但你既然来了,还是少安毋躁吧。”

沈年没有说话,目光在人群中寻找那个身影,寻寻觅觅却没有看到她,失望不已,觉得自己跟这个觥筹交错、珠光宝气的场合格格不入,遂退意萌生。

就在他想离开的时候,忽然听见易思琦低声道:“丁家的双胞胎来了。”

沈年好奇地看向大厅门口,果然看到丁骏和一个年轻男人手牵手进来,两张脸长得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连气质也十分相近。

她竟然有双胞胎兄弟?那个不知道是她哥哥还是弟弟,和她一样漂亮,眉目间英气十足。沈年无意识地近前几步,关注着他们。

她穿的是一件米白色提花无袖小礼服,一字领露出漂亮的锁骨,及膝的复古蓬蓬裙让纤腰看起来不盈一握,秀发像芭蕾舞演员那样绾在脑后,可一点也不显老气,反而让她的脖子更显修长,浑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却让一切珠光宝气黯然失色。

虽说是慈善义卖,可在场的女人哪个不是铆足了劲头争奇斗艳,除了五颜六色的晚礼服,人人一身行头价值不菲,昂贵的首饰在水晶灯下闪闪发亮。

只有她是个例外,淡淡的白,宛如舞台上舒展玉臂的白天鹅,又仿佛六十年代黑白胶片中走出来的古典美人,合身的裙子勾勒出上半身的弧线美——遮起来远比暴露更具风情。

普通的美人,靠衣装;高级一点的,天生丽质;一等一的美人,胜在举手投足间的风情蚀骨。胸怀坦荡,举止才能大方,仪态才更优美。难怪坊间有传言,在雁京的上流社会,丁骏是一道不能不看的风景。

钟淑怡看到丁骏过来,亲自迎接,对这个晚辈说不出的亲热,惹得原本陪在她身边的年轻女人面上略有不满。

易思琦拉着沈年到贵宾区坐下,悄悄告诉他陪在钟淑怡身边的那个女人的身份。

“钟阿姨膝下没有子女,她最疼唯一的侄儿钟奕铭,那女的是他们家给钟奕铭安排的女朋友司徒慧蓝。我听说,原本钟阿姨中意的是丁骏,可惜丁骏和钟奕铭是不可能的,丁骏的前男友程慕泽是钟奕铭的表哥。”

天,这关系也太复杂了。沈年感叹一句,转念一想,倒也不觉得奇怪了,上层家庭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联姻是常有的事,因此豪门显贵沾亲带故不足为奇。

“跟丁骏一起来的那个人是她双胞胎哥哥?”沈年注意到丁骏和身边的男人态度亲密,甚至比跟易初阳在一起时还要亲密。

“不是,那是她小叔丁潜,亲叔叔哦,只不过他俩同岁,小时候整天形影不离的,就跟双胞胎一样,所以大家看到他俩就会开玩笑说是双胞胎。”易思琦挥舞双手,跟丁潜打招呼。丁潜看过来,跟她笑。

“别说,他俩长得真的很像。”沈年想,都说侄女像姑姑,却没想到丁骏和亲叔叔这么像,大概是这家人的基因太强大。

跟着丁潜的目光,丁骏也看到了易思琦和坐在她身边的沈年,她礼貌地跟他俩微微一笑,视线很快移向别处。

沈年特别难受,为自己现在尴尬的处境。丁骏肯定是误会了:一方面给她送花写卡片说想见她,一方面又跟她前男友的妹妹出双入对。

看到丁潜并没有陪着丁骏入座,反而是一个表情冷漠的黑衣女孩坐在丁骏旁边,沈年好奇地问:“那又是谁?”

易思琦翘首望去:“谢如欢啊,丁骏的高级助理,她是丁骏身边最神秘的人了,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但是她一直住在丁家,不管什么场合,有丁骏在,必然有她。最奇怪的是,她从来不笑,一年到头穿黑色,像是城堡里的黑女巫。”

压低了声音,易思琦悄悄附在沈年耳边道:“有人说谢如欢是T,她和丁骏的关系非同寻常,但是我哥说,那是没影的事,我信我哥的。”

“无稽之谈,怎么可能。”沈年对这个传言嗤之以鼻。

只是那个不苟言笑的黑衣女谢如欢,倒真真勾起了他的好奇,怎么丁骏身边净是怪人?有个和她长得像双胞胎一样的年轻叔叔,还有个神秘古怪的助理,更有一个不知原因自杀而亡的前男友,丁骏啊丁骏,她身上到底有多少秘密?

只那么一瞬,两人的目光重叠,沈年有意不收回视线,丁骏却把脸转到另一边,跟谢如欢窃窃私语。

义卖会正式开始以后,现场的气氛很热闹。钟淑怡在雁京贵妇圈的号召力不容小觑,在场的人给足了她面子,捐出来的拍品都价值不菲。

有人捐珠宝,有人捐古董花瓶,沈年很想知道丁骏捐的是什么,如果价钱合适,他想买下来。

视线情不自禁地又转向丁骏,虽然只能看到她白皙的脖颈和侧脸,目光依然恋恋不舍。不知道她和谢如欢说了什么,谢如欢站起来走了出去。沈年的视线下意识地跟着谢如欢,却见她走到主席台一角,跟司徒慧蓝说话。

很快,丁骏捐的拍品被摆放到主席台中央,沈年坐直了身子去看,却只看到了包装盒,不知道里面的东西。

主持人司徒慧蓝打开那个精致的包装盒,告诉众人,丁骏捐献的是一套《莎士比亚全集》,1805年英王乔治三世钦定皇家特制,这套上下两册的铜版画册曾被瑞典国王古斯塔夫六世誉为西方出版史上最奢华的图书。

司徒慧蓝把书拿在手中,把封面展示给众人看,豪华硬皮精装,三体刷金,谢如欢在一旁介绍书的来历。

沈年听得十分认真,心中暗自惊叹。原来这套汇集了英国百余位绘画及铜版雕刻名家心血的画册,原本计划印刷100套,专供英国王室及欧洲贵族收藏,哪知道,此书印成不久便遭遇一场火灾,只抢救出不足十套,距今有据可查的只存世两套,其中一套被沙皇亚历山大一世收藏在冬宫,后来被一个美国富商辗转购得,另一套则不知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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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私藏虽然不是昂贵古董那样动辄百万千万,但也必然是主人的心爱之物。众人并不知道丁骏正在争取寰宇集团新综合体的推广项目,却也感叹,丁骏为了捧钟淑怡的场真肯割爱,难怪不管外界有多少非议和诋毁,她始终是豪门夜宴的娇客。

底价是五十万,司徒慧蓝在台上看着众人,等待竞价。

沈年心里计算着,五十万人民币折算成美元要七万多,尽管他事业刚起步,这笔钱对出身中产阶级的他倒也不是什么大数目,更重要的是,他不想错过这个机会。

“七十万。”沈年有意提高价格,想一举竞拍成功。哪知道他的话音刚落,角落里就传来一个声音¬。

“五百万。”

那个人的报价竟然是底价的十倍。沈年倒吸一口气,想了想,还是决定放弃。回头去看,却又不知道刚才报价的是谁,再看丁骏,她似乎也感到惊讶,红唇微张。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谢如欢从台上下来,走到丁骏身边坐下。

沈年再次回头去看,却见一个男人离开会场的背影,身材伟岸,一只手里拿着手杖,从走路的姿势看,腿像是受过伤,需要手杖支撑才能走。

“那又是谁?”沈年简直要被这个晚上不断出现的神秘人弄晕了。竟然有人愿意以十倍的价格买丁骏捐出来的拍品,足见这个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那是阮崇灏,雁京超级富豪之一,几年前遭遇一场车祸,命保住了,腿却落下了残疾。早些年他在圈里风评很差,都说他做生意黑心又冷血,从来不给别人留余地。他极少公开露面,不知道今天怎么冒出来了。”易思琦尽责地把在场宾客的身份说给对这里非常陌生的沈年。

难道说,也是为了丁骏?

沈年深深地吸了口气,从小到大,他处处优秀,向来自信,但是面对丁骏,心头忽生失落。有些东西,努力就能得到,而有些东西,哪怕再喜欢,也是高高在上、宛在云端。

美人儿人人想亲近,可又不是谁都亲近得了的。丁骏身处纸醉金迷的世界,见惯了光怪陆离、一掷千金,虽不至于把区区几百万看在眼里,但她的眼界也绝不至于落在凡尘。

然而,他转念又一想,如果得到她这么容易,那她还有什么金贵之处?越是难得到的,对男人来说才越有挑战。

一转眼,沈年发现丁骏的位子空了,心里一紧,跟易思琦说了一句之后,离开了会场。

在门口,远远看到丁骏在走廊另一边正和那个叫阮崇灏的人说话,他站定了没有上前。

阮崇灏进电梯后,丁骏看着电梯门合上才返回,一抬眼看到沈年走过来,放慢了脚步。尽管不是第一次见到他,她心里还是微微发紧。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人的目光时时在关注她,这种关注让她非常不安,不仅因为那张英俊的脸上迫人的目光,更因为他此番在雁京再度出现,似乎比以前多了一种危险的意味。

沈年迎面见她轮廓精致的白净脸颊上微微透出胭脂般的晕红,心里不禁猜测,她和阮崇灏到底说了些什么?

“沈先生,我想我那天说得够清楚了。”丁骏见他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眼神里情绪复杂,像是要挡住去路,俏脸微微含怒,先发制人。

沈年见她莫名发火,心里针刺一般,反问:“丁小姐,我只是出来透口气而已,你以为我会说什么?”

其实他心里更想说的是:你在心虚什么?

丁骏被噎了一句,讪讪地垂下眼帘和他擦身而过,轻声道:“那最好。”

见她像避瘟疫一样避着自己,沈年心中无名火起,负气道:“说实话,我并不认识你。”缓了缓,又加了一句,“我只认识Flora,不认识你。”

听到他的话,丁骏只顿了顿脚步,却没有回头。沈年转身离去。

一口气下了楼,到楼下他才打电话给易思琦,告诉她,自己先走一步。他要离开这个场合,再待下去他就要气疯了。

他做错了什么?和她那些追求者相比,是不是他显得特别不自量力?

令他生气的不是她的拒绝,而是她对他那种躲避瘟疫一般的态度。同样是追求者,对阮崇灏她怎么就不像躲瘟疫一样,反而亲自追出去送他?

没有叫车,沈年一路走在雁京繁华的街道上,看着这个城市五光十色的夜景,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觉得雁京如此陌生,陌生到他不愿意再多待一天。

也许她根本就不是那个跟他在清迈街头骑着小绵羊瞎逛一整天的女孩,她们只是长了相似的一张脸,灵魂完全不同。

沈年在美国接触过这类女孩,上东区名媛,含着金钥匙的出身让她们从小到大一路金贵。金钱提升地位,背景造就品位,在上流社会圈子里,有钱不一定能赢得名声,但是囊中羞涩,就连入场券也难获得。

就算是有些特立独行的女孩慧眼识才,不图名利不看地位,心甘情愿屈身下嫁,但这样的千金小姐,又岂是普通人养得起的?就好比一盆娇贵的兰花,既好看又撑门面,可天知道有多难伺候。

怀着极其郁闷的心情,他不知道走了多久,回到酒店时已经是深夜,洗了澡从浴室出来,他习惯性地拿起手机看看,有个陌生号码发来短信。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冒犯。丁骏。”

竟然是丁骏发来的短信,那一瞬间,沈年觉得自己的呼吸都要停了,眼前冒起点点金星,心跳如擂鼓,一口气憋在胸口上不来下不去,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让他的心差点跳出来。

脑子转得飞快,他立刻想到,尽管她没有跟他联系,却也没有把他的卡片丢掉,这个发现让他兴奋得头皮发麻。

竟会有这样的情绪,假如倒退十年他完全不觉得意外,人近三十还这样忽悲忽喜,情绪化得如此厉害,未免有种返老还童之感,自己是吃错药了还是受了魔女蛊惑?

坐立不安,把短信反复看了几遍,他的心情始终不能稳定下来,看了看钟,想打电话给她又犹豫不决,时间毕竟太晚了,她会不会已经睡了?怪就怪自己洗澡时间太久,竟错过了跟她说话的时间。

说服自己躺下睡觉,沈年闭上眼睛,却是睡意全无,只得又拧开台灯,把手机短信翻出来看。终于,下定决心一般,他按下了那个号码,哪怕是把她吵醒,有些话他也要说。

“我是沈年,对不起这么晚还打搅你,你睡了吗?”

“没睡。”

丁骏的声音听起来不像是有倦意,于是沈年道:“之前在会场,我的态度也有点过了,我向你道歉。”

丁骏道:“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如此一语双关,令沈年喉头酸涩,隔了一会儿才道:“我以为你都忘了。”

“没忘记也过去了,各自都有了新生活,何苦自寻烦恼。”丁骏的声音里多了一点清冷。

沈年误会了她的意思,忙解释:“如果你是在说易思琦,我没跟她怎么样,既然知道你和易家的关系,我就不可能和她怎么样。”

丁骏沉默了一会儿,才又道:“那就远离吧,别把关系搞复杂,对你我都不利。”

“Flora,程慕泽的死因我会帮你调查清楚。”沈年忽道。

丁骏又沉默了,不过这回她没沉默太久:“你怎么知道他的,你调查我了?你凭什么调查我?”

连听到他的名字都如此激动,沈年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来不及多想,只顾安抚她:“你别激动,我是调查了一点,但这个名字不是我调查出来的,是你告诉我的,你忘了?那天你喝多了,跟我说起他。”

如此细心!

丁骏有些意外,也有些感动,哽咽道:“你别搅进来好吗?我已经很累了,没有多余精力想这些事。程慕泽已经死了,我不想再提他。”

她的声音终于有些失控,沈年听出她的情绪波动:“可他的死折磨着你不是吗?你放心,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让你摆脱心灵上的困扰。”

“不用你管,多管闲事!”丁骏狠狠地挂断了电话。她很少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可不知为什么,对着电话那边的他,她就是能卸下淑女的面具。

沈年被她的一通抢白噎住,连辩解的机会也没有,就再次被阻隔在她的世界之外,只不过这次他消化得很快,并且暗下决心,他不会就这么算了。

她会这么激动,只能说明程慕泽的死还是她心里无法平复的伤痕,甚至她还要带着这样的伤痕走进婚姻,这无异于作茧自缚,如果她真的深爱着现任男朋友,那么对前任的死亡早就该释怀了。

有些事情,相见之初便已种下了姻缘,一眼万年,他不会忘记那个雾蒙蒙的清晨,他在边境小站的候车室里邂逅她的情景。

电话那边,丁骏扔了手机躺进被子里,心潮久久不能平静。

已经很久没人跟她提起那个名字了,知道他们那段感情的人在她面前都竭力回避提起他,那是她整个少女时期唯一所爱,却只落得一个残忍的结局。

这几年,无论怎么将精力倾注在事业上,她心里始终有一个黑洞般的缺口,是任何名利荣誉都无法填补的,也是除了她自己以外,没有人能感知的,亲密的朋友和伙伴也好,男朋友也好,哪怕是小叔那样的知己,也没有细致入微到能观察出她的心事。

偏偏那个萍水相逢的人,他一眼就能看穿她,把她的心事挖出来示众。丁骏下意识地摊开右手,看着自己掌心那道深深的纹路。本来她不相信自己一生的命运就写在这些纹路里,直到慕泽的突然死亡,让她终于有点相信那个从她一出生就伴随着她的可怕预言。

断掌的女人克夫,小骏,你的命太硬了…………爷爷家那个善良却又迷信的老保姆曾拉着她的小手左看右看,不无担忧地念叨。

老保姆的预言,一家人只当无稽之谈,她自己也从来不当一回事,然而,命运之神不会因为她的不信就放过她,没有任何征兆,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就被带走了。

脑海中浮现出他的脸,连同那个令她不敢回忆的黑色日子,哽在心头。眼泪滚滚而下,她一反常态没有克制,坐起来捂着脸任由泪水横流,就那么哭了很久。

打电话给沈年,丁骏努力控制住情绪:“我的事你不要管,我自己会处理,你回美国去,好好生活。”

“你到底在怕什么?”沈年的声音异常温柔。

丁骏心中一颤,她也曾有此疑问,到底在怕什么?为什么当初听说他自杀,明明心中有疑问,却也不肯调查,是不是她的潜意识里早有定论,才会畏惧真相?

人已经死了,就算知道真相又有什么意义?每当想到这个问题,这句话就会自动跳出来把疑问挡回去,几乎已经养成了思维惯性。

镇定了情绪,丁骏道:“我什么都不怕,你就不要妄加揣测了,你们美国人不是最讨厌别人干预你们的生活吗,怎么你莫名其妙地想搅进我的生活呢?潇洒一点不好吗?”

“我莫名其妙吗?原因你明明知道,你这样聪明的女孩为什么说这种傻话?很抱歉,我们‘美国人’习惯了说话直来直去。”沈年有意强调“美国人”三个字,他不喜欢她提起那三个字时的语气。

丁骏默然不语,这个人,外表虽然温和,说起话来却也是犀利得一针见血,这一点和记忆中那个人很像,吵架的时候会毫不留情地说她是笨猪,蠢得可以。

本质上说,他俩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那时在旅行中她才会跟他结伴同行,只是她也知道,相似归相似,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人,也无法相互替代。

意识到彼此间火药味渐浓,沈年略微调整了一下语气:“坦然一点面对这个世界,你会生活得更好。你连金三角穷凶极恶的毒贩都见识过了,还有什么比那种生死关头更可怕的呢?”

“你的话,我会想。”丁骏看看床头的闹钟,已经是深夜,便挂断了电话。

第6页 :第五章 情场如战场

第五章 情场如战场

第二天一早,丁骏刚到办公室,秘书安妮就跟了进来。

安妮道:“丁总,今天一早公司的电话就被媒体打爆了,都在询问您和阮崇灏的关系。”丁骏抬头冷峻地看她一眼:“你也关心这些八卦吗?”

“不是的…………我知道了。”安妮吐了吐舌头,赶紧见风使舵。虽说丁骏平常对下属很随和,但不代表下属可以随便议论她的私事。

“不管他们说什么,你只需要回答不知道。”丁骏不想因为秘书的一句错话给外界无事生非的机会。

这个世界很奇怪,但凡女人在事业上出点风头,坊间必然出现些捕风捉影的流言,不是说她跟老板或上司有染,就是说她靠身体讨好客户,好像女人到社会上做点事情,除了跟男人上床之外,没有别的途径。

丁骏最气这样的谣言,有些男性沙文主义者这样想也就够令人讨厌了,偏偏很多女人也这样想,妄想加推测,谣言从这张口到另一张口,除了表达出羡慕嫉妒恨,并不能说出什么有见地的观点。女人才最会为难女人,这话向来不假。

等秘书走了,丁骏才叫谢如欢进来,跟她说起这件事。

丁骏笑道:“他对你可真舍得下本钱。”

谢如欢雪白的脸上多了一层绯色,半天才道:“无聊!”

“何必拒人千里之外,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丁骏知道如欢的脾气,并不多说别的。

谢如欢却不想谈阮崇灏,话锋一转:“要跟易哥解释一下吗?”

“没什么可解释的,他还不至于相信那些乱七八糟的新闻。”丁骏淡淡地说,随手打开手边的文件夹。

现代人除了跟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不会花费太多时间去关注别人的生活,即便是花边新闻,热度至多也不过两三天。

谢如欢见她表情平静无波,显然根本没把这事放心上,忍不住劝道:“骏姐,有时候适当的解释还是有必要的,除非你根本不在乎那个人怎么看。”

丁骏微微一怔,视线随即又转移到文件上。谢如欢看出她是在掩饰情绪,适时地退了出去。

想了想,丁骏还是打了个电话给易初阳,跟他提起前一晚的事。

“虽然已经有人跟我说过了,但你要是想再说一遍,我也愿意洗耳恭听。”易初阳的语气跟平常并无不同。

丁骏的追求者众多,当初他过关斩将、费尽心思才走到今天这一步,因此对此类传闻早有了免疫力。

丁骏道:“我捐出那套画册仅仅是因为钟阿姨的盛情难却,阮崇灏会买下那套画册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甚至都没想到他会去现场。”

易初阳道:“咱俩都快结婚了,彼此信任是婚姻的基础,你总不会认为我宁可相信外人的话也不相信你吧?”

“我怕你误会。”

“捕风捉影的事我怎么会误会?只不过,我确实也很好奇他为什么会花大价钱买你那套书,你上回不是跟我说,那套书估价也就在六七十万左右?”

“这件事说起来就话长了,不如晚上我们一起吃饭,我告诉你。”

“好啊。”

挂断了丁骏的电话,易初阳趁着离开早会还有一段时间,上网浏览新闻,果然看到有些不知名的小网站煞有介事地大肆渲染丁骏和阮崇灏的关系。

那个阮崇灏,坊间关于他的传言太多了,早些年驰骋商界风头一时无两,只因杀伐决断太过于不留情面,得罪了不少人,也逼得很多人倾家荡产,在生意场上风评一直很差,直到这几年低调之后,人们对他的印象才渐渐好转。

他的忽然出现,发射出的是什么样的信号?易初阳思考着,却是不得要领。

魏倩云的电话打断了他的思路。

“你的小骏又上娱乐新闻了,你看到没有?”魏倩云的声音里有几分幸灾乐祸。

易初阳此时哪有心思跟她调侃,直言道:“有话就说,我一会儿还要开会。”

“你又有了一个强大的情敌,不觉得周围已然风声鹤唳吗?”魏倩云依然不紧不慢,语带笑意。

易初阳深知她的性格,知道她是要卖消息,先故意刺激他一下,他便顺水推舟道:“那又如何,她只会跟我结婚。”

“你就这么自信?”

“因为她聪明,而我也不傻。”

“我听说,阮崇灏是不请自去,颐兰会那帮阔太并没有邀请他,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是去捐钱,她们自然乐得欢迎。丁骏捐出去的那套书阮崇灏根本没拿走,你想不到吧?”魏倩云终于抖出了包袱。

易初阳疑惑了:“你怎么知道?”

“我有耳报神,投行消息一向灵通。”魏倩云得意道。

“别跟我来这一套,你怎么知道的?”易初阳没兴趣跟她兜圈子。

“司徒大小姐,你忘了,她跟我是同学,跟丁骏又是死对头,互相看不顺眼。”魏倩云道。

易初阳笑起来:“她俩几时成了死对头,我怎么不知道?”

魏倩云道:“都是商场上有名的美女,家世背景又差不多,大家自然而然会把她们放到一起评价。丁骏漂亮,讨你们这些男人喜欢,风头一直压着司徒慧蓝,司徒慧蓝看得惯她才怪。”

易初阳大笑,不管什么样的女人,互相攀比是不可避免的,女人啊女人,什么时候才能战胜虚荣心呢?论能力论魄力,司徒慧蓝一点也不比丁骏差,只是心胸如此狭隘,难怪坊间大多数人觉得她比不上丁骏。

“今晚能来吗?”魏倩云每天都要问这个问题,虽然常常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却还是不厌其烦。

“不行,我有应酬。”易初阳拒绝的理由通常只有这一个。

但就是这个理由,包罗万象,包括了一切可能。有应酬,应酬谁?是客户、商业伙伴、朋友,还是他那个未婚妻?这里头名堂太多,魏倩云从不细问,分寸她还是懂的,想得到易初阳这样的男人,最怕急赤白脸、暴露智商,何必逼男人说谎?

当初她选择进投行替资本家当牛做马,很大的一个目的就是想在大客户中接触到这个阶层的人物,邓文迪的经历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想通过婚姻和男人改变命运的女人前赴后继。

为了能在用餐时有个安静的环境,易初阳包下了整个餐厅,吃饭的时候,丁骏把事情告诉了他。

“这么说,阮崇灏看中的是如欢?”易初阳很惊讶。谢如欢长得虽美,但是冷若冰霜,一般男人都会避而远之。

“是啊,起先我也不知道,但今年情人节他派人送了礼物给如欢,我才知道这件事,可惜得很,襄王有梦神女无心。”丁骏道。

易初阳道:“其实我一直不知道如欢在你家到底是什么身份,既不是你家的亲戚,也不是你父母的养女,单单是你的助理,不能住在你家吧?”

“她是我认的干妹妹,因为一些手续上的问题,我父母当年没能办手续领养她,但一直把她当养女。”

“到底是你干妹妹,还是你父母的养女?”

“是我干妹妹。”

“我还是不懂,你好好的认个妹妹干吗?”

“此事说来话长,以后再慢慢跟你说。”

“现在就说。”

易初阳很想弄清楚如欢的真实身份,不知道丁骏有没有察觉,反正他是察觉到了,如欢对他并不太友好,总是用一种带着怀疑的审视目光看自己,这让他心里不安,怕给她看出什么。

“好吧,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

原来,如欢是丁骏上中学的时候资助的一个贫困学生,当时学校号召给希望工程捐款,善良的丁骏就用自己的零花钱资助了十个贫困山区的女学生。

“她为了报答你,就当了你的助理?可她怎么会住在你家呢?”易初阳问。

丁骏道:“我上初三那一年,有一天学校门卫跑来告诉我,门口有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女孩来找我,问她什么,她也不说,只说要找丁骏姐姐。”

“看来你很有名,只说了名字门卫就知道你。”

“校花都是这个待遇。”

“然后呢?”

“我很好奇,就去门口看了,结果真的和门卫形容的一样,那个小女孩一身衣服破得不能再破,都秋天了,她只穿了一层单衣,胳膊和腿一大截露在外面,脚上的鞋也破得露出了脚指头。”

丁骏永远也不会忘记记忆里的那一幕,一个头发凌乱、破衣烂衫的小女孩可怜巴巴地用瘦成鸡爪一样的小手拉着她的裙角,仰着脏兮兮的小脸,眼中含泪地看着她,哽咽着叫她丁骏姐姐。

“那就是如欢吗?她从家里跑出来投奔你?”

“嗯,我问了她名字,果然是我资助的一个学生。她那时顶多十二三岁吧,比我小一点。我看她很可怜,就让她留在传达室等我放学。”

“她该不会是从家里走到雁京的吧,天,那么小的孩子。”

“你还真说对了,她就是一路从河北走到雁京,走了一个多月,一路上忍饥挨饿,鞋都走烂了,才找到我们学校。”

“她肯定在家里遇到了什么事,我猜猜,是被父母虐待了?”易初阳猜测道。

丁骏点点头,夸他:“你真聪明!如欢以前的家在河北的一个山区,爸爸是个货车司机,拉货的时候因为一场车祸去世了,她妈妈带着她改嫁给一个农民,但是后来她妈妈在上山摘果子时不幸掉下山崖,她后爸又娶了一个凶悍女人,那女人经常打她,不给她饭吃,我寄去的钱,也被那女人拿给自己生的儿子用了。”

“小小年纪就受这样的罪,真可怜,所以她忍无可忍才会离家出走来找你?”

“嗯,我带她回家,让保姆给她洗澡换衣服,才发现她是那么漂亮的一个小女孩,只是她身上新伤旧伤真是惨不忍睹,而且因为长期忍饥挨饿,瘦得可怜。我说要联系她父母送她回家,她不肯回去,又哭又闹,还给我下跪,说她宁愿死在外面也不回去,我就把她留下了。”

丁骏说起当年的情况,却也隐瞒了一些事。易初阳跟她再亲,毕竟也是男人,有些事关系到如欢的隐私,还是不说为妙。

“就这样收留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孩?丁爷爷丁奶奶、叔叔阿姨也答应?”

“原本是不答应的,可是我跟小叔一起求他们,他们就答应了。后来我爸爸派人去如欢的家乡调查过,给了那家人一笔钱,他们答应从此跟如欢断绝关系。”

“看来小叔是你的坚强后盾,你做什么他都帮你。”

“那可不,他最疼我。”

“事情应该没你说的这么简单吧,如欢从来不笑,性格也孤僻,只能说明小时候的事在她心灵上造成了很大阴影,我猜她死也不肯回那个家,跟她继父有关。”易初阳很聪明地指出这一点。

丁骏没好气地瞅着他:“作为一个聪明男人,你不该这么刨根问底,还瞎联想。”

“好好好,我不说行了吧。”易初阳掐断了话题。

“怪不得她对你忠心耿耿,原来是为了报恩。只是阮崇灏那个人,早些年风评不怎么样,如欢不一定会喜欢他。”

丁骏点点头:“是啊,如欢喜欢的是别人。”

“她喜欢谁?小叔吗?”易初阳反问。

丁骏打他头:“讨厌鬼,你聪明得让人恨你。”

易初阳忙求饶:“这也太好猜了吧,她性格孤僻,看谁都不放在眼里,小叔却是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处的,而且还是她的半个恩人。”

丁骏悻悻道:“算我服了你。她对小叔的心思,别人看不出来,我可看得一清二楚,可小叔已经有绿绿了,小叔爱绿绿很多年,肯定会跟她结婚的,如欢跟他注定没有结果。”

“那又怎样,结果远没有过程重要,爱而不得也好过心中无爱麻木不仁。”易初阳挑了挑眉毛,眼神中的意味淡而悠远。

丁骏凝视着坐在她对面这个深沉且很少流露内心真实情绪的男人,从来没发现他也会有这样的表情,似乎不是在对她说,而是在自言自语。

“小骏,等忙过这段,我们商量一下婚期吧,我想和你长相厮守。”易初阳道。

丁骏微怔,随即浅笑:“好啊。”

为了掩饰心里的起伏不安,她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下去半杯水,想让他的话自动消弭在空气中。

易初阳心知肚明,却也只当没看见。

如她这般美好的女子,若肯烟视媚行、婉转相就,只怕世间没有男人能抵挡这样的风华绝代。

有些女人,美则美矣,毫无灵魂,而她恰恰相反,把自己看得太重,事事不甘人后,必要时正气凛然,随时准备战斗一场,倒让身边的男人没有了用武之地。

易初阳细细端详着她,心里想,我是爱呢,还是不爱呢?

吃过晚餐,两人坐上车,易初阳问:“去哪里逛逛还是直接去我家?”

“随便。”丁骏看着窗外,强迫自己安于现状,不去想别的。

“那就去我家。”易初阳吩咐司机。

他的私人公寓在CBD某栋大厦顶层,空中四合院装修得古色古香,丁骏很喜欢他家的布置,每次来都要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变化。

“什么时候新买了一盆兰花?好特别,花像猴子的脸。”丁骏一眼便看到茶几上的兰花。

易初阳正挂衣服,回脸一看:“哦,那是一个朋友从南美带回来的猴面小龙兰,你要是喜欢,给你拿走。”

“这种娇贵的兰花太不好养了,你自己留着吧。”丁骏坐下。

易初阳喜欢种兰花,家里有个温室摆放着各种稀有兰花,但丁骏知道,这些花离开他家都养不活,除了湿度和水分,还有主人的精心调养。

易初阳扯开袖扣,走过来亲了亲她:“要说我养的最娇贵的花,非你莫属。”

丁骏看着那盆猴子脸兰花,越看越有趣。

易初阳洗澡去了,丁骏拿着手机给那盆奇怪的兰花拍照,却有人发来短信。

“明日返美。”

不用多想也知道这是谁发来的信息,她已经删掉他的号码,却不能阻止他给她发短信。

“一路顺风。”她给他回了一条。

“能再见一面吗?今晚。”他又发来。

“对不起,不方便。”她再次拒绝。

很久,他没有再发来信息。丁骏叹了口气,视线落在那盆花上,那一张张猴子似的脸,似乎都在笑她,笑她不能平静,心中总是因为那个人的存在泛起涟漪。

当初对程慕泽也这样,两人吵架、冷战,他跑来求饶,她不想立刻原谅他,却又有着一种想爱理不理、又舍不得不理的复杂情绪。

易初阳洗了澡出来,一边擦头发一边看丁骏,见她兴致勃勃地拍他那些兰花,悄悄走到她身边。

夜里,睡不着的丁骏悄悄地从床上下来,走到阳台上,看着雁京五光十色的夜景,想着心事。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打了个电话给谢如欢。

雁京机场,一身休闲装扮的沈年独自拖着行李走进候机大厅,到自助区排队等着打印登机牌。等他回过头,惊讶地发现丁骏在不远处看着他。

她披散着一头栗色卷曲长发,一袭质地优良的黑色束腰大衣让她的身材看起来修长挺拔,颈间一圈橙色Hermes丝巾,看起来既风姿绰约又古典优雅,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来了。”看到她,他心头的失落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掩饰不住的惊喜,登机牌也不打了,拖着行李走向她。

周围人影憧憧,她的周身似被轻烟笼罩,让他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从黑暗走向光明,那份激动,也不过如此。

乍然相见,恍如隔世,丁骏看着他过来,也上前一步:“我想了想,还是决定来送你。”

他灿烂的笑容,陌生中带着熟悉,和她记忆中的另一个人有着惊人的相似,都是那么阳光般给人温暖,哪怕机场外满天雾霾,也能在看到他时烟消云散。

“找个地方坐坐吧,我可以把机票改签。”沈年决定抓住难得的机会,跟她谈一谈。

“不用了,不耽误你行程。”

“你来都来了,也不在乎多花一两个小时吧,等我一下,我去改签机票。”

怕丁骏会走,沈年把行李丢给她看着,自己跑去服务台改签机票。丁骏哭笑不得地看着他的背影,就连偶尔的孩子气,也那么像。

一瞬间,阴影兜上心头,她赶紧打消了念头,难解的惆怅又回到眼睛里,再次看去,忙碌的机场大厅已经看不到沈年。

过了十几分钟,他才终于从人群中走出来,怕她等急了,干脆跑了两步。

丁骏见他的头发有些凌乱,额头也像是有汗,便拿出纸巾递给他:“怎么出汗了?”

沈年接过纸巾在额头擦了擦:“这里的暖气太热了,服务台排队的人又多。”

“是你太心急吧。”丁骏微微一笑。

沈年也笑了笑,拖着行李带她走进机场的一家咖啡馆。

外面人来人往,这里倒还安静,两人对坐,各自点了一杯咖啡。

还没说话,沈年的手机在口袋里响起来,音乐是邓丽君那首熟悉的《甜蜜蜜》,丁骏心里一动,讶异地看着他把手机掏出来。

“这首歌伴随我两年了。”沈年淡淡一笑,手指一划,接听了电话。大概是国内朋友的问候,他跟对方聊了几句。

丁骏一直观察着他,五官立体,整张脸像雕塑般轮廓分明,嘴角微微带笑的表情很生动,让他看起来英俊中又带着很吸引人的男人味。

好看的人不少,但是不以外貌自持的人姿态才会潇洒,沈年无疑就是这类人,跟他的职业一样,温文持重。接触过太多华而不实的人,早已过了因为相貌而对别人产生好恶的阶段,因此他很入她的眼。

沈年无意中瞥见丁骏的目光,以为是自己打电话时间过长,便匆匆结束了对话。

“你送我的护身符,我一直戴在身上。”沈年把衣袖推开一点,给她看手腕上系着的黑绳,绳子上挂着那个银制护身符。

“戴着吧,这个护身符还是挺灵验的,没有它,我们在湄公河那次就危险了。”丁骏看着那个花纹古怪的护身符,感谢它的灵力。

“你知道你笑起来给人什么感觉吗?”沈年神秘兮兮地问。

丁骏以为他要说什么严肃的话,杏眼圆睁:“什么?”

“百花盛开。”他笑。比起前两次见面时她盛装下的美艳,他似乎更喜欢她此刻的装束,起码看起来更随意,不那么让人感觉高不可攀。

卷曲的长发蓬松如云,衬得肌肤白嫩如玉,她似乎不怎么喜欢佩戴首饰,只有一副珍珠耳环在黑发间若隐若现,说不出的婉转风情。

要说沈年最中意的女子首饰,非耳环莫属,在青丝红颜间游走,一会儿碰碰她的秀发,一会儿碰碰她的粉颊,令人着迷。

他好想伸手去抚摸一下她的耳垂。他双手紧紧握拳,生怕它们不受控制,做出轻佻之举。想起两年前在泰国,看到她戴那一副蓝色流苏耳环,他曾不受控制过一回,换来她白眼一双,可在当时,真真是满心欢喜。

“此时天寒地冻,哪有百花盛开。”丁骏故意嗔怪地斜了他一眼,一颦一笑间却没有半点责怪的意思。

沈年几乎呆掉。不是没见过美女,美国虽然没有中国这么多人口,但各色美女从来不少,可不知为什么,只有看到她,他心中才会产生一种惊叹之感,这样的女人,可遇而不可求。

“我们以后还有机会见面吗?”沈年往前靠了靠,想离丁骏更近一点。

薄施粉黛,她整个人娇艳得像一朵玫瑰,他情不自禁就沉醉其间。也许,早在边境小镇汽车站的第一眼,他就醉了,那种想讨好她、围绕她的感觉,像极了十几岁时的初恋,三魂七魄都掉了。

“我跟初阳就要结婚了。”丁骏主动道。

沈年的表情呆了呆,不甘心地问:“你不想等查出程慕泽自杀的原因之后再做决定?”

“没有什么特别原因,我也不想继续纠缠那件事,我今天来就是想跟你说,别做些没有意义的事。”丁骏回避着他热切的视线,拿起银匙搅了搅面前的咖啡。

“是你根本就不敢面对吧,怕那个结果会破坏你现有的生活,尽管你现在生活得也不是那么完美,但你更怕打破平静。”沈年确切地指出丁骏不快乐的真正原因。她明明对现在的生活并不十分满意,却不愿改变。

丁骏沉默着,两人的视线对上,都没有说话。

此时无声胜有声,有些人哪怕是一起生活,也未必能真正懂得对方心里的感受,人最了解的永远是自己,这个“自己”习惯了在人前隐藏,但总归还是有那么一些人,能够看穿雾障,看透真心。

看着他清爽如林间清风的笑容,丁骏心里忽生疑虑,这个男人自己是不宜多见的,虽是男女有别,却从来不觉生疏,彼此间那种默契让她害怕。

想到此处,她的眼角又有点湿,可不愿让他看到这样的表情,便勉强打起精神,询问了一些他个人的情况。他自然明白她是要回避话题,顺水推舟地跟她谈起了自己。

两个人都太专注,以至于没有发现咖啡馆外有人藏在一盆巨大的绿色植物后拿着手机拍他们。

雁京CBD某栋写字楼里,易初阳看到手机上发来的彩信,脸色暗沉,眉宇紧锁,他认出来,和丁骏对坐的男人就是在陈没婚礼上向她献殷勤的那个伴郎,没想到他俩一直有联系。

看来得快点结婚了,易初阳忽然忧心忡忡,他迫切需要和丁骏了却他们之间瓜熟蒂落的关系,以维护自己在家族企业的发言权。

早上,董事会否决了他提出的两项动议,却没有给出反对的理由,其实易初阳只要看到他叔叔易仰敬那种讥诮的眼神,就知道,只要是自己提出的,叔叔必然会反对,这几乎已经成了易氏高层尽人皆知的秘密。董事们大多趋炎附势,易初阳被自己的亲叔叔排挤,谁又会跟他站在一起?

打电话给丁骏,易初阳问:“你在哪儿?”

“机场高速,刚送完一个朋友。”丁骏并不会想到易初阳已经知道她的行踪。

“一起吃午餐吧。”易初阳调整了一下情绪,并不想让丁骏听出他声音里的烦躁。

“好。你安排好了,把地点告诉我。”

午餐的时候,易初阳把秘书准备好的婚礼方案给丁骏看,让她选一个她喜欢的婚礼场景。

“怎么这么急?”丁骏看着那一堆资料,疑惑地问他。

易初阳道:“不急啊,连带着筹备,也得半年,我们先选好方案,以后的事情就可以交给婚庆公司了。”

丁骏随便看了几套方案:“去国外办婚礼太麻烦了,我们家一向低调,我父母也不会赞成大操大办,选个酒店订几桌酒席,请一下亲戚朋友就好。”

“我也是这个意思,太张扬不好。”易初阳想,只要她答应结婚,怎么办婚礼他都不在乎,反正他有的是钱,重要的是,把他俩的婚姻落实。

“你安排吧。”丁骏没有提出别的意见,把事情都推给了他。

对自己的婚礼都如此不热衷,这哪里像个要结婚的女人?易初阳压下心头强烈的不满,笑意盎然:“你再想偷懒,婚纱也总得自己选吧,我们去一趟纽约,找Vera Wang给你设计一套婚纱。”

丁骏只笑笑,未置可否,停了停,她又道:“既然我们已经决定结婚,那有些话我觉得还是说在前头好。你以前在外面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希望你别把外面的牵扯进婚姻里。”

她这话本是无意针对谁,只是一种泛泛的提醒,在易初阳听来,却戳中了他心虚的地方,他以为她是在暗指魏倩云,一时竟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

“你不信我?”他只得消极地反问。

“不是不信你,只是提个醒。婚姻不是保鲜柜,不经营,一样会变质。”丁骏倒也不想把话说得太直白,这令易初阳不快。

起码,跟她在一起这些日子,他并没有什么不堪的传闻传进她耳朵里,也或者,他善于隐藏,把不该给她看到的隐藏了起来。

丁骏并不是那种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女人,她对这个和她门当户对的未婚夫也相当宽容,公子哥没几个不花心,没几个不在外面沾惹花花草草,只要不给她知道,不让她下不来台,她并不会逼他到墙角。

“小骏,我心里只有你,你如此完美,我怎么看得上旁人?”易初阳似笑非笑、驾轻就熟地哄着她。

“我再好也不是人民币,以为人人都得爱我不可。”

“是不是非得我把心挖出来给你看,你才能信我呢?”

“那不用,我只要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行。”

易初阳听到这话,倒抽一口气,丁骏这个女人太厉害了,一句良心就把他推到了道德审判台,让他不得不思考,怎样才能确保他们的婚姻万无一失。

“你这话说得我都心虚了,小骏,我干干净净地走进婚姻,你会爱我吗?”易初阳聪明地把皮球踢了回去。

丁骏看着他笑,心里对他的话倒也不无动容,肯下这样的保证,足见他对这桩婚姻的态度是郑重的,因此她也就亲昵地娇嗔一句:“傻瓜。”

两人对视,都有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情绪在涌动,心里都想对对方说一句话,可不知道为什么,话到嘴边,却还是说不出口,只得一笑了之。

把未婚妻送到她的公司,易初阳约了魏倩云晚上见面,为了不让她耍出花招耽误他的正事,他约她的时候并没有说明来意。

但是,该来的总会来。

以往,易初阳到魏倩云家第一件事便是做爱,但今晚他没有,他甚至连西服都没脱,就那么坐在沙发上。魏倩云看出点什么,递给他一杯茶。

“丁骏已经知道我们的事了,今天对我下了最后通牒。”易初阳对聪明的魏倩云并不隐瞒,开门见山地告诉她。

魏倩云摘葡萄的手微微一抖,抬眼看他:“她真的知道?”

易初阳道:“就算不知道十分,也知道个七八分。”

“那你今晚过来,是想和我谈分手?你总不见得要取消跟她的婚约吧?”魏倩云心情一落千丈,却还是强撑着不闹情绪。

易初阳道:“我跟她婚期都定了,怎么可能取消?对不起,倩云,你这边我没法兼顾。”

魏倩云顿时怒不可遏,像母狮子一样跳起来:“你就这么着把自己卖给她?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这代价是否太大了?你根本不爱她,你爱的是我。”

事到临头,眼看着唾手可得的荣华富贵化作泡影,她终于撑不住了,脸上垮下来的那种失望易初阳一眼便看穿,却不想戳穿她。他摇了摇头,自嘲道:“我处处受制于人,有什么资本谈爱?”

好个以退为进的说辞。

魏倩云深知他不仅城府深,心肠也特别硬,她不再吵闹,而是用迂回策略,主动伏低做小:“我并不介意名分的,只要能跟你在一起,我们小心一点,丁骏不会知道的,等你把易氏的主动权夺回来,给她知道又怎样?”

“那是以后的事,目前我不想冒这个险。你头脑聪明又肯吃苦,离开我未必没有更好的发展和归宿。我有苦衷不能抽身也就罢了,你何苦困死在这种复杂的关系里?”易初阳轻叹着。

其实他也知道,她并不是不爱他,只是她也爱他的钱,爱他的身份。他要是不明白这一点,那他就是个傻瓜。他俩当初一拍即合,很快如胶似漆,靠的也是这种彼此了解。

虽然无情,却也是为她考虑。魏倩云更不甘心了,依偎着他撒娇:“你只说你爱不爱我吧?”

“小傻瓜,这有何区别?反正我们是不能在一起了。”易初阳抚摸着魏倩云的脸颊。忽然,他心中一凛,想起自己午餐时和丁骏的对话,与此刻何其相似。

手缓缓地放了下去,他心里有一种诉说不出的压抑,让他觉得自己很孤独,孤独到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人真正了解他。

魏倩云端详着他表情的变化,见他原本冷漠的表情里闪现一丝忧伤,以为他是舍不得自己,心中剧痛,抱着他的肩头哭起来。

易初阳没有说话,轻拍着她的背安抚她。女人就是好,想哭的时候就能痛快大哭一场,不必打落牙齿和血吞,不必在意周围人的眼光,他身为男人,想哭都没地方哭去,只能咬着牙往前。

刚把魏倩云这边安顿好,易初阳就接到母亲贺秀桢的电话,贺秀桢让他尽快返回易家老宅,说是有急事跟他商量。

最怕接到贺秀桢的电话,只因易初阳知道母亲没有要紧事不会晚上找他,既然家里有事,魏倩云这里自然是待不住了,跟她告辞之后,便匆匆离开。

魏倩云脸上泪痕未干,看着他连安慰也不肯多安慰自己几句就那么走了,又惊又怒却又无可奈何,脑子里乱得很,她还没法思考该怎样面对这个局面。

易家老宅,贺秀桢等儿子进了房间,才愤愤地告诉他:“你二婶今天吃晚饭的时候又夹枪带棒地想撵我走,好像这易家已经是她的天下,除了他们二房,别人都不能住在这里了,可恨你奶奶装聋作哑也不帮我说句话,气得我晚饭都没吃好。”

“那您现在要不要先吃点什么?我去吩咐厨房给您炖鸡汤,不吃饭怎么行。”

易初阳刚要出去,却被贺秀桢一把抓住,按在沙发上坐着。

“我现在哪有心情喝鸡汤,你告诉我,你什么时候才能从你二叔手里夺回控制权?”贺秀桢一张气白了的脸此刻毫无血色。

易初阳道:“妈,在公司里建立人脉、安插自己的人马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二叔三叔那两只老狐狸在易氏几十年,江山早就固若金汤,我除非另辟蹊径,很难斧劈桃山。您再给我点时间,忍耐一下。”

“你让我怎么忍?你二婶说的话你是没听到,给你听到也气死了,什么有教养的富家千金,我看她就是个屁,她有什么本事,不过仗着娘家有几个臭钱!从来没有在社会上做过事的寄生虫,反过头来嘲笑我,我辅佐你爸爸把公司上市的时候,她还不知道在哪里呢。”贺秀桢拿纸巾轻拭着眼角。

易初阳见母亲委屈流泪,赶紧安慰:“妈,您放心,我不会叫您失望。我跟小骏的婚期已经商议好了,等我们结了婚,我就会想办法说服她关掉她的公司,进易氏来帮我。二叔三叔就算不把我放在眼里,丁家他们是无论如何不敢得罪的,只要小骏跟我一条心,我们一定能重夺大权。”

贺秀桢听到这个好消息,暂时忘却了烦恼,看着儿子:“初阳,妈知道,让你娶一个你不喜欢的人是委屈了你,可你也想想,咱们周围这些人,谁不是这样过来的?我跟你爸爸倒是自由恋爱,可我们落得了什么结果?你跟小骏处好了,未必不能白头到老。”

易初阳靠近母亲:“您说的是,我心里有数,我不是不喜欢小骏,只是她…………聪明太过,反伤其神,让她对我百依百顺,像您这样心甘情愿相夫教子是不可能的。”

“婚姻大事,哪有十全十美?不是我说,就你那两个叔叔,这些年在外头拈花惹草、包养小明星传得街知巷闻,你两个婶子再厉害也只能忍气吞声,难不成一把年纪去闹离婚?”

贺秀桢拿这件事劝儿子想开一点的同时,心中也不无恶意地想,自己的丈夫虽然早逝,却从来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两个妯娌表面风光,夜深人静时只怕也是守着活寡。

易初阳道:“正因为我不要求完美,所以我跟小骏也就这样了,我们都知道这个婚非结不可,她是千金娇女,不可能下嫁没有背景的穷小子,而我需要丁家势力的支持,她也心知肚明。”

眼见儿子把事情分析得头头是道,老于世故的贺秀桢心中却也不忍,这怎么说也是她的亲骨肉,她唯一的儿子,年纪轻轻心就这么重,让她这个当妈的怎么能不心疼?

贺秀桢慈爱地抚摸着儿子的脸:“儿子,不要把事情想得太严重,你跟小骏当一对普通夫妻就好,你多宠着她一点,我不信有人的心是石头做的。”

“嗯。”易初阳点了点头。母亲就像一个港湾,能让他在疲累之后获得安慰,尽管他的压力一半来自于她,她却也是目前他心灵上最放心的依靠。

从易家老宅出来,天已经很晚,易初阳打了个电话给他的助理,让对方去调查陈没婚礼上那个伴郎的身份。不知道为什么,他有种不祥的预感,那个人会成为他和丁骏婚姻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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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被时光掩埋的真相

丁家书房里,虽已夜深人静,丁骏却还在加班,寰宇集团那个项目投标第一审方案已经通过了,企划部做好了第二审方案,她必须尽快过目。

相比招标方第一审的业务部门,第二审要面对的是寰宇集团董事,难度将更大,她们必须拿出行之有效且能令人眼前一亮的方案,才能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获得最终把方案送到董事长办公室的机会。

小叔丁潜抱着一只胖胖的英国短毛猫进来,轻抚着猫咪柔软的皮毛,走到丁骏身边看看:“丫头,你每天这么熬夜拼命,会未老先衰的知不知道?”

“你不也没睡嘛,半夜抱着绿绿的猫瞎逛,这猫脾气大,你不怕它挠你?”丁骏拿他女朋友的猫开玩笑。

“它才不会挠我,不知道多听话。”丁潜笑着,坐在沙发上。

看到丁骏忙碌的模样,他本想走开,可又忍不住道:“听说你跟那个人把婚期定了?”

丁骏放下手里的资料,视线转向他:“什么那个人,你就不能好好叫他的名字吗?他叫易初阳,不叫那个人。”

丁潜道:“叫什么有何区别,就是要把你带走的人而已。你怎么就不能理解我的心情呢?丫头,你老叔这是舍不得你,不想眼睁睁看着你跳进个火坑还不拉你一把。”

“为什么你始终对他有偏见?他不是火坑。”丁骏在别人面前一向维护易初阳。

“我信我的直觉,他不够爱你。”丁潜直言道。

“你又来了,怎么岁数不大,却整天说些车轱辘话?阿潜,我发现你最近有点颠三倒四,是不是恋爱谈得太顺利,影响了智商?”丁骏跟这个同龄的小叔说话一向随意,并不把他当长辈。

丁潜叹气:“我总觉得他让我不安,我也不知道哪里不安。要说你弟弟丁骁也是个不靠谱的小子,但比起易初阳,我觉得丁骁算是好的了,起码他不靠谱得光明磊落。”

听到小叔对堂弟的评价,丁骏忍不住一阵笑,饶有兴致地托腮望他:“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呢,侄女结婚,你一个劲泼冷水,易初阳哪里不好呢,你就差在公安局通缉犯名单里找他的名字了吧。”

丁潜见她不把自己的话当回事,正色道:“那你告诉我,你爱他吗,非他不可吗?有没有为他神魂颠倒过?”

“我不是小孩子了,我都二十七八了。”丁骏抗议小叔灌输这套少女才有的爱情观给她,怎么他跟绿绿那个小萝莉谈恋爱,想法也被小萝莉同化了呢?

丁潜道:“你别跟我打马虎眼,你根本不爱他,你还是放不下那个程慕泽,别人不知道,我看得清楚。小骏,你把婚姻当儿戏,迟早有一天反受其害。”

丁骏摇头:“婚姻稳固,也未必非有爱情不可,像我爸爸妈妈,他们就是家里安排的,不也照样过了几十年?还有二叔二婶,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眼见侄女如此消极地对待将来的婚姻,丁潜不免有些生气:“你怎么能说这种话,这是对自己不负责,枉你念了那么多年书,都白念了。谁说婚姻稳固跟爱情无关,都什么年代了,你能不能别用上一代人的观念来麻痹自己?你自己过得幸福不幸福,为什么要联系到命运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上?”

“可慕泽不是死了?”丁骏反问一句。

两人沉默一阵,丁潜站起来:“如果你真觉得易初阳好,想跟他结婚,那就收起你的心,好好过日子,别害人害己。”

说完,他抱着猫走了。丁骏无力地扶额,想集中注意力看手里的资料,却怎么也集中不了精神。

想了想,她打电话给易初阳。

丁骏:“你真的想跟我结婚?是因为喜欢我?”

易初阳:“不喜欢你还能喜欢谁。”

丁骏:“可我的手相不好,算命的都说断掌的女人克夫。”

易初阳:“说什么傻话,我不信那些。”

挂断了电话,易初阳忽然醒悟,丁骏跟魏倩云、跟别的女人并没有不同,想控制她,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让她爱上自己。她心里有没有旁人尚不可知,至少他可以试着把自己装进去。

婚事提上议事日程后,丁骏和易初阳不得不分出一点时间来谋划婚礼,尽管有的是人操持,可自己的婚礼总不能一点也不操心。

没有另购新房,易初阳的空中四合院已经能满足两人对家的要求,家具全套欧洲进口,各种器具也是按着两人的喜好采购,还有卧室的布置,贺秀桢专门找了有名的风水师来看,怎样摆放婚床和家具才能让他们夫妻关系更和谐,总之,一切按部就班进行着。

为了寰宇集团新综合体的项目,丁骏带着谢如欢一同前往寰宇总部,参加董事会对项目投标人的现场考核。

OM公关的项目团队比她们先一步进会议室,浩浩荡荡足有十几人,反观丁骏这边,只有她和谢如欢两人坐在会议室外的沙发上等候。

怎样才能让她们的方案获得寰宇集团董事们的好感,是她们迫切需要商议的。

“如欢,PPT大片你最后再审查一次,等会儿进去以后你负责翻页,我来讲解。”

对这场至关重要的项目考核,丁骏决定亲自上阵。白手起家投身商界这几年,经历过大小战役无数,她深知,有些硬仗非得自己去打不可。虽说寰宇的这些董事和高管她认识一大半,但生意场上自古讲究在商言商,人情和关系面临真正的选择时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说到底,能拿下大项目拼的还是实力。

会议主持人宣布博朗公司的人进场的时候,丁骏深吸一口气,然后,轻装上阵,自信满满地走进会议室,谢如欢紧跟其后。

大屏幕上,投影仪将她们准备的PPT展现在众人面前,丁骏镇定从容地走到展板前,简洁明了地进行自我介绍。

她落落大方的态度、恰到好处的语速以及亲切温和的微笑,让她看起来格外矜贵,在场的董事们不知不觉就被她吸引了。

寰宇集团副董事长、寰宇地产执行董事徐天朔仔细聆听了丁骏的阐述之后,提出他的疑问:“丁总的报告写得简明扼要,但你所说的七天七个主题日是不是太过于简单?换言之,你的推广计划重点就是把开盘日宣传延长至一周为限,每天围绕一个既定主题来进行策划和部署。”

丁骏道:“徐董说得很对,我们这次推广计划的重点就是围绕主题日。相对传统综合体楼盘营销的短期化策略,我们特别制订了一个延长计划,就是把开盘日宣传做成一个七日主题,七天里每天的主题内容都不同,届时我们可以邀请七位当红明星,让他们分别代表一个主题内涵,天空、海洋、大地、空气、森林,等等,结合环保这个核心,向公众宣传一个理念,即寰宇集团既注重资源的开发,也积极参与生态平衡的保护。雁京空气质量之差、雾霾横行全国皆知,环保是当下城市建设中公众最关注的主题,我们可以在每一个主题设计一个专用标语,比如,‘将蓝色还给天空’。同时,利用明星的号召力,我们还可以策划接力活动,看谁的号召力最大,如今明星都特别在意自己的话题度,只要我们的主题是健康向上的,借用明星效应未为不可。”

这一段很有说服力的话语让在场的董事纷纷点头,只是徐天朔的脸上没有什么明显的表情。丁骏善于察言观色,知道徐天朔虽然私下里和蔼可亲,在生意场上却是个老谋深算的人物,自己在他面前绝不能掉以轻心,如果不能得到他的首肯,那这个项目就不会落到自己手里。

徐天朔道:“除了主题日,不需要有别的吸引顾客和投资者的优惠政策?”

“不需要,据我了解,贵公司已经在预售时给投资者降了两个点的利润点,我们博朗聘请最专业的精算师测算过,这样的优惠足以让各商家的平均利润率超过盈亏平衡点百分之五以上,这就足够了。我们要向投资者传达这样一种理念:寰宇旗下的综合体项目作为一种新兴的一站式消费模式入驻到每个经济发达城市,我们做出的品牌要让消费者只要想到这种消费模式就会想到寰宇。”

台上的丁骏思维敏捷、条理清晰,台下的谢如欢细心观察着在场每个人的脸色,董事们表情各异,但不难看出,众人还是唯钟家人和徐天朔马首是瞻。

钟淑怡一向偏爱丁骏,她脸上的表情是赞赏和愉悦的。但她的侄儿、董事长钟孝礼的独子钟奕铭,却是个出了名的爱挑剔之人,尽管他和丁骏私交不错,却不见得会在关系到自家企业利益的事情上放水。此刻,钟奕铭的脸上并没有过多的表情,谢如欢便将视线转到下一个人,却和一个冷冷的眼神不期而遇。

阮崇灏的公司在寰宇地产有股份,也是董事之一,因此他会在场不足为奇,令谢如欢不安的是他的态度,他看着自己时那种旁若无人的表情,在传递一个信息:丁骏在台上说了什么他根本不关心,他的注意力始终停留在她身上。

谢如欢微微侧过脸,把目光投向丁骏,见她正在回答某个董事提出的疑问。

等丁骏说完,阮崇灏忽然道:“我想问问丁小姐,对消费者品牌忠诚度的培养和保持,你有什么看法?”

谢如欢微微一愣,没想到看起来心不在焉的他问出的却是个敏锐的问题,她不自觉地握紧了拳,手心冒汗。

丁骏的视线跟阮崇灏碰了碰,随即自信地道:“谢谢阮先生的提问。大家都知道,寰宇集团综合体一站式消费的目标客户群是都市白领和高校学生,这部分人,尤其是前者的消费能力普遍不错,而且品牌忠诚度很高,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引导这部分人的消费观念。美国著名管理学家Peter Drucker有一句经典的名言,‘企业的唯一目的就是创造顾客。’而我们作为商家,手中握有资源,要做的就是把资源整合成一种便于大众接受的消费模式,从而引导大众消费,让他们心甘情愿掏腰包。因此我想说的是,推广一种消费理念,比折扣和优惠更能吸引消费者,因为我们面对的不是低端消费群,我们的综合体入驻的是全球一线品牌,当然,折扣是锦上添花,在开业之初为招徕人气未为不可,但这绝不是我们宣传的重点,因为我们做的不是折扣店,而是精品店,便宜不是我们的象征,品位才是我们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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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段发言过后,丁骏停了停,她要留足够的时间给在场的人思考,大佬们自有他们的思维方式,思维和情绪的表达通常也不会那么直观,自己若是急于表现,反而弄巧成拙。

递了个眼色给谢如欢,谢如欢会意,把手里的最后一张王牌展示给众人,那是她们为寰宇集团拟请的品牌代言人、国内红得发紫的某位男明星,他端着酒杯和丁骏合影,俊男美女相得益彰。

这个男明星作风非常低调,几乎过着深居简出的日子,但只要一有他的新片上映,必然能引起媒体极大的关注度,而且尽管他获奖无数,却极少有不利新闻,属于特别注重保护自己形象的艺人。

谢如欢道:“我们已经跟他接洽过,他表示,只要档期允许,会尽量空出时间配合寰宇的前期宣传工作。要知道,当年大导演王家卫为了等他的档期,足足等了三年。”

“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所不同的只是价钱是否能让对方满意。”阮崇灏语带讥诮地插了一句话。

丁骏对他这句话里的意味心知肚明,瞥了谢如欢一眼,莞尔笑道:“阮先生这话很对,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但是钱买不到品位。普罗大众,能成为艺术家的人少之又少,而艺术家的伟大之处在于,能将自己思维独特的创造性用艺术的形式表达给大众。涂鸦是街头艺术,能创作出殿堂级作品的才是传世的大师,这和我们公司替寰宇设计给消费者的理念一样,我们不需要普世的存在,要的是让一部分人消费得起,而一部分人只能仰望,只有这样才能成就真正有价值的品牌。”

谢如欢感激地看了丁骏一眼,丁骏却是淡淡笑着,不再言语。阮崇灏似乎对她这个回答也很满意,跟身旁的钟奕铭交换意见。

钟奕铭道:“感谢丁总精彩的演讲,我还想问一个问题,你认为你们公司和其他国际性的公关公司相比,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如果你承接了我们集团的项目,将如何利用你们自身的优势?”

丁骏怔了怔,听出他有松口的意思,知道机会难得,立即道:“跟那些老牌公关公司比,规模不是我们的优势,但正因为那些公司规模大资历深,他们的团队不可能只承接寰宇一个项目,这势必要分散一部分资源。而我们博朗就不一样了,我们目前没有更大的项目,能把各种资源全力投入到寰宇的项目中来,我们对这个项目会更尽心尽力。”

钟奕铭点了点头,没有再提问。其他董事也问得差不多了,丁骏的表现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赞赏。

从会场出来,丁骏习惯性地吐了口气,也不知道是会场的暖气太足,还是心里太过于紧张,她的脸蛋儿看起来红红的,更增娇艳。

看到阮崇灏拄着手杖从会场出来,丁骏主动向他走过去。

“谢谢。”丁骏由衷地说。

之前在会场,当其他董事转着各种心思一言不发的时候,只有他及时地提出疑问,丁骏知道,那些也是在场大部分人心中的疑问,只不过碍于各种原因,谁都没有提出来。而一旦有人提出来,丁骏就能更好地向众人阐述她的观点,推销她的计划,这无疑是在助她一臂之力。

“你懂我,她不懂。”阮崇灏轻叹一声,视线淡淡地看着前方。

“她懂,只是她需要时间。”丁骏道。

目送阮崇灏进电梯后,丁骏返回去找谢如欢。

她很聪明地没有在谢如欢面前说什么,因为她知道,如欢心里有数,阮崇灏是为她而来,只听了这一场他就走了,说明他对谁中标并不感兴趣,他来只是为了投她们一票。

谢如欢告诉丁骏:“刚才寰宇的宣传总监薄荷通知我,董事会会把今天各位董事现场评标的结果做成材料上报钟董事长,由钟董事长最终拍板决定。”

“找个时间你私下里请薄荷吃饭,对了,也请上仲禹。”丁骏道。

谢如欢诧异地瞪大了眼睛:“骏姐,原来你知道他俩的事,恐怕这件事在寰宇都是个秘密,钟奕铭都未必知道他最得力的两个助手在偷偷谈恋爱。”

丁骏自信地笑:“我什么不知道呢。有些事我不知道,只是装不知道。”

谢如欢在心里思量她这句话的深意,幽幽地叹气。

想起什么,丁骏又道:“我要去美容中心做SPA和足疗,不回公司了,今天这场仗,实在是让我身心皆疲,急需补充能量,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谢如欢摇了摇头:“策划部主管招聘通告已经发出去快一个星期了,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合适人选,听说今天下午有个条件不错的人来面试,我想回去看看。”

“你开我的车回公司,我打车过去就行,一定要选个合适的人,不然我宁愿那个职位空着。”丁骏把车钥匙给谢如欢,挎着包潇洒而去。

美容中心SPA室,丁骏惬意地泡在巨大的豪华按摩浴缸里,滚滚的蒸汽将她的发际润湿,通红的脸上细密的汗珠偶尔聚成一滴汗珠滑落。想起下午在寰宇集团会议室时的情形,那份紧张感还没有完全消失,好在事情进展都在她预想中,只需再加把力必能成功。

在水里泡够了,丁骏从水里出来,擦干身体,趴在床上等着美容师替自己做背部精油刮痧。

美容师过来替她推背捏肩,提醒道:“丁小姐这段时间工作很劳累吧?伏案时间过长,肩膀都有点硬了,我建议你以后每天伏案时间不要超过八个小时,不然颈肩很容易劳损过度。”

丁骏道:“没办法,我习惯了事事亲力亲为。”

美容师道:“那就更该注意休息了,休息不好,做事还影响效率。”

两人交谈一阵,没有注意到房间里走进来一个女人。

魏倩云认出了丁骏,丁骏却不认识她,做完了刮痧之后,丁骏便去了隔壁的房间换衣服。魏倩云下意识地跟着她。

装作也要换衣服,魏倩云从自己的柜子里拿出毛巾和衣服,目光偷偷瞟着丁骏。

不得不说,哪怕是以女人挑剔的眼光来看,也得承认丁骏的确是个美人,身材就不用说了,白兰花一样白皙嫩滑的裸背在灯光下微微泛着健康的光泽,脖颈修长性感。

魏倩云眼睛里简直要冒出火,她清楚地记得,易初阳有一次曾跟她说,丁骏那种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受观念束缚,不屑取悦男人。她一度信以为真,以为他跟丁骏在一起只是例行公事的敷衍,可现在看到真人,她才明白,自己傻得可以。

男人何时才能不说鬼话?只怕不到了进棺材的那一天,他们都不会收敛。魏倩云整颗心被嫉妒和受骗的愤怒占满了,让她几乎想冲过去把丁骏打一顿。

丁骏已经穿好了衣服,从容而去。魏倩云也匆匆穿上衣服,跟在她身后。

一出门,就看到一辆熟悉的宾利停在楼下,不用说也知道车里坐着谁,魏倩云目送丁骏上车,怅然若失。

美国波士顿,沈年回来已经快一个月了,处理完手头的工作,他准备好好调查一下程慕泽的死因,哪怕结果不能令丁骏改变她的选择,他也想解开这个谜团。

到档案馆查询学生档案,颇费周折,他终于辗转找到了程慕泽当年的一个朋友。那个朋友是个台湾省留学生,家境阔绰,跟程慕泽租住同一套公寓,房间门对着门,两人经常一起去打篮球。

对程慕泽的死因,这个朋友也是知之不详,提供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但是他无意中说起的一件事,引起了沈年的注意。

朋友道:“他天生喜欢冒险,尤其喜欢登山,就在去世前半年还跟登山队的人一起去爬落基山,他们那次登山时遇到雪崩还出了点意外,我听说他和几个人被困在雪洞里两天两夜,救援队到达时他们几乎冻僵了,好在有惊无险,最后都成功获救。”

沈年道:“那他们有没有人严重冻伤?”

朋友道:“这就不清楚了,本来他们也约了我一起去,我要参加皮划艇校际联赛,就没去。”

沈年点了点头,心念一动,装作随意地问:“程慕泽的女朋友你见过吗?他俩…………感情怎么样?”

“见过很多次,Flora来看他时经常和我们一起出去玩,她长得很漂亮,慕泽很喜欢她,说他俩从小就认识了,后来他死的时候,Flora心都要碎了。”朋友说到此处,叹了口气,大概是回想起程慕泽,也惋惜他的忽然死亡。

看来,当初他俩的感情的确是非常好,沈年心中不是滋味,转而又问:“程慕泽有没有跟你谈过他有什么精神方面的困扰?或者说,你从他平常说话的语气,能不能感觉到他的精神有点问题?”

朋友疑惑地摇头:“他一直很正常,相当阳光的一个男孩子。我想想,好像就是那次雪崩事故之后,他有一段时间不大跟我们出去玩,下了课就闷在房间里,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沈年点了点头,又问了他几个问题,见没有什么进展,也就起身告辞。

走在波士顿干净的街道上,沈年遥望湛蓝的天空,漫无目的地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在脑子里思考。从程慕泽朋友的话里不难听出,似乎那次雪崩遇险在程慕泽心理上留下了一些阴影,至于为什么,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处街心公园,沈年信步走进去,人工湖在蓝天映照下风景非常优美,湖畔的绿地却因为初冬的冷风变成了一片金黄,不时有鸽子落在草地上觅食。

一时兴起,沈年买了包鸽食喂鸽子,鸽子咕咕咕地叫,争相飞过来啄食着他手里的食物。灰色、白色,还有黑的,一只只圆溜溜的眼睛看起来非常可爱。

忽然间,他脑海里闪过一道光芒,让他有了一个猜测,只是这个猜测未免有点残酷,让他不愿去相信,可又不得不把这个猜测作为继续追查程慕泽死因的线索和方向。

扔掉手里的鸽食,他站起来阔步离去。

回到住处,沈年顾不上吃饭,上网查阅程慕泽朋友提到的那次登山队落基山冒险之旅的记载。在学校的网站上,他耐心地翻看几年前的帖子,花了一晚上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给他看到了线索,并且按照帖子里提到的名字,查到了当事人。

看看时间已经很晚,沈年关掉电脑,临睡前忽然很想打个电话给丁骏,找出她的号码,却没有拨通。上回在机场,她已经说得很清楚,她就要结婚了,言外之意就是让他别再找她,自己若一味执着、苦苦纠缠,只怕会引起她的反感。

放弃了打越洋电话的念头,沈年去书架上找了一本厚厚的医学书籍出来,回到床上坐在被子里翻到某一页开始细看。

会是那样吗?症结就在那次雪崩发生的意外?沈年边看边在心里思索,换了他自己,如果遇到那样的事,恐怕也会受不了,甚至绝望到轻生也不是没有可能。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沈年第二天就去拜访了落基山冒险之旅的其他两位当事人,并且从他们那里得到了当时替他们做健康检查的那家医院的地址和医生的姓名。

事情进展得超乎寻常的顺利,当那位金森教授知道沈年是受程慕泽的朋友委托来调查这件事的时候,主动向他说明了当时的情况。

当时,他和同院的另外两个医生一起负责替遇险的登山队队员检查身体,并且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其中有一个人冻伤严重,后来不得不截去一条腿。

“程慕泽的情况还算好,在医院住了几天之后就出院了,我们见他双腿行动自如,谈话也很正常,就给他出了一份健康报告。”

出于替病人保密的义务,金森教授并没有把那份健康报告拿给沈年看。

沈年道:“那有没有可能,他在那次遇险事故里精神受到一定刺激,从而产生精神障碍?我曾看过这方面的案例,心理承受能力不是很强的人在遭遇突发事故之后,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留下心理阴影。”

金森教授道:“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有可能存在,但是哈佛的登山队入会审查很严,没有接受过体能和心理两方面训练的人是不会被他们吸纳为会员的。我们对程慕泽进行过心理疏导,他除了开始那几天精神有点紧张以外,过后就恢复了正常。”

沈年想了想,又问:“排除因为事故本身造成的精神刺激,如果是身体上的某些异常,有没有可能也导致精神抑郁,甚至产生消极自杀的念头?比如,因为雪崩那次事故冻伤下体造成Erectile dysfunction(勃起功能障碍),是否有可能会让他精神崩溃?”

金森教授点了点头:“完全有可能,那几个队员里有一个人后来找我询问过这件事,为了保护病人隐私,我不能把他的名字告诉你,我唯一能说的是,我替他检查过,并且建议他去马萨诸塞州一个研究中心治疗,那里对男性生殖系统疾病有相当深入的研究。”

“那这么说,程慕泽并没有因为此事来找过您?”沈年问。

金森教授点了点头,透过薄薄的眼镜片,蓝眼睛看起来很深邃,随即他无奈地耸了耸肩:“后来听说那个小伙子自杀的消息,我也很吃惊。我受聘在医学院当教授的时候,他是我带的研究生之一,假如他不是早早去世,一定会成为非常优秀的医生。”

“好的,非常感谢您提供的线索。”沈年站起来和金森教授握手。

离开医院,沈年心情沉重,尽管没有进一步证实,他也已经能推断出导致程慕泽精神抑郁崩溃并最终自杀的原因。对程慕泽那样心高气傲的人来说,那不仅关系到他的一辈子,也关系到他深爱着的那个女孩的幸福,因此,他死亡的意外中又包含着必然。

到底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丁骏呢?很显然她是不知道的,她一直把程慕泽的死亡归咎于自己的命运。沈年后来上网查过她说的“断掌”是什么意思,也知道她只是因为巧合而开始迷信,但是,告诉了她,死去的人又不能复生,反而会干扰她现在的生活。

可如果不说,难道就这样看着她在负疚中生活?跟她接触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沈年已经能感觉到,如果她不解开程慕泽死亡的心结,以她的心境,是很难去面对另一段爱情的,也就是说,她现在选择的婚姻,并不是她新生活的开始,只是她对生活的妥协,她需要一段婚姻让她循规蹈矩的生活不脱离正轨。

就在沈年犹豫着要不要把他调查出来的情况告诉丁骏的时候,一个意外的机会摆在了他面前。

博士毕业后,沈年考取了医生执照,除了在导师莫里斯教授的指导下在哈佛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住院医生培训之外,还受聘于全球最知名的制药企业HR制药,从事抗感染类生物制剂研究工作。

HR制药亚洲研发中心设在中国内地的某个研发基地缺少一名技术主管,人事部门曾经问过沈年意愿,他因为不想背井离乡就没答应。

一直找不到合适人选,那个职位便空缺着,人事部门考察再三,还是觉得沈年最合适,为此,上级亲自跟他联系,想请他去中国工作两年。

那个研发基地总部设在雁京,沈年考虑过后,决定接受人事部门的建议,去那里工作,反正他一直从事的都是研发性工作,也不存在换个环境能不能适应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那里如今有个他牵挂在心的人,这个安排就更加令他心动了。

短短一个星期,沈年就办好了去中国工作的手续,同时也在莫里斯教授那里请了长假。临行前,他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告诉父母家人,他要去中国工作两年。

听说了他的决定,远在纽约长岛的沈太太很是惊讶,问儿子:“怎么想起来去那么远的地方工作?”

沈年道:“公司在那边有个主管的职位空缺出来,我正好想换个环境,于是决定去试试。”

“好吧,不管你做出什么决定,我和你爸爸都支持你,一个人在外面,好好照顾自己。”沈太太虽然疼儿子,却也知道,孩子大了终究有飞出去的一天。

“嗯,有假期我会飞纽约看你们。”沈年对父母的开明很欣慰,原本他还担心母亲爱子心切,会不同意他背井离乡去中国。

一切都办妥之后,沈年踏上了去雁京的旅程,十几个钟头的飞行之后,飞机在雁京国际机场降落。从机场航站楼出来,沈年拖着行李,看着雁京的天空,心里想,隔了一季的相思,他终于又回到了这片令他难忘的土地。

没有通知国内的朋友,他先到HR制药亚太区设在雁京的总部报到,总部的行政人员早就知道有这么个主管要从美国过来,早已替他安排好了住处。

来之前,沈年就提出不想住在研发中心的园区里,因此总部替他安排的公寓离研发中心有点远,在没有考到驾照之前,他每天只能坐地铁上下班。

雁京的地铁线路发达,几乎到处都有站点,沈年每天穿梭在交通线上,很快也适应了这样的新生活。朋友们知道他到雁京工作以后,他的业余生活也丰富起来。

只是,都过去一个多月了,他也没有机会去见丁骏一面,某次跟朋友吃饭的时候倒是听人无意中提到她,她和易初阳婚期将至。

第8页 :第七章 我的爱对你说

第七章 我的爱对你说

翌日,丁骏到办公室以后,照例扫了一眼桌上的各种鲜花,看到桌角的那束白色铃兰时,心怦怦直跳。

拿起铃兰,小小的花朵像一个个小吊钟,随同铃兰一起送来的还有一沓用缎带扣好的卡片。

丁骏好奇地拿起那沓卡片,解开缎带结,第一张卡片上写着短短一行字:已到雁京工作,方便的时候联系我,有要事相告。

字依然写得歪歪扭扭,落款依然是“似水流年”。

拿开第一张,第二张上竟然是人物简笔画,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在推车,丁骏忍俊不禁,又去看第三张,画的是两个小人骑在大象上,第三张是打气枪,第四张是骑小绵羊摩托车…………

数了数,竟有十张卡片。丁骏把那些妙趣横生的简笔画反复看了许多遍,心里涌起一股暖流,她细心地把卡片用缎带扣好,放到了抽屉里。

谢如欢进来汇报工作,首先看到了那束铃兰,心里疑惑,却没有问出口。

她不是个多事的人,尤其是在丁骏的私生活方面,她从来不多话。但是,她记性一向很好,这样的铃兰曾出现过一次,而她也知道,丁骏最喜欢的花就是铃兰。

“骏姐,策划部新招聘的主管魏倩云来报到了,你见见她?”谢如欢问。

“让她来吧。”丁骏心情不错。

几分钟后,魏倩云走进丁骏的办公室,一身浅灰色套装剪裁得体,腰身细软,俏丽的红棕色短发,让她整个人的气质看起来漂亮干练。

这个女子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很好,丁骏主动跟魏倩云握手。魏倩云凝视着丁骏清秀的脸,尽管心里翻江倒海,表面上却没有一丝痕迹,两只手轻轻一握,也就松开。

随意交谈几句,见魏倩云思维清晰、谈吐不俗,丁骏觉得人力资源部没有选错人。

魏倩云走后,丁骏向谢如欢道:“对了,你让安妮查查我的行程表,明晚不要安排任何应酬,有应酬也改期。”

谢如欢点点头,视线再次落到那束铃兰上。要去见送铃兰的那个人了吗?

接到丁骏电话的时候,沈年正在实验室里跟几个助手一起分析几种试剂的化验报告,她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的时候,他激动得不能自已。

“是我。”他说。

“今晚有空吗?我请你吃饭为你接风。”丁骏温柔的声音令人心醉。

两人约定了时间和地点,沈年跟助手说了一句之后,一边脱掉白大褂一边急切地往外走,助手们从没见过他这样,心里都在想,沈博士这么急着出去是要见谁呢?

为避开下班高峰,沈年提前两个小时出门。到了约好的地点后,丁骏还没到,他整整早到了一个小时。为了打发时间,他到路边的几家小店逛了逛,无意中走进一家卖毛绒玩具的小店。

货架上一只毛绒绒的小绵羊公仔吸引了他的视线,弯弯的羊角,粉红的脸蛋,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金色铃铛,看起来很可爱,沈年没有多想就买了一只。

抱着小绵羊站在路边,沈年耐心地等着丁骏。过来过往的女孩看到这么个俊朗、潇洒、挺拔的帅哥抱着个萌萌的小绵羊,没有不多看两眼的。

很久很久,丁骏都没来,沈年看了看表,还差五分钟。正是下班的时候,路上行人很多,他无意识地看着来往的人和车流,雁京冬天的傍晚气温极低,把他的鼻尖都冻红了。

一阵马达声靠近,沈年不禁转头去看,却见一辆炫酷的黑色哈雷摩托车停在自己面前,驾车的女子一身潇洒的黑色皮衣皮裤,只是她戴着头盔,看不清脸。

等她掀开头盔的面罩,露出明眸皓齿的一张脸,沈年才惊讶地认出,竟然是丁骏!似乎很有默契,他俩穿的都是黑色。

丁骏见他一脸的惊诧,嫣然一笑:“敢坐吗?”

沈年回过神来:“敢。”

“那就上来。”丁骏拿起另一个头盔给他。

沈年把头盔戴上,却忘了把手里的小绵羊公仔给她。

“你要抱着这只羊坐我的车?”丁骏指了指他手里的萌物。

“可爱吗?给你!”沈年把小绵羊给丁骏,语气和他的目光一样温柔。

丁骏接过去,见小绵羊着实可爱,抱着它摇了摇,响起一阵清脆的铃声。

“你再不来,我就要冻僵了。”沈年双手搓了搓。

丁骏见他脸颊和鼻尖都红红的,替他扣下面罩,笑道:“不是约好了五点吗,你到太早了。”

又是一阵马达声,摩托车在瞬间开了出去。路上堵车严重,他们的摩托却能在车流中穿梭,到了车流相对稀少的地方,车很快风驰电掣般行驶。

丁骏的车技之高,令沈年叹为观止。他双臂紧紧地圈住她的腰,以克服心中的恐惧感,长这么大,他头一次坐在这样高速行驶的摩托车上,那种速度感让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可是,他又十分享受这种感觉,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境下,他才能名正言顺地抱着她,把自己的胸口紧紧贴在她的脊背上,他能感觉到,心脏在胸腔里激烈跳动。

大约半个小时后,车在路边的某栋大厦楼下停住,丁骏从车上下来,拿掉头盔潇洒地甩了甩一头秀发。

这个女孩子真的很特别,沈年抱着小绵羊在一旁看着她,心里感叹着,视线一刻也舍不得离开,就那么呆呆地,看着她停好车,把头盔装进车厢。

“干吗不进去啊,外面这么冷。”丁骏向他走过来。

“我等你呢。”沈年俊朗的脸上眉眼舒展,淡淡地笑。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用他清朗的嗓音说出来,如此悦耳,丁骏心头一软,开玩笑道:“我以为你坐我的车吓得腿哆嗦,已经走不动路了。”

“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要是开车过来,起码还得堵半小时。”

两人走进大厦,沈年有意走在她身后。他喜欢欣赏她的背影,那样曼妙婀娜,恰到好处的细腰,修长的腿,走路时臀部扭动的姿态都是那么妩媚动人。这样的美景,他一生都看不够。

“你那么慢,绵羊太重抱不动了吗?”丁骏见他迟迟没跟上来,扭头看他。

沈年笑笑,跟上她:“是你太快了。”

电梯里,丁骏告诉沈年,这里有一家主题餐厅,老板是她一个同学,而她在这家餐厅也有股份。

“兰花小馆,这名字很特别。”沈年看着餐厅招牌和那些古色古香的布置,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这种纯中式的风格,比唐人街那些粗制滥造的伪中国风好看不知多少。

包间里的檀木家具线条简洁,细纱宫灯朦胧的微光让室内的光线柔和得恰到好处。两人落座以后,便有身着中式服装的服务员进来倒茶,那一身白衣紫裙的素净打扮,像五四时期的女学生,看起来水灵灵的。

“这里很漂亮。”沈年的视线从墙上的苏绣壁画转到丁骏脸上,一身黑色皮衣,长而柔软的卷发,此刻的她看起来性感得无可救药。

“吃得惯中餐吗?”丁骏把菜单递给沈年。

“吃得惯,我奶奶经常在家里做中国菜。既然是你的地方,你一定知道什么最好吃,你来点菜。”沈年又把菜单还了回去。只要她愿意出来见他,吃什么根本不重要。

丁骏叫来服务员点菜。沈年拿起茶盅,抿了一口杯中清茶,茶香扑鼻,初入口时有些苦涩,回味后却是淡淡的甘甜。

“当初投资这里,也是想有个跟朋友聊天聚会的地方。”丁骏看了看四周,对自己这家餐厅的内置很满意。

“我是你的朋友吗?”沈年清俊的脸上带着点笑意,目光深邃。

“你说呢?”丁骏反问。

“你总让我觉得很遥远,就像天上的月亮,我抬起头才能看到你、仰望着你。”沈年看着她,有点出神,“我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你,至少在我面前,你已经有三个版本了。”

她清甜的笑容,就像一朵在暗夜中含苞待放的黑玫瑰,一片片花瓣慢慢地伸展开,娇慵的神态让人看着心头发软,直想把她采摘下来。

“哪三个?让我帮你数数,清迈那个忧郁小清新的邻家女孩,陈没婚礼和慈善义卖会上的端庄淑女,还有今天骑着黑色哈雷的艳女,是不是?”丁骏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比画。

“每个版本都让人印象深刻。”沈年的目光依然没有离开她。

心底有一个声音告诉他,她每一次出现,都让他心动不已,不管是社交场合的明艳夺目,还是眼前的妖娆狂野,都像一根藤,牢牢缠绕着他的身心。

可是,他必须得承认,是她的最初,困住了她。边境那个美丽中带着纤弱的女孩,那张纯真动人的脸,一直停留在他梦里。

而丁骏似乎也有意跟他交谈,主动告诉他:“小时候老有男生在我家门外徘徊,家里的老保姆每次看到他们都说,生男孩有什么用,才丁点大就晓得瘪三一样去女孩家门口站岗。后来给我爸妈知道了,他们再也不让我独自上学放学,都是家里的车接送,我偶尔想溜出去玩,都要想各种主意。”

她能这样畅谈自己的往事,沈年非常高兴,听得饶为有趣,笑道:“想不到你家里人这么严格。”

“也许你不相信,从我一出生起,我妈就为我规划了一整套教育方案,我的家庭教师是高薪聘请的儿童教育专家。从五岁开始,就被训练着怎样走路、怎样笑、怎样跟人打招呼,才更像个大家闺秀,我每天学钢琴、美术、舞蹈超过十个小时。十五岁就被送到英国念罗婷女校,毕业后本想进剑桥学历史,家里人却让我去念商学院。”

说到这里,丁骏幽幽地叹了口气,回想自己从小到大,处处听从父母的安排,似乎还从未有过自己做决定的事。

果然一路精英教育,沈年很明白,越是像丁骏这样外表淑女的女人,骨子里的叛逆因子越强烈,就像她喜欢骑着哈雷摩托车在公路上疾驰一样,那是一种对自由和无拘无束的渴望。

说到这里,沈年不禁有些好奇:“那你是跟谁学的枪法,又是怎么学会骑摩托的呢?这似乎跟你的淑女教育格格不入。”

丁骏道:“枪法是我爸爸偷偷教我的,他虽然不赞成我妈妈对我的教育方案,但也不敢提出反对,在外人面前,他威严气派,但是到了我妈妈面前,就像老鼠见了猫,什么都听我妈的。”

沈年笑道:“男人的怕,多半是因为爱。我猜,你骑哈雷飙车的爱好,是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养成的。”

丁骏赞许地点点头:“每个人都有一段叛逆期,我也不例外,尤其是在依恋父母的年纪,忽然被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独自生活,很容易产生这种心理,我花了半年时间才调整好心态。”

长大以后,她也渐渐明白了父母的苦心,出生在这个家庭,父母给她提供了丰裕的物质条件,那些高昂的学费,普通家庭望尘莫及,对父母,她实在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回到了雁京,回到父母膝下,你还是会变成原来的样子,一个精致的洋娃娃…………可是,你在我面前,似乎从不隐藏。”沈年眼蕴深意,目不转睛地看着丁骏。

对他的点评,丁骏深以为然,点头道:“习惯了在人前扮演矜贵,总要有点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你跟我那些朋友不同,你不属于这里,所以,我也自由许多。”

她的这句话,让沈年心中一阵失落,原来自己在她心里,只是徘徊在她的世界之外的人,没有负担,所以也不会有结果。

丁骏见他半天不说话,主动问他:“那些卡片,是你画的吗?”

沈年点点头,嘴角微有笑意。

“画得很好。”

“小伎俩而已,博你一笑。”

他的目光温柔含情,话语似一股暖流,带着聚拢人心的力量,丁骏略感不安,视线游离,转移话题:“为什么到雁京来工作?记得你说不喜欢这里的雾霾。”

想见你!离开雁京的这些天,思念成狂,精神疲累得几乎崩溃,因此即便背井离乡,还是决定来雁京。

心里默默地想,可沈年很清楚,此刻说出来并不合适,转而道:“想换个环境。”

“那就只能欢迎你了,住久了,也许你会喜欢上这里。”丁骏笑意盈盈,继而话锋一转,“你说有重要的事跟我说,是什么事呢?”

沈年帅气地往椅背上一靠,看着她,表情里带着点狡猾:“我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你。”随手拿起那只绵羊,他笑问,“小绵羊,你说,我要告诉她吗?”

“你这个人!把人叫来了,你又不说了。”丁骏不满地娇嗔。

沈年放下小绵羊,很认真地看着她,放低了声音:“如果我要说的事跟程慕泽的死有关,你还有兴趣听吗?”

丁骏听到这句话,笑容消失了。以为他那时只是说说,谁能想到他竟然付诸行动,心里顿时紧张起来,有一种真相将被揭开的恐慌。

良久,她才用低沉的语气道:“我不是说了,别再跟我提这件事,我不想听。”

沈年见她微微侧着脸,神情里还带着紧张和不安,忙道:“很抱歉,我实在是出于好奇,才去调查了真相。来之前我也是考虑了很久,觉得不把真相告诉你我不能安心。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对他的死一直内疚,Flora,你不用内疚,他的死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丁骏生气地打断他:“你为什么非得这么执着呢?我根本不想听你说那些。”

沈年并不气馁,反而劝她:“如果一件事明明过去很久,还能带给你伤害,我劝你不妨勇敢面对。”

丁骏的目光跟他对视片刻,紧紧地抿着嘴角没有说话,于是沈年明白,她这是默许了。

把调查经过大致跟丁骏描述了一遍,沈年还说出了自己的猜测,尽管他说得有理有据,丁骏还是瞪大了眼睛,难以接受他的话,摇头:“不可能,我不信,你在骗我,一切都是你胡说八道,我不相信!”

面对情绪激动、有些失控的她,沈年的态度依然很沉着。对这次谈话,他是有备而来,如果她真的走出了过去的阴影,就不会连听到程慕泽的名字都这么敏感。

坐到丁骏身边,沈年的手搭着她的肩膀:“冷静一点,听我说,我的推测并非没有根据,我去走访的那位金森教授也说,跟程慕泽一起遇到雪崩的某个人找他咨询过。如果你不信,我可以把那个人的病历复印件给你看,我费了很大周折才拿到。”

见丁骏神情倔强地不说话,沈年继续引导她的情绪:“你好好回想一下,那半年,你们有在一起吗?你好好想想。”

丁骏缓缓地镇定下来,双手交握,仔细回想着程慕泽自杀前半年他俩的生活。

那时候,他在波士顿,而她在费城,学业紧张,能见面相处的机会并不多,似乎有那么一两次,她去看他的时候,两人仅仅在见面时亲热了一会儿,却没有继续缠绵,她以为他是太累了,并没有往别处想。

此时想来,他那时似乎是有些反常,他总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她,但她想捕捉他的目光时,他却总是回避她的视线。以往,他俩去看望对方时,总会留宿一晚,但是那半年,似乎总是来去匆匆。

想到他曾独自承受痛苦那么久,最后还选择自杀结束生命,那种钻心的痛让丁骏不能自持,闭目片刻,眼泪潸然而下。

沈年把她这个表情看在眼里,顿时回想起清迈的那个夜晚,他坐在她床边守护,也是这么看着她伤心,明知道眼泪不是为自己而流,他却欲罢不能。

沈年道:“我知道我调查出来的真相很残忍,可是,我真的不想看你再为他的死痛苦。你还记得清迈那一晚吗,你在酒吧里喝醉了,在嘟嘟车上跟我说,你一个人很寂寞,为什么他会丢下你一个人…………我想,那时候我就开始心疼你了。”

丁骏听到他忽然表白,震惊地睁开眼睛,凝望着他。其实,她又怎会不明白,男人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为她做任何事。

房间里的空气渐渐变得暧昧,丁骏往后靠了靠,很快恢复了一点理智,抽泣着道:“我很感激…………感激你帮我调查出这些,但是…………我…………”

“我不需要你感激,那不是我想要的。Flora,你这么聪明,不会不明白,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就连到雁京工作,也是为你而来,所以我恳求你,好好考虑一下,给我一个机会,我愿意用我的一切来换取你。”沈年终于说出了压抑在心底许久的话。

多日来辗转反侧、难以成眠,都是因为对她的这份爱恋不能明言,如今既然有此机会,他下定决心要把他的心情一一诉说。

沈年迷恋地看着眼前这个令他心动的女孩,她在他心里整整两年了,再次相遇,爱的浪潮比初遇时更加强烈地拍打着他的心门。

既然认定了,那就必须坚持到底,不管人言、不问结果,他要争取一切可能,来跟她在一起。

他炽热含情的眼神和周身散发的那种热力让丁骏震动不已,良久,她才缓缓地摇了摇头,苦恼地把手插在头发里,轻抚发胀的脑袋,喃喃道:“你把我的脑袋弄乱了,抱歉,我现在没办法想那么多,让我安静一会儿。”

沈年温柔道:“你可以慢慢想,给我一个答复。”

见她发丝滑落,他情不自禁地替她拢了拢头发,手指轻触她脸际,这个男性化的温柔小动作让丁骏微怔,抬起头看他:“不行的,我做不到。”

“你没试试,怎么知道做不到?你不觉得我们很合拍吗,就像书里形容的那样,一种似曾相识的默契感。我知道我来晚了一步,我也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来雁京找你。”

大概是因为激动之下语速过快,他不标准的国语吐字并不十分清晰。丁骏从来没见过他这般表情,在她的印象里,他一直是温暖又和气的,可是现在,他把她的肩膀握得好疼,一副她不答应就不让她走的样子。

他的思维是美国式的,喜欢一个女孩就会去争取,不管代价多大,只要他喜欢,他就觉得值。她不一样,她有太多的身不由己。

含泪凝睇,她美丽的眼睛像是天上的星辰,用不着任何语言,就能让人迷失在这两簇火焰中,就连轻声叹息,听在他耳朵里也是绕梁三日、回味无穷的销魂。

就在他的嘴唇擦到她脸颊的时候,她忽然醒悟过来,推开他,怒道:“你别这样,我就快结婚了。”

沈年也生气了:“你在自欺欺人吗?你根本没有走出过去的阴影,就要用自己的婚姻为死去的人殉葬,这不是打牌,重新洗牌要付出很大代价,我不知道你们…………”

他本想说“你们中国人”,话到嘴边又刹住,改口道:“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懦弱,不敢面对自己内心真实的情感,你不喜欢我,今天就不会来。”

天,他又这么一针见血。丁骏脸涨红了,被说得哑口无言。是啊,如果不想给他机会,何必出来见他?自己总是这么矛盾和纠结。

可是被看穿了的内心,又是那么软弱无力。她沉默着站起来,无言以对,眼睛里噙着泪水,离开时,她哽咽道:“我感激你为我做的一切,可我别无选择。”

哪怕是相见恨晚,也只能有缘无分,以她目前的处境,不能回头,也没法回头,否则就会变成《圣经》里索多玛城的盐柱,永远被困在死海边,不得脱身。

她是这么无情,沈年心里很难受,闷坐在那里怅然失神。

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直到服务员进来告诉他,餐馆已经打烊,沈年才意识到,已经很晚了,掏出钱夹准备付钱,服务员道:“丁小姐是我们的股东,她来吃饭免单。”

“多少钱?我照付。”沈年心烦意乱地抽出信用卡,啪一下放到桌上。

服务员撇了撇嘴,只得把价格告诉他。付了钱之后,沈年离开,没忘记带走他的小绵羊。

丁骏回到家,走到自己房间里才看到易初阳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书在看。

看到丁骏的一身黑色皮衣,易初阳眉头皱紧了:“我不是让你以后别再飙车吗,怎么你总不听啊,摩托车骑那么快多危险。”

“这几天工作压力太大,我散散心。”丁骏走到衣橱前,找了件睡衣想换下身上的衣服。转脸看着易初阳,见他也正看着自己,那表情似乎不怎么高兴,她回过头,没再说话。

“真想不通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爱好,谁教你的,都把你带坏了,干什么不好,要当个飞车党。”易初阳还在愤愤不平。

“至少我没去火车站抢包。”丁骏反诘道。

易初阳这才笑起来,放下手里的书,走到她身后,双臂搂住她,手探向她胸口。丁骏心里一沉,用胳膊肘支开他。

“怎么了?刚去跟谁约会了,回来了连碰也不让我碰?”易初阳调侃笑道。

他本是无心的一句话,丁骏却心虚起来,勉强道:“没有,别瞎说。”

易初阳把脸搁在她肩膀上,呢喃道:“我是不会让任何人把你夺走的,如果有人敢对你下手,我就杀了他。”

“是吗,那你干吗不先杀了我?”

“舍不得!小骏,哪怕你背叛我,我也舍不得动你一根头发。你说,我这是不是犯贱啊?”易初阳含着笑说。

那个叫沈年的男人,他后来调查过,知道对方已经返回美国,也就没太放在心上。喜欢丁骏的人太多,那个人条件也没有多出众,只不过长得帅点,易初阳相信,凭他那点道行,还不至于打动丁骏的心。

丁骏回过身,低声道:“我有点累,想早点睡。”

易初阳听出她的言外之意,心中虽有些疑惑,却也没问她什么,抱着她亲了亲就走了。

书房里,丁骏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相册,一页页翻看,手指轻触照片中人年轻的脸——他一直活在她心灵深处,从未曾走远。

照片里的他,笑得多么阳光,属于他俩的那些日子,在她的记忆里永远带着温情的暖色。在异国他乡求学的那些日子里,他们每周通信,他会坐很长时间的车,从另一个郡的男校来看她,每次都带着她最喜欢吃的栗子蛋糕。寂寞的少年男女,对彼此的爱情是他们青春期唯一的情感寄托。

雪崩后那半年…………她如今一点也不敢细细回想,仿佛多回想一点都是残忍的,本以为真相会伴随着他的尸骨长眠于他葬身的山野间,没想到却还是有被揭开的一天。

直到此刻,她也并不恨那个揭露真相的人,只有她自己知道,对他去世前那段日子的反常,她并非完全没有感觉,只是她太爱他,不愿去深究真相,这反而让他的心结越来越难解,最终酿成悲剧。

假如她能早早开导他,或许他就不会选择用那种极端的方式对待生命,这才是她对他的死亡感到内疚的深层次原因。

一整夜,丁骏都在做梦,沈年和程慕泽的脸交替在梦境中出现,他俩好像合成了一个人,一会儿是他,一会儿又不是他,无论丁骏怎么想弄清楚那个人到底是谁,却怎么也分辨不出。

惊吓中睁开眼睛,丁骏拧开床头的台灯,窗帘紧紧地拉上,室内静谧安详,只有闹钟的嘀嗒声宣示着时间的流逝。

难道这就是自己内心的欲望?丁骏被自己可怕的潜意识给吓住了,不敢去回想梦里那些凌乱的画面。慕泽已经死了,死了就不可能复生,不管他的死因是什么,这个结果无法改变,另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变成他。

一想到沈年,丁骏内心更多一重顾虑,心底那种莫名的情愫让她害怕,理智不断地提醒她,那个男人太危险,就像来自地狱的恶魔,在人前是天使一般良善,身后却有着深不见底的黑洞,足以摧毁她目前所拥有的一切。

不能让生活脱离正轨,不管是为了谁。丁骏默念着这句话。她拉开床头柜,拿出里面的浅蓝色盒子,将盒子里那枚钻戒戴在手上,灯光下,钻石发出冷冷的蓝光,大小和她纤细的手指比例恰到好处,因此看起来格外美丽。

就像这钻戒,太小或太大和手指都不相衬,人也如此,必须待在适合自己的地方,一切才会和谐。

公寓里,已经病了两天的沈年本在卧床休息,听到客厅里不断传来门铃声,勉强支撑着下床去开门。易思琦站在门外。

“听说你病了,我专门让家里的保姆熬了鸡粥给你送过来。”她这么说,沈年没法不让她进门。

“你怎么知道我病了?”沈年眼冒金星,喉咙肿痛,声音也因为发烧而变得嘶哑。

易思琦道:“打你的电话你不接,我只好打到你公司,你的助理告诉我,你生病请假了。”

“你打电话到我公司?”沈年的语气里明显带着不满。

易思琦自来熟地到厨房拿了副碗筷,把保温壶里的鸡粥倒进碗里,笑道:“人家是担心你啊,你看你,病得人都瘦了,快坐下吃鸡粥吧,里面有虾仁、干贝和蘑菇,特别香。”

沈年见她笑意盈盈十分殷勤,倒也不便推辞她的好意。

粥的味道很好,可他依然食不下咽,心里总在想,如果是他想念着的那个人端来,哪怕明知是毒药,他也会心甘情愿吃下去。

对易思琦,沈年心里虽感动她来探望自己,却也遗憾这份盛情不是他目前最想要的,而他更明白,自己不能表达感激以外的情绪,不然眼前这个女孩很容易产生误会。

易思琦见他睡衣外只披了外套,虽然病怏怏的,但看起来还是那么英俊。她迷恋地打量他的一举一动,视线最终落在他手上用黑绳系着的银制护身符上。

“这是什么,护身符吗?花纹好特别。”易思琦探头看看他的手。

沈年拉扯衣袖遮住护身符,怕她索要,撒谎道:“是我奶奶给我的。”

易思琦见那护身符花纹好看,又是他贴身戴着的,本想向他索要,但见他十分爱惜,急急忙忙就藏在袖子里,忍不住又看了一眼。

倒像是在哪里见过,她心中忽生疑窦。

然而,她并未把心中的疑问说出口,反而观察着沈年,见他无精打采的脸上除了病容似乎还有别的情绪,像是失恋了一般,整个人精神状态是疏离的。

“怎么忽然病了?”

“重感冒。”

“没有别的原因吗?我看你好像除了感冒,心情也不大好。”易思琦很想探询他的心事,一双美眸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谢谢你来看我,我头疼得要命,不能陪你聊天,不好意思。”沈年匆匆吃完了鸡粥,客气地想请易思琦离开,怕这个女孩子的热情让他难以招架。

“嗯,你好好休息。”易思琦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倒也没多留,只因她忽然想起来,沈年的那个护身符,丁骏曾经有个一模一样的。

易思琦走了以后,沈年重新躺回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了,辗转反侧,他脑海里都是丁骏美丽的身影,有泰国时的记忆,也有雁京的记忆,像幻灯片一样,在他脑海里不停转换。

头痛得不能成眠,沈年发短信给丁骏:“我生病了,头痛得睡不着,跟我聊聊好吗?”很久很久,丁骏都没有回,沈年拿着手机一直等,直到深夜,也没有等到她的只言片语。

沈年疲倦地把手机丢到一旁,头埋进被子里,那一瞬间,他很想回到美国去,回到亲人身边,在他栖身的这个陌生的城市,他爱着的那个人一点也不关心他。

好不容易在天快亮时睡着了,却又被一阵敲门声惊醒,沈年困倦地睁开眼看看,已经快九点,疑惑这个时候会有谁过来,透过猫眼却看到一个穿着工装的人。

“您好,送快递。”门外的人自报身份。

沈年更疑惑了,打开门,快递员把手里的包裹交给他,请他签字。沈年看到快递单上的地址和名字确实是自己的,把包裹签收了。

打开包裹,里面竟是一盒感冒冲剂和一把菠菜,他忽然醒悟这个包裹是谁寄来的,一阵狂喜之后却又伤心,她到底是心软还是心太硬?

用那把菠菜熬了菜粥,又把感冒冲剂喝下去,沈年一整天魂不守舍,而同样坐立不安的还有易思琦,想了很久很久,她决定给她哥打电话。

兄妹俩寒暄了几句,易思琦急着切入正题:“哥,骏姐跟你在一起吗?”

“没有,我在外面。”易初阳此时正跟客户在某个会所消遣。

“那她…………你俩四月份就要结婚了,你怎么不陪她?”易思琦心里焦躁,可又不知该怎么说。

易初阳哧的一声笑:“我总要应酬的吧,哪有时间天天陪她。”

“她会跟你结婚的吧?”

“怎么了,你听到什么了?”易初阳警觉地反问一句。这个堂妹虽然头脑简单,但经常混迹于各种社交场合,对他们圈子里的消息十分灵通。

“没什么,我就是担心啊,怕你们不能顺利结婚,喜欢骏姐的人那么多。”易思琦一想到沈年手上那个护身符,心里就膈应不已。

易初阳冷冷一笑:“是不是你看中的男人对丁骏有意思?”

“唉,不是啦。”易思琦对堂哥的一语中的暗暗惊讶,他真是太聪明太聪明了。

“是沈年吗?”

易思琦吓一跳,赶紧否认:“不是不是,哥,你别瞎猜。”

她的态度让易初阳没法不生疑,可他并没有把这种疑惑表达出来,反而问:“你在跟他交往?”

“算是吧。”易思琦微微笑着。虽然沈年对她并不热络,但也没排斥她不是吗?

“什么叫算是?没搞定?”易初阳问。

“嗯,还差一点。”易思琦承认。

易初阳脑筋一转,声音肃了肃:“你想得到他吗?”

“那个…………”易思琦不好意思说得太直接。

“什么这个那个,想不想?”易初阳可没心思纠结小女孩的粉红心思。易思琦这才嗯了一声。

“那就听我安排,我会帮你得偿所愿。”易初阳沉着地说。

第9页 :第八章 情不自禁

第八章 情不自禁

新来的策划部主管魏倩云表现卓越,寰宇集团的项目顺利中标以后,她在第一时间做好了一份详尽的计划书,丁骏看过之后非常满意,和谢如欢商量,缩短魏倩云的试用期。

魏倩云毫无疑问是个聪明人,也诚心想在公司有所发展,提交的计划书可谓字字珠玑,连丁骏都不得不叹服,此人是可造之才。

“才一个月就转正,时间太短了吧?”如欢提出异议。

丁骏却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她肯花这些心思,足以说明她知道寰宇的项目对我们公司的重要性。我付她丰厚薪水,她就得交给我满意的答卷,责无旁贷。”

她们都知道,寰宇这个项目背负了她们全部身家,无论胜败,消息必定不胫而走,招牌打出来了,以后必然门庭若市。

如欢迟疑着,试探地问:“骏姐,外面都传言,说是阮崇灏在寰宇的董事会上力排众议,说服了董事,他们才把新综合体的项目给我们的。”

丁骏听出弦外之音,视线从文件上转移向如欢,眼神中蕴含着不易察觉的笑意:“寰宇地产是钟家人的,阮崇灏虽然有股份,但最终决定权在钟家人手里,投票的话,他也只有一票,寰宇三十几个董事,他怎么可能一一说服?”

“他只要说服钟奕铭就够了。”

“聪明!”

“这个项目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对提升公司形象太重要了。”

丁骏浅笑,心里明白,尽管如欢心里还有疑虑,但至少寰宇这件事让如欢对阮崇灏少了几分恶感,她开始正视他,不再戴着有色眼镜。

“坊间传闻往往有失偏颇,不可尽信,你若想真正了解一个人,还是跟他接触后再下定论也不迟。”丁骏对阮崇灏的印象向来不坏。

同在生意场,知道个中艰辛,对阮崇灏以往那些行为,以及流传在外的吸血鬼名声,丁骏也不想妄加评价。

如欢没有说话,其实她心里对阮崇灏最大的疑问,还是那次导致他残疾的离奇车祸,在当时众说纷纭,却没有人知道真相。

“初阳约我今天去看婚纱,我要先走一步。”没到下班时间,丁骏提前离开了办公室。

魏倩云刚好从办公室出来,看到她走向电梯,心生一计,去找秘书安妮。

“丁总在吗?我有事情要向她汇报。”魏倩云故意扯了个谎。

安妮道:“她刚走了,好像要去试婚纱,丁总四月份结婚。”

“好的,谢谢。”魏倩云压下心中翻滚的醋意,转身回了自己办公室。

一关上门,她就打电话给易初阳,对方没接,于是她焦急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思考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看着吧,我不会轻易让你们顺利结婚的。魏倩云在心里发狠。

随手拿起一份待签的文件,魏倩云打电话给丁骏:“丁总,有一份文件急着找你签,你在公司吗?”

丁骏此时站在大厦楼下,正等着易初阳的车过来接,心想反正也不赶时间,便道:“我在楼下大堂,你拿下来给我签。”

易初阳的车开到丁骏身侧,司机下车替丁骏拉开车门,丁骏道:“等一下,我公司里有份文件急着签。”

魏倩云拿着文件下楼,走向丁骏,看到她身后的宾利门开着,调整呼吸,从容地走过去,把文件交到丁骏手里。丁骏签好以后,她拿着文件返回大厦,整个过程,她没有看车里那个人一眼,却已经能感觉到他愤怒的目光追随着自己。

丁骏哪里注意到这些细节,低头上车。易初阳吩咐司机开车,同时,他有意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问:“刚才那是谁?什么重要文件,还非得追出来找你签?”

丁骏道:“是我们新招聘的策划主管,叫魏倩云,能力很不错,我跟如欢都很满意。寰宇的项目对我们来说是个大单,我必须扩大团队,才能提升战斗力。”

“你整天想着战斗,有没有想想我?你的未婚夫每天都在希望你能好好陪他。”易初阳聪明地岔开话题。

丁骏抱歉地笑:“我知道,等我们结婚了,好好去国外度个蜜月。”

两人说笑一阵,易初阳的表情里看不出任何异样,可丁骏哪里会知道,他因为魏倩云的突然出现快气疯了。

易初阳视线落在窗外,淡淡的笑意勾在嘴角,心里却在思索,很显然,魏倩云之前的行为是故意的,就是要让他知道,她已经成功地走到丁骏身边,准备一步步获得她的信任,然后在其中兴风作浪,以此来激怒他。

我会让你得逞吗?易初阳在心里自言自语,决定按兵不动。凭他对魏倩云的了解,知道对方此时一定在等他主动找上门,她巴不得看他奓毛,好跟他谈条件,自己若是中了她的计,势必要被她牵着鼻子走。

既然她不自量力,那他就跟她斗一斗好了。易初阳心情复杂地看了未婚妻一眼,嘴角的笑越来越诡异。

丁骏正在看手机微信上朋友圈的留言,有个疯子写了满屏的“我爱你”,怕是有几百句之多。

疯子!她暗道一句,关掉了微信。

“看什么那么入神?”易初阳出其不意地把脑袋凑过来。

丁骏吓一跳,幸好没被他看到刚才的留言,讪笑:“没什么,和同学聊聊。”

她的眼神游离,躲避着他的视线,这个瞬间的细节被他敏感地捕捉到了,于是他立刻明白,她跟往常有些不一样,他在她眼里看到了另一个男人的影子。

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是畸形的,怎么会有幸福可言?易初阳心中对丁骏的最后一丝怜悯也消失殆尽。

魏倩云干等了两天,也没收到易初阳的任何回应,心下不免着急,但是有一点她确信不疑,那天他在车里不可能没看到她,以他以往的个性,绝不会坐视不理。

她不怕他找上门来找她算账,她怕的就是他按兵不动,他可以等,她却耗不起,婚期将近,等他和丁骏结了婚,自己的胜算就少了一半。

城市的另一边,沈年和几个朋友约好了在土耳其餐厅吃烤肉,一进门,就看到时墨言的女朋友易绫夏跟他招手,在座的除了他俩,还有陈没夫妇和易思琦。

要是知道易思琦也在,他不会来,可来都来了,总不好当着这么多朋友的面退出去。

席间,易思琦忽然提议:“我哥就快结婚了,让我跟绫夏当伴娘,我们还少一个伴郎,沈年,你来当伴郎吧。”

沈年哪里想到她会有这个荒唐的提议,立刻反对:“我才不去,我跟你哥又不熟。”

打死他也不会去,难道要眼睁睁看着他心爱的人嫁给别人?虽然那天不欢而散,他对丁骏也还是控制不住地喜欢。

爱情跟事业不一样,事业只要投入,只要方向正确,就有得到回报的一天,爱情有时候却是盲目的,然而,无法不爱,丁骏就是他心上的一道魔咒,得不到他最想要的,他宁愿单身。

“不熟怕什么,你跟我熟就行,况且你又不是没当过伴郎,当伴郎对你来说驾轻就熟。来吧,大家一起热闹热闹。”易思琦一心想说服沈年。朋友圈里家世良好的帅哥不少,但她独独喜欢沈年。

“我不去,我不喜欢热闹。”沈年再次推辞。

哪知道,时墨言在一旁道:“我看思琦这个提议不错,沈年,你就答应了吧,当伴郎挺好玩的,还能在闹洞房时捉弄新娘。”

沈年诧异地看着他,却见时墨言的表情高深莫测,仿佛在说,你不去就说明你心虚。

“我真的不想去。”沈年实在不愿面对那样的场景,喜欢的人结婚了,新郎却不是他。伴郎虽然也带个郎字,却差得远了。

这时候,陈没的妻子区茜子道:“上回我跟陈没结婚,我们电视台那些未婚的小姑娘都跟我打听你,想要你的电话呢。你不是还没女朋友吗,不妨再去当一回伴郎,保准又能迷倒一片。”

眼见大家都在帮腔,易思琦更来劲了,抱着沈年的胳膊道:“你就答应了吧,大家都希望你去,你可别扫了大家的兴。我哥和嫂子都那么漂亮,伴郎也得找个漂亮点的才相称。”

不知道是不是被嫂子这个字眼刺痛了,沈年嗯了一声,赌气般地想,去就去,看你见到我会不会惊掉下巴。

易思琦见沈年答应,高兴道:“那好,答应了就不要反悔。”她想好了,婚礼将会是她和沈年第一次搭伴出场,她要正式把他介绍给自己的家人。

丁骏和易初阳见面的时候,听说易思琦也会带着男朋友跟他们一起吃饭,很惊讶:“思琦什么时候有了男朋友,我怎么不知道?”

“刚找的吧,我也是才知道,急吼吼非要带给我们看,还说要给我们的婚礼当伴郎,我自然乐得成人之美,猜你也不会不同意,所以安排了今晚见见对方,替她把把关。”易初阳在人前是个最尽职的哥哥。

“好啊,我也想见见,看看思琦眼光如何。”丁骏哪里知道内有乾坤,很愉快地答应。

“她的眼光一向不错,你应该也能看中。”易初阳语带双关地说。

雁京的某个高档餐厅里,丁骏和易初阳早到一步,正在等待客人的到来。时墨言和易绫夏很快也到了,几个人一起等易思琦和沈年。

当易思琦带着沈年进来的时候,丁骏猝不及防,脸上的表情瞬间凝住了。

尽管只那么一瞬她就恢复如初,细心的时墨言还是发现了什么,内心隐隐不安,他有意看了易初阳一眼,却见他淡定如常,像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客气地和沈年握手寒暄。

和丁骏握手的时候,沈年故意在手上用了点力,握紧她戴着订婚钻戒的左手,确信她手指会感到疼痛,才放开了手。

易初阳和丁骏在主座坐下后,易家两姐妹分坐在他们夫妻左右,时墨言和沈年则坐在她俩身侧,趁着菜还没上,众人闲谈起来。

无意中目光相对,丁骏很快转过脸去。沈年从她的目光里看到了愤慨,他油然而生一种报复得逞的快意,转过脸故意跟时墨言交谈,看也不看她。

易思琦很显然对内情毫无所知,和沈年说话时恨不得整个人黏到他身上去,收敛起平日里的刁蛮任性,她看起来倒也一派天真烂漫。

“筷子你用得惯吗,用不用给你上副刀叉?”

“不用,虽然不经常用筷子,也还用得来。”

易思琦哪里会知道,沈年自从到雁京工作,一日三餐都在练习用筷子,手指早已灵活许多,而他此举不是为入乡随俗,只为有朝一日和伊人共进晚餐时,不至于被对方视为另类。吃中国菜用刀叉,未免不伦不类。

毕竟是年轻单纯的女孩子,自幼生活在父母的庇佑下,她并不太懂得察言观色,交往过的几个同龄男朋友,更像是玩伴和跟班,对深沉成熟一点的男人,她缺乏深刻了解。

对易思琦,沈年既不排斥也不迎合,他只是很有礼貌地保持着与他的年龄和阅历相符合的对女孩子应该有的风度。可丁骏毕竟心明眼亮,她分得出什么是真默契,什么是装样子。

相比易思琦那种有些刻意的活泼,易绫夏和时墨言这一对很明显要安静许多,话也不曾说过几句,可无论时墨言做什么,绫夏总是依恋地看着他,目光中带着似水柔情;时墨言偶尔宠溺地用手指轻点她的下巴,又或者替她拢一拢头发,看起来也丝毫不让人觉得刺眼。

青梅竹马那份亲密无间是旁人模仿和艳羡不来的。就像她和程慕泽,当初也是这般小儿女情状,只要碰在一起,眼中便只有对方,再无旁人。

此情此景,难免触景生情,丁骏视线一转,发觉沈年正在看她,她表情略定,与他目光相接,忽然领悟,他是在场的人里唯一知道她在想什么的人,然而,他悻悻地转过脸去。

一桌的美食,沈年味同嚼蜡。跟丁骏之间纵有心结,他也斗不过自己的感情,几乎快伪装不下去,几次想夺门而去。

时墨言道:“你要是不舒服,就先走吧,何必勉强。”

沈年误以为他话里有话,回道:“没关系,我没不舒服。”

和他们各怀心事不同,易初阳的表情始终是淡而悠远的,维持着一贯的高深莫测,他一言不发,视线默默地扫过众人,暗自观察着每一个人的表情。

晚餐结束后,众人一同搭电梯下楼。电梯里还有其他客人,他们六人站进来以后,更显拥挤。

几十层的观光电梯缓缓而下,为了让客人更好地欣赏雁京美丽的夜景,电梯里光线很暗,透过玻璃,城市的五光十色尽在脚下。

因为人多,易初阳怕未婚妻被人挤到,细心地把手搭在她腰间,丁骏则垂手而立。看到易思琦亲昵地傍着沈年的胳膊,不时靠在他耳边窃窃私语,丁骏强迫自己转过脸去。

右手无意中碰到一个人的手,她本无心,哪知道那只手竟然从容捏住她的小指,她吓了一跳,急急要把手缩回去,而他似贪恋那一点温柔,握住她的小指不放,她佯作不在意,抬手轻拢发角,终究还是离他而去。

从大厦出来,沈年懒得再敷衍,跟众人告辞之后匆匆而去,甚至没有跟易思琦打招呼。易思琦追上他:“你走那么快干吗?后面又没有人追你。”

沈年道:“我才想起来,实验室还有些事情没处理,对不起,你自己开车回去,我坐地铁。”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个怪人!易思琦在原地顿足。